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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春兰:维护农民工权益任重道远
 
孙春兰
 

  今年,在一些地方和企业暴露出非法用工、虐待农民工等严重问题,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目前,我国农民工已达两亿多人。他们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就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进一步加大了农民工维权工作力度。但是,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督检查措施尚不健全,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性障碍在短期内难以消除,加之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和能力方面相对缺失,农民工权益受侵犯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山西“黑砖窑”事件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事例。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维护农民工权益,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是基础。要把农民工维权纳入法制化轨道。从源头着手,加快涉及农民工权益的立法和政策制定步伐,逐步建立完善以《劳动法》为核心的劳动法律体系,为维护农民工权益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要加大劳动执法力度,坚持劳动行政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加强专项治理和排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用工、随意延长工时、克扣工资、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类似山西“黑砖窑”事件的再次发生。要将农民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简化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仲裁和司法援助。

  维护农民工权益,逐步消除影响农民工权益实现的体制性障碍是关键。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打破城乡和地区分割,改善农民工进城务工环境,建立覆盖城乡、公正平等的劳动力市场管理与服务体系,特别是要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能够接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输入地,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努力创造条件,逐步把农民工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住房、子女教育等需求纳入公共服务的范围。要组织和引导农民工参加社会与企事业事务管理,安排农民工代表进入党代会、人代会以及企业职代会、会员代表大会,建立起他们反映意愿的渠道。在入党、入团、评选劳动模范方面,要将农民工纳入视野,逐步提高他们的社会政治地位。

  维护农民工权益,建立党政主导、工会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格局是保证。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把推动农民工维权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格局。推动建立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权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的地位,建立健全农民工工作领导机构,协调解决农民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工会是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坚持党政主导性与发挥工会主动性的统一,加大工会组建力度,把农民工最广泛地组织到工会中来,围绕农民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问题,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积极为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努力把“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落到实处。

  维护农民工权益,加强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是根本。要以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增强农民工的工人阶级意识,加快他们融入工人阶级队伍的进程。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区域和行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办好农民工夜校、工地学校、图书室、文化体育活动室等,提高农民工的技术技能,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农民工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表彰农民工中的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的强大声势与良好氛围。

  (作者: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编辑:林湄)

 
稿件来源: 求是网络版 本网发布时间: 2007-08-22 16: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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