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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农村稳定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林俊仪
 

  俗话说:农村稳,则天下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要实现农村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农业稳步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而且要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性问题。笔者认为,维护农村稳定和谐应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领导核心,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引导者。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从源头上维护社会稳定,高度重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注重改进干部的作风,提倡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紧紧抓住发展经济这个中心,让群众真正富裕起来。搞好服务经济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正确引导党员群众参加各种培训,让农村党员进一步增强为民办实事、解难题能力,提高驾驭市场能力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本领;让群众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掌握技术,拓宽经济发展思路和发家致富本领。

  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保证新农村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的前提。基层党组织要始终坚持“立足基层,着眼苗头,重在调解”的工作方法,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 ,将各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镇、村、村小组三级人民调解机构,完善信息收集分析机制、群众性事件预警机制、信访工作机制、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调处矛盾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要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定期举办司法调解培训班,对调解员进行政策法规、调处方法与技巧等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技能。把社会综治、信访工作和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开展排查工作,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分析整理,做好具体处理方案,并安排相关人员调处。基层干部要经常深入农村,接触群众,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身先士卒的保一方平安,努力为群众营造稳定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构建严密防控体系,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目前,影响农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有盗窃抢劫、流氓恶势力、坑蒙拐骗等犯罪行为和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严厉打击这些违法犯罪活动,是加强农村治安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手段。当前,特别是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要坚决打击;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案件,要集中力量进行攻坚。通过严厉打击、集中整治,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威慑作用,对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起到遏制作用,对农民群众起到教育作用。

  发动群众加入治安防控体系,是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最直接有效的途径。首先建立各种群防群治组织,加强治保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参与日常性治安工作能力。其次,发动和组织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联防工作,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再次,充分发挥民兵在维护农村治安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组织民兵配合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三、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平安和谐社会

  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他们的整体法律意识,一是要努力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公仆意识,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真正起到模范表率作用。二是公安机关、治保组织、民调组织在法制宣传中,要起先锋作用。通过办案、媒介、调解纠纷、开设法制讲座、接受法律咨询、解决群众的疑难问题等多种途径,及时宣传法律、法规,以增强群众的综治意识、法制意识、防范意识、安全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共建平安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为构建平安和谐局面,应广泛开展依法治村活动,把治安防范的内容纳入乡规民约的范畴;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户、文明村,争当文明村民等活动,树立典型,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抵制封建迷信与反对邪教、破除陋习、树立新风;从实际情况出发,统筹安排、科学规范,选择当地最有代表性的村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试点,以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从而稳步推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

  四、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村民自治是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的核心,是民主法治的根本。因此,应认真做村民自治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始终将村民自治置于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用党员群众认可、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形象好的人任村干部。

  其次要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把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村务公开切入点,让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用制度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尊重农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首创精神;建立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办法和机制,引导农民自觉开展公益性设施建设。

  最后要改善管理机制,规范村干部廉政行为,增强财政保障能力。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减轻乡村债务,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消除群众对干部的猜疑和误解,解决少数镇村干部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消除和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确保村民自治扎扎实实地朝着和谐稳定方向发展。(作者单位:广东省乐昌市云岩镇人民政府)

  (本文为来稿选登,其中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编辑:莫凡)   

 
稿件来源: 南方网 本网发布时间: 2007-08-29 14: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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