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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区治理体系必须以大党建为核心

2019-08-26 11:32 来源:南方日报 左晓斯

  围绕“规范化建设、组织力提升、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主题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在基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更加有效,政治引领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结合更加紧密,逐步实现基层党建由垂直管理向区域整合转变,形成参与广泛、资源共享的“小社区、大党建”工作格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开创新时代广东改革开放新局面,中共广东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作出重大决定,重点推进九个方面的工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方面,省委明确提出,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治理架构,健全完善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的工作机制,学习借鉴“枫桥经验”,以城乡社区村落为基本单元引导居民自我管理。

  基层党建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社区社会治理:社区居民在面对共同生活的挑战或未来的不确定性时,为着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在复杂、流变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心态下,大家通过共同参与、互动交流以识别问题(风险),通过协商对话、比较及妥协确定方向和目标,通过共担共享机制达成行动方案,通过相互合作和共同生产达至预料中的有利结果,并在这一过程中生成或更新居民组织和共同体的交流、协商、互动结构,优化协同、合作及遵从关系。

  社区社会治理之所以必要,主要在于它为我们人类认知和理解能力存在局限的前提下提供了应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的方式方法,在我们有限理性和有限能力背景下提供进行选择的架构或路径,但这种应对同样是有限度的。如果社区治理行动的条件被过度简单化,或者是有关影响治理对象的因果联系的认知有瑕疵,或者遇到的治理对象(问题)难以管理和控制;如果需要协调的问题或者需要协调的人际之间、组织之间和系统(体系)之间以及组织内部、体系内部和群体内部等各层级间关系过于复杂、敏感、脆弱,又或者参与沟通(以及网络化、协商谈判等)的代表与他们所代表的人之间的间隙和分歧持续存在难以消除,社区治理就会失败或失灵。事实上,在社会现实中,社区治理失灵是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甚至是难以避免的。

  应对社区社会治理失灵的出路之一是元治理。元治理涉及到一个元治理者,由它提出一套规范或标准用以评判和引导治理活动。人类社会(系统)本身是自我设计和演化的,我们不断变革和设计我们生活和参与的社会和治理的世界。治理这些变革和设计(以及再设计)过程乃是元治理的本质所在。对我国当前的社区社会治理最具启发意义的是,元治理更强调党组织在治理中的作用,强调党组织是对社会治理中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个主体进行协调的主导性主体,属于“同辈中的长者”,它的责任不仅仅是作为一个权威的机构,更重要的是引导社会的行进以及为了社会运行确立行为准则。社区社会治理强调多个主体共同参与治理,但要在这种多个主体共存的治理体系中达到平衡和协调,必须有一个更高层级的机构或组织来协调各方、做好相应的安排工作。在社区,这个机构就是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在社区“元治理”中至少发挥四方面的作用:在社区治理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做社区治理规则的主导者和制定者;促成各种社区组织和社区力量合作,通过对话、协作,共同实现社区的良好治理;促进社区信息透明,使政府和其他社区力量在充分的信息交换中了解彼此的利益、立场,从而达成共同的治理目标;做社区利益博弈的“平衡器”,避免社区各群体因利益冲突而损害治理协作。由此可见,基层党建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只有基层党建做大做强做实,社区治理体系才有核心有保障

  党建工作的难点在基层,亮点也在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在社区,难点也在社区。只有基层党建做大做强做实,社区治理体系才有核心有保障,社会治理格局才可以做到共建共治共享。所以,必须构筑社区大党建网络,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和实力,以社区大党建引领、促进社区治理,同时也可以现代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和成效强化、检验社区大党建。为彻底扭转过去长期以来社区党建相对薄弱、基层治理体系落后的状况,我们有必要借鉴江浙沪一些地方的经验,探索与尝试这种“小社区大党建”的改革思路。

  也就是说,要按照“全覆盖、真落实、高引领”的工作要求,围绕“规范化建设、组织力提升、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主题,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在基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更加有效,政治引领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结合更加紧密,逐步实现基层党建由垂直管理向区域整合转变,形成参与广泛、资源共享的“小社区、大党建”工作格局。

  “小社区大党建”的改革思路

  完善基层党组织体系。强化党组织在区域化党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全面推进党组织建设网格化,推动重心下移,延伸工作触角。一是建立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制。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为牵头单位,吸收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各类组织的党组织参与进来,统一调配、集约利用辖区内的各类党建资源(人员、资金、空间场所等),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共驻共建,形成“网格管理、条块结合、层级负责、互联互通”的区域化大党建工作新格局。二是全面推行党组织兼职委员制。聘请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物业公司、业委会、“两新组织”的党员负责人为兼职委员,协调解决区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 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全面推动党组织下沉。建立网格党支部、楼院党小组等组织,形成“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楼院党小组—党员”的四级党组织架构和运作机制。以社区居民为中心,畅通各级上下联系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性活动积极分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对辖区党员的统一领导和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四是扩大基层党组织有效覆盖。加强在辖区内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发展党员、开展党的活动工作,对流动党员、零分布党员实行社区党组织兜底管理,确保每个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

  推动党建服务模式创新。一是积极搭建多样化的党建服务平台。围绕党建工作的服务功能发挥,着眼于实现党建引领,着力建设党建服务的两个平台,即建设党员活动平台,强化党员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发挥区域性、开放性公共服务作用;构建基层党建信息平台,依托智慧社区建设的优势,以党建APP为主体,建立集信息发布、服务介绍、需求征集、意见反馈、在线互动为一体的党建服务网络互动平台。二是培育多元化的服务主体力量。突出各类党员的主体作用,组织辖区内党员广泛参与调解争端、维护治安、引导秩序等活动,让每个党员都参与进来,共同推动社区平安建设,共建和谐家园;联合组建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小区人口数量,在每个小区建立一支或多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就近对口联系小区内居民,实现服务对接、活动联办;整合基层党建、行政、卫生、科技、文化等服务资源,促进党建活动、便民服务、宣传教育、文体活动等功能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集成;积极培育社区公益基金等社会组织,引导它们参与社区服务,形成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的良性机制。三是拓展多角度服务内容。思想方面,组织社区党员及居民群众经常性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文化方面,充分挖掘社区文化资源,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节日民俗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弘扬人文精神,增强党在社区的文化凝聚力;生活方面,建立社区居民需求清单、社区能提供的资源清单以及对接需求清单和资源清单后形成项目清单,通过清单的方式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推动党建服务运行机制创新。一是建立自下而上的需求反馈机制。坚持需求导向,一方面通过走街串巷、进企入户等办法拓展问询对象,定期了解包括小区群众、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青年白领等各类群体以及各驻区组织的诉求;另一方面以党建APP为载体,设置“微心愿”板块,从线上提取群众诉求。二是建立互联互通的项目运行机制。从菜单式需求信息入手,确定区域化党建项目,整合辖区内各类资源,联动进行实施,回应社区内居民的兴趣点、需求点。三是建立面向群众的成效评估机制。将项目实施的主要评价权交给区域内的居民,建立包括项目实施绩效、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项目过程质量管理等内容的指标体系,并运用项目评估、问卷调查、入户访问等考核办法,分类开展满意度测评,为优化党建服务项目明确新导向。

  健全社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坚决撤换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责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在社会范围内公开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从辖区内大学生、退居二线甚至退休的党政干部中选派政治过硬、优秀得力、素质良好、热心公益、健康合格的同志担任书记。二是加快社区班子队伍梯队建设。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选拔、培养、考核、任用机制,储备一支思想过硬、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业务熟练、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社区带头人后备梯队,解决社区干部衔接不够、年龄配备老化的问题。与市内外大专院校合作,吸纳有能力且致力于社区工作的大学生加入到社区党组织,并加强专职党务工作者的实践培训。三是加强社区党建指导。市、区两级党组织及时给予必要的组织、人力、财政扶持和物质精神激励。从编制、薪酬和晋升渠道上给予基层党务工作者激励,社区干部薪酬不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并建立定期上涨机制。每年在党政机构、事业单位招录职位中,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录社区党务工作者,激发和调动基层党务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以社区治理实效和居民是否满意评价社区党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只有抓住和解决社区居民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关切,使社区最广大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逐步增强,才可以最终认定社区治理是否取得预期目标,社区大党建工作是否得到基层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认可,从而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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