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文化的建立,要求广东在思想解放和文化创新30年后继续带头更新观念,尽快厘清一系列文化观念的内涵,调整好其实践结构。本篇先展开“绿色广东”这一理念。
绿色广东常被误认为只是环保概念,或植树种花之类。和谐广东这一目标要实现的是巨大的协调有序的系统,它包含着多个子系统、要素和结构,绿色广东是其中重要的子系统;同时绿色广东受和谐广东巨系统的控制和协调,必然蕴含着和谐广东的主要特征。也就是说,和谐广东作为一个文化观念,其重要的价值支柱必然贯穿于绿色广东的实践中,构成后者的重要内涵。进一步解放思想需要厘清三个理念,并通过实践解决三个层面的问题和困难。
第一层面,绿色广东是一个自然理念,导引着环保乃至整个生态文明的广阔实践领域。
在现时代,环保不能仅停留在植树、净化空气等层面,而应放置在更广阔而深层的文化视野中,在自然理念体系中予以把握。自然理念须建立在人的自然本性的基础上。这一本性通过“自然向人生成”的历史内化为人的基因。
这样,绿色广东的建设必须“以自然为本”而不能以人类中心的态度去应付自然。以自然为本不仅要尊重和遵循自然、亲近和善待自然,更需要回馈自然的新精神。它要求按照多样性价值的总体平衡这一生态圈的基本规律,通过生态系统内部循环的恢复、资源的再生、生物与环境的协调而达到生态再造。再造广东生态,要求将“绿化广东”运动引向深入,实施环保规划、国土规划和林业生态省规划;要求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节约型城市等;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建立节能降耗指标体系,执行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等。在新一轮思想解放中,广东提出了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的政策措施;充分认识到改善民生、生态环境建设对实现科学发展的意义,改善民生包含着改善居住生态;开拓思路破解土地空间不足难题,制定出台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政策等,这些思想解放的成果丰富了绿色广东理念。
第二层面,绿色广东同时是社会理念,必须将其贯彻于所有社会领域。
马恩“两个和解”思想既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解,也强调人与社会的和解。自然本性与社会本性是同一的,人与自然和社会的关系在本质上都是和谐而非分裂。人对自然界的剥夺,是社会关系紧张和分裂的必然后果;反过来,人与社会和解则是现时代人与自然和解的前提。绿色广东是一个社会理念,集中表现在它是人的社会本性的内在要求,它必须在社会各领域中得到贯彻和全面协调。一是要在全社会普及两个和解思想,这也是思想解放的内容。当前应注重宣传生态责任是人的社会责任;要弘扬回馈社会与回馈自然的统一,使社会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全面地向健康和绿色转化。二是建设人文企业,使其从生态耗费企业向生态补偿企业转化;制度配套上要健全企业损坏环境的赔偿机制,偿款应及时全部用于回馈自然。三是发展文化经济是建设绿色广东的有效途径。
第三层面,绿色广东还是一个人文理念,必须渗透于人们个体生活的各个领域。
绿色广东蕴含着深刻的人文关怀。人文是在广阔的文化视野中,将人类一切创造成果用于丰富和优化每个个体的生活,使人与自然、社会相统一,指向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是最根本的“民生”关怀。以人为本的思想中蕴涵着以自然为本和以社会为本的精神,人文关怀就需要时刻关怀人的自然本性和社会本性;但同时还要关怀人的自身平衡、完整和自由发展。在实践中,人文关怀要从系统构建着手,重视发扬和培育个体和谐意识。建构新时代的绿色文化习俗是促进个体和谐安康的长久有效的途径。应重视挖掘岭南生态智慧这一深厚历史积淀,依靠其广泛的群众基础,拓宽和建构新世纪的绿色广东理念,并渗透于实践的各个领域和层次。比如要从幼儿抓起,开展爱我珠江,爱我绿色岭南等活动;要在全民中持续开展爱我绿色广东为荣,毁我绿色广东为耻的宣传,促进节约型、生态型的消费方式。将人文关怀落到民生的各个实处,就能让绿色文化精神导引出自然、人、社会的全面和谐,把广东建成更具创业和居住双重魅力的绿色家园。这是绿色广东,同时也是在科学发展轨道上奔驰的和谐广东。
(作者系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
(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