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广东在“十五”期间,文化“经济化”即文化“产业化”方面取得了可喜成就的话,那么在“十一五”期间,则更应注重经济“文化化”即产业“文化化”问题
文化、经济、政治作为支撑人类社会的三大支柱,今天已成相互交融、相互缠结之势;文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源动力,在新世纪对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文化生产力在今天不仅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的构成要素之一,而且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就文化与经济的关系而言,20世纪下半叶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了越来越明显的文化“经济化”和经济“文化化”的现象,这种现象在现实的发展过程中,具体表现为文化“产业化”和产业“文化化”的趋势。
如果说广东在“十五”期间,文化“经济化”即文化“产业化”方面取得了可喜成就的话,那么广东在“十一五”期间,则更应注重经济“文化化”即产业“文化化”问题。所谓经济“文化化”指的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文化内涵不断增强,文化要素不断发挥作用,经济产品中的文化含量不断丰富。经济“文化化”最直接地表现在产业文化的发展上,包括产品文化、管理文化、服务文化、品牌文化等。产业文化化是文化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在未来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中起核心作用。
所谓“产业文化”,是指产业所具有的文化,它不仅包含我们通常所说的“企业文化”,而更特指该产业所具有的“核心文化”。亦即某产业在多年产品生产的历史过程中,发掘、发展出属于自己的一种特有文化。
产业的“文化化”早已有之。“北京烤鸭”、天津“狗不理”,弘扬传统,凸显“老字号”等等,就有“文化化”的影子。一道菜起一个美名,安上一段典故,就可以卖好价钱,因为你不仅在吃菜,同时也在吃“文化”。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是以“产品”为主,“文化”为辅。文化只是有形商品的增值物,成为增加商品附加值的手段。无疑,这只是文化功能的极小部分,从而也只是产业“文化化”的初级阶段。
社会经济发展到今天,产业“文化化”已注入全新的内涵。文化在产业发展中取得独立的价值。一方面,文化必须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基础,另一方面,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也需要向文化寻求高附加值,文化成为产业的核心要素。一个产业如果不能在产品核心价值中体现文化,就只是个物质来物质去的传统产业。近年来,广东及国内许多企业在产业“文化化”的内涵式发展中均迈出了可喜的步伐。房地产商把文化理念(含教育)引入楼盘的规划与设计,从而赢得较好的市场效益就是范例。(作者系广东省社科联主席、华南师范大学教授、博导)
(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