•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须以惠民性促有效性

2017-04-10 09:00 来源:南方日报 <P>高 菊</P>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党和政府倡导的、全国范围开展的、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改造环境、转变社会风气、建设文明生活的大规模实践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到以创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创“三优”活动,从窗口行业、窗口单位到各条战线、各个行业,从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楼院到创建文明小区、文明城市,从创建文明户、文明村到创建文明集镇、文明县城,从自建发展到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厂街共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犹如星火燎原。同时,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容、形式和领域也在不断发展,逐步成为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社会各行业、社会各阶层人士广泛参与的群众性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党中央围绕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相关问题多次召开会议,组织专题集体学习,进行全面研究和部署,多次就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工作出台各类意见和通知。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与以往相关文件一脉相承,也有创新发展,更加凸显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惠民性与实效性。

  以民为本: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核心理念

  《指导意见》提出了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的思想理念,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动员人人参与,实现共建共享”。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广大人民群众本来就是历史创造者,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力量主体和动力之源。能否把广大人民群众发动、组织起来,自觉而热情地投身到精神文明建设中去,是精神文明建设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当然,充分肯定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作用,不等于可以离开党的领导放任自流。自始至终,党的领导都应起主导性作用,包括思想领导、行动指引、制度规范等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好人民主体和党的领导二者关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才能达到预期目标。

  惠民利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价值目标

  顾名思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关键词就是“群众”,人民群众既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又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的直接受益者。《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各类创建活动都要突出思想道德内涵,坚持创建为民惠民,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有力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从一些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经验可以看出,取得成功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所以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能够吸引大家积极参与,关键在于它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和人民群众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密切相关。解决好这些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指导意见》提出了很多惠民、利民、接地气的新观念和新举措,比如:“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广泛开展重大活动、扶贫救灾、敬老救孤、恤病助残、文化支教、环境保护、健身指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和农村环境保护,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工作”“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民就业增收”“顺应农村群众的新期待,以农村群众的获得感为标准”等。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表明,只有把惠民利民作为根本的价值目标,才能深入人心赢得民心,最终取得实效。

  群众满意: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评价标准

  当前,我们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而且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也在不断变化,呈现多层次性和多元化。比如,对于老龄化时代迅速增长的老人群体,我们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能不能考虑一下他们的精神需要、失独老人的精神慰藉、空巢老人的心理空虚、失能老人的精神赡养等问题。再如,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地实施可能引发的家庭矛盾、性别歧视、托幼托老、女性就业难等问题,与千千万万家庭息息相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也可以关注和涉及。因此,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必须适应新时期的新变化,找准着力点,抓住关键点,深度关切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尽量避免创建活动沦为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流于口号走过场。归根结底,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效果如何,就是要看人民群众有没有获得感与幸福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评价标准就是群众满意不满意。

  (作者系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教授、广东精神文明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

  (原标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须以惠民性促有效性

编辑:赵艳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