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次党代会的报告指出:“办好广东的事情,必须注重民生,让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这是广东发展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
关注民生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践行党的执政宗旨的需要。近年来,广东对民生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全省财政支出中,用于发展公共事业、纾解民困、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支出的比重超过40%。2006年,全省投入127亿元,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加大力度解决农村“看病难”问题,集中财力解决遭受洪灾“全倒户”的住房问题,在全国首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程,深入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改善广大农民的饮水、行路等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改善农民工的公共福利等。但是,广东在民生方面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社会治安、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农民工权益保障以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就当前而言,要使民生问题真正得到解决,使本次党代会解决民生问题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第一,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性。民生问题无小事,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充分认识解决民生问题对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执政基础的重要意义。第二,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解决民生问题奠定经济基础。民生问题的解决,最终有赖于经济的发展,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民生问题的彻底解决才有可能。第三,通过建立一系列具体的机制和制度,确保党代会报告中关于解决民生问题的方针、政策在实践中不走样。(作者:陈金龙,华南师范大学教授)
(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