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最基本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这一关系,也一直是人类不断寻求答案但又一直难以如愿的斯芬克斯之谜。由中国孔子基金会等单位近日在青岛举办的“儒学·人与自然和谐”学术研讨会,对如何汲取儒家思想,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进行了探讨。
儒家较早地认识到了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把天、地、人三者放在一个大系统中作整体的把握,强调人类应该尊重自然,合理、有节制地开发、利用自然,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儒家关于生态伦理、环境保护与自然和谐的论述以及保护自然措施,内容十分丰富,如“天人合一”、“仁民爱物”、“天行有常”、“取之有节”等思想,都值得后人借鉴。其中“天人合一”的核心思想就是强调人与自然和谐,传统儒家立足于“天人合一”的宇宙论框架,围绕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环境的生态关系,就如何保护动植物、水土、农业、森林等自然条件,提出了较为丰富的生态伦理观点、原则和规范。
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要遵从儒家提出的“正德、利用、厚生”。“正德”,首先是指天地“生生之大德”,即是天地生养万物之道。“利用”,是“正德”基础上的“利用”,即要从仁爱之心出发,对万物的“利用”要符合道德原则。“厚生”,是“利用”的目的,即有利于人的生命,也有利于自然万物的生命。如果盲目破坏自然,破坏了我们自己的生存环境,最终只能导致人类自身的灭亡。
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一概念是随着人类社会对环境问题的认识水平不断深化逐步形成的。就中国而言,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目标就是建立一种低消耗的生产体系、适度消费的生活体系、持续循环的资源环境体系、稳定高效的经济体系、不断创新的技术体系、开放有序的贸易金融体系,注重社会公平的分配体系和开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民主体系。21世纪,我们要努力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科学发展理念落实到“十一五”规划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优质、自主创新、社会和谐的小康社会。(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