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内地经济高速增长,社会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也呈现出了诸多复杂和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与问题。通过现代意义的社会服务工作,克服和解决这些社会矛盾与问题,满足人们改善自己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条件的需要,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社会的现代化绝不仅仅是经济的现代化,而是要实现以人为本的社会全面进步和现代化。经济的增长和财富的增加并不会自动消除老人、家庭、青少年教育等社会问题,中国要真正实现社会现代化,就必须审慎地选择能使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战略,要把实现各项社会事业的现代化,包括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化的社会服务工作系统,作为社会政策和整个现代化目标的重要内容,使经济能在社会的稳定和进步中保持繁荣。纵观其他社会工作发达的国家,他们都有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来规范社会工作者的行为。正因为社会工作在我国现阶段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加快对社会工作者的立法步伐也显得重要,任何发展和改革都需要一定的制度环境,也就是政府的社会政策引导。由此可见,无论是响应社会的需求还是民众的呼声,有关社会工作者的立法迫在眉睫。倡导社会工作的立法不仅能使社会明确社会工作服务的提供标准,而且有助于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改善和提高。
1、中国内地社会工作者的立法现状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强调要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政部抓住时代的脉搏,与人事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之后,民政部又发布了《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为规范和标准化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行为开启了道路。除行政部门之外,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制定了《中国社会工作者守则》, 它将社会工作的职业道德和价值具体化、一致化。
《中国社会工作者守则》可以规范和统一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社会工作任务与功能的实现。同时,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守则确保了专业的一致性和整体性。规定一致的专业行为有助于树立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形象,从而保证社会工作专业以一个整体的形象为社会所认识。其内容主要包括:总则、职业道德、专业修养和工作规范四部分。总则界定了社会工作者的作用;职业道德说明了社会工作者自身必须具备的素质、对社会的责任、以及在工作中的要求;专业修养确定了社会工作者完成社会使命所要求的努力目标;工作规范规定了社会工作者从业过程的一些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