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提出“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当前,基层党组织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发展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党员的民主权利是党内民主的核心内容。正是由于每个党员都平等地享有党章所赋予的一切权利,党内生活才可能是民主的。党内民主制度与党员民主权利之间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一方面,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有赖于党内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必须从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做起;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也必须从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出发,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作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惠城区党内民主建设就是从解放思想、完善制度、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开始起步并逐渐深入发展的。比如,村级党组织全部实行“两推一选”,保障了农村党员的选举权;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让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保障了党员的知情权;开展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下评上、民评官、基层评机关”的做法,体现了党员的监督权;干部选拔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落实了党员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选择权和参与权等,有效促进了党内民主建设。
任何权力,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都可能导致腐败。而权力的腐败将直接扼杀民主。当前,基层党内民主仍然存在监督不够落实、渠道不够通畅的情况,党内监督机制仍需完善。
拓宽党员参与和了解党内事务的渠道。要创新党务公开的形式,形成公开长效机制,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党内事务能公开的应该通过各种渠道公开让党员知道,上级的指示党内要先传达、先学习、先执行,避免党内的事情“出口转内销”,从而营造党内民主公开的浓厚氛围。
拓宽党员对党组织反映和表达意见的渠道。基层党组织应该把了解和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作为己任,建立起有效的党内反馈渠道。如通过建立网络意见平台、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等,保证普通党员的意见、建议能够及时、畅通、真实地反映到党组织中来,党组织要有明确的答复和处理结果,并及时告诉党员,做到党员有所呼,党组织有所应,使党组织和党员真正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