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学术论坛第26期研讨会
时间:2007年11月8日下午 地点:暨南大学行政楼929室
主题:和谐社会与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产权理论、方法与实践
【主持人(吴汉民)】广东省岭南学术论坛第26期研讨会现在开始。首先介绍一下参加会议的领导和来宾。今天参加会议的有:广东省社科联李恒瑞副主席;暨南大学纪宗安副校长;广东省社科联陈杰珍处长;广东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关飞进副处长;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徐长福教授;华南师范大学王宏维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林竞平副教授;省委宣传部蒋斌副部长本来要来,但是因为忙没有来。暨南大学参加会议的人员有(略)。
主题主讲人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徐瑄教授下面有请社科联副主席李恒瑞教授讲话。
【李恒瑞】我上午在深圳,这个月是学术活动月,到处是讲坛、论坛,深圳大学办了一个青年论坛,我上午去参加那个会议了,刚赶回来。
岭南学术论坛属于省社科联经营时间比较长的品牌,有两三年的时间了,现在是第26期了,前面已经办了25期。这个论坛是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联合主办,立足广东,每期要围绕一个主题,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有一个承办单位,小型的比较高层次的一个理论研讨平台,是这样的一个论坛。目的是为了促进理论建设、学科建设,为理论和学科建设搭建一个理论平台,同时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意图大概是这样的。
这个论坛原则上是和岭南大讲坛,是属于一个大的系列里,岭南大讲坛是我们社科联社科促进工作的一个重要平台,这个大讲坛目前也已经有了五到六个分论坛了,学术论坛、公众论坛、企业论坛、艺术论坛、巡回论坛等等论坛系列,再加上岭南学术论坛,一方面是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作,也是推进学科建设,同时也体现了十七大提出的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这几年在宣传部的领导下,社科联花费了一定的精力经营这么一个社科普及性的一系列品牌和平台。
岭南学术论坛主要偏向于重大理论问题和学科建设,是依托本省的力量,一般在本省的范围内。每一期举行都会有一个主题,都会有一到两个主题发言,依托一个学校或者是一个院、所,就一个问题展开研讨,然后将成果汇集成一个册子,媒体也会进行适当的报道,比如说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等媒体。
今天我们是岭南学术论坛的第26期,这期论坛一个多月前就已经开始筹备了,这一期的主题就是“和谐社会与马克思主义”,副标题是“马克思产权理论、方法与实践”。全国现在都在掀起学习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党的十七大号召我们坚持不懈以马克思主义最新的中国化成果教育人民,我们要不断赋予当代马克思主义的鲜明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中深入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深刻领会十七大的精神,结合自身专业研究领域,贯彻十七大的精神,推动理论建设和学科建设,是今后我们一段时期内学术理论界的首要任务。
贯彻十七大精神,推进社科建设,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促进社会和谐、构建和谐社会,这是十七大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要求,同时也和我们的学科建设有关。当然和谐社会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我个人的理解,一个应当是促进社会和谐,这是一层意思,再一个就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就是全社会范围内各个关系领域的协调和谐,而构建和谐社会,重点又在于四位一体的布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在这个布局里,党的十七大提出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社会建设的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所以它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
因为它比较宽泛,所以它涵盖的范围也比较宽泛,像是今天我们总题目是和谐社会与马克思主义,这个题目好像稍微大了一些,副标题“马克思产权理论、方法与实践”,产权理论主要是涉及到经济学的领域了。徐瑄教授关于马克思产权辩证法的思想将会有主题发言,同志们也要对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意义展开讨论。理论经济学我是外行,但是关于产权理论等深入研究,对促进我们大改革、大开放,促进社会和谐,是有直接的意义、直接的关系。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中使用了一个概念“大改革、大开放”,以前我们说是全面改革、全方位。以前我也鼓吹过邓小平的大改革思想,以前中央也是这样提,但是现在没有这样提了。
大改革、大开放,其中产权关系,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东西。产权辩证法的问题、产权关系、产权的问题,既直接关系到我们深化改革开放的问题,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特别是社会关系的和谐问题。因此我觉得这个方面的研究,是具有比较直接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徐瑄教授这几年一直在研究这些问题,得出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很有启发。因为我不是经济学方面的,但是稍微知道一点,产权理论,几卷资本论,有一个很重要的思想,这个思想怎么评价,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马克思的资本论和经济思想,都是一个思想的宝库,有很多问题我们今天回过头来,不断的回顾、不断的追溯研究它,就不断会有新的启发,就会发现一系列新的理论新观点。
今天这次我们的研讨会,将会在这个方面挖掘新的认识、新的看法,从资本论里面再总结出一些新的理论见地出来,对推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是非常重要的。资本论我是属于外行了,但是我个人对资本论有两点体会。第一点体会,资本论是什么样的著作呢?它是一个融经济学、哲学于一体的这么一个重要著作。列宁讲过资本论就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代表著作,资本论是马克思留下的资本逻辑,我们资本论还有一个方法的问题,从共性和个性上来研究资本论,我想这也是广东卓老一直在坚持研究的,我们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经济规律,但是特殊与一般是共存的,在资本论里同时包含着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的重要结论,所以资本论应该是一个市场经济与特殊的市场经济的统一体。所以卓老就提出了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重要见解。
这次研讨会的举行非常的有意义,大家都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我想咱们这个论坛范围也不大,大家可以畅所欲言,不要带太多的行政色彩,都是学术探讨。上午我在深圳参加青年论坛,我就建议不要设主席台,不要有什么发言顺序,平等发言。我想我们今天的论坛也是这样。
大家准备的比较充分,暨南大学又是学术活动贯彻双百方针比较特殊的学术自由、学术民主的地方,我们可以从这个主题大家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当然半天的时间,时间肯定不够,争取大家都可以发言,也可以进行书面的发言,我们也会有选择性的在媒体进行发表。我们这次研讨会是一个起点,今后围绕这个问题,我们要进行可持续的研究,不断的推向前进。我不太赞成一次探讨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讨论完了下次又搞别的题目,我们要坚持下去,如果有成效再接着举行。
简单做一个开场白,就是这样。谢谢暨南大学的领导,也感谢到会的新闻界的朋友,特别感谢到会的各位专家同行,谢谢各位。我作为主办单位的代表,先说这么一个开场白,算是抛砖引玉,谢谢各位。
【主持人】下面由暨南大学纪宗安校长致辞。
【纪宗安】李主席、各位嘉宾大家好,正像李主席开场白中所说的,最近我感觉在省社科联的领导主持下,在广东的学术论坛上好事连连。昨天上午在我们学校也有一场由社科联组织的广东省首届学术论坛,四个专场,其中关于经济理论研讨方面的专场设在我们学校。昨天上午来了很多朋友,也是我们省社科联的副主席李蒲弥过来的,这边开了一个头,又往深圳赶,说是深圳有一个青年论坛。正像刚才李恒瑞主席所说的,最近在贯彻党的十七大重要会议的精神,全面理解和贯彻执行十七大会议精神,在这样的大好形势下,省社科联围绕重大的社会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以实际行动召开了非常有意义的很好的学术论坛。
今天下午岭南学术论坛第26期,这么一个很有意义的题目,“和谐社会与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产权理论、方法与实践”,又放在了我们暨南大学,我们由衷的感激社科联领导对我们的信任和对我们的支持。我受蒋述卓书记的委托,本来他要亲临会议,但是在大礼堂有一个关于十七大精神的报告,难以分身,委托我。首先我代表学校对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对来自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的专家、同行能够参加这个活动表示衷心的感谢。还有暨南大学今天到会的老师和同学,大家积极参与,这也是非常好的事。这是我想讲的第一点。
第二,今天会议讨论的主题,刚才李主席说他是外行,其实我觉得他是挺内行的,刚才他讲了很多,在正式报告之前,已经对这个题目做了很好的诠释,特别是对广东改革开放走在前面在理论上的建树有了一个介绍,这是我们后辈们学习了解的。另外对今天下午的主题,也做了一个很好的阐述,提前给我们做了一些引路。
徐瑄教授是我们学校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的副院长,多年来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产权理论方面非常勤奋、深入探讨,很有成就,我们经常在交流中听到她的对价理论,虽然我们不懂,但是已经通过灌输有一个初步的认识,我想今天下午也会让我们大家有新的收益。
当然在座的各位专家、老师们、同学们的热烈讨论,我很同意李主席所说的,我们学术探讨,摒弃形式的一些东西。今天还有研究生来了,我想他们也是期盼通过这个研讨会有一些收益,我相信一定不会让大家失望。
第三,这次研讨会有一个主旨,其实刚才李主席已经有提到,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讨,其实在我们学校也是跟学科建设联系在一起的。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方面是有经验的,他们的一级学科博士点、二级学科博士点,以及长期在这个方面的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也是我们学习的方向。去年国家提出第十次博士点申报的时候,我们就感觉要向中大、华师等兄弟院校学习,我们要奋力直追。今天下午的研讨会,对我们学科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这方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将会有很大的帮助,会给我们很大的支持。今天的会议给了我们一个向兄弟院校学习的机会,非常好!这是学科建设方面的内容。
最后,借此机会,我有一个小建议,刚才李主席介绍了岭南大讲坛有五到六个分论坛,企业论坛、公众论坛、巡回论坛等等,我今天也接到岭南大讲坛的汇集小册子,非常小,当时向我征集看有没有好的选题。今天两位处长也在这里,我就想到暨南大学是一个侨校,华侨华人的研究在我们这里是有队伍、有老师,当然我们工作也是有差距。广东又是侨务大省,在工作过程中我们跟潮汕地区的大学,还有五邑大学等等,我深切感觉到广东省作为一个侨务大省,通常说有海水的地方就有华侨华人,三千多万华侨华人,有两千多万是粤籍的。我就想能不能借今天的机会提一个小小的建议,因为我们今天是岭南学术大讲坛,如果社科联觉得这个选题可以考虑,我将组织一些力量,和社科处一起,还有相关的渠道,相关的院、系、部门的老师一起积极认真的准备。为我们岭南的学术讲坛再做一点小贡献吧。
最后再次对今天参加学术讲坛的,对李主席、省社科联的领导,还有兄弟院校的老师,还有对暨南大学来参加会议的老师、同学,表示感谢!谢谢大家。
【主持人】参加今天会议的还有广东省电视台、南方新闻网、南方日报理论部的领导。下面请暨南大学徐瑄教授做主题发言。

【徐瑄】不算是主题发言吧,我只是把我自己最新的研究成果给大家分享一下,借这个机会请大家批评和讨论,也激励我把这个主题进一步做下去。还是先把我自己的研究路径跟大家交代一下吧。
很不好意思,在哲学圈里我是“离经叛道之徒”,我原来是学哲学的,89年毕业于北大哲学系,来暨南大学工作后逐渐转到法学专业工作了十五年。自己很庆幸自己能够发现一些真问题并能够找到一些解决的路径,也愿意跟大家交流自己的研究成果。自己的体会是,学习和研究了十年哲学,研究马克思没有搞懂,但是搞了15年法学,把马克思弄明白了,发现原来马克思的本意可能是“这个意思”——他论证的是一个理想社会之所以成为可能和成为现实的革命道路。这个理想社会是建立在产权科学基础上的。这样,我花了差不多两年的时间专门做了马克思产权理论的专题研究,刚好跟和谐社会的主题是匹配的。在十几年法学研究里我刚好找到了一个“对价机制”作为法哲学方法论,我在知识产权理论里运用这套方法论做了一些基础理论研究,现在我的主业还是知识产权专业领域,在知识产权方面我有长达十年的积累。在知识产权研究过程中,我发现知识产权理论缺的还是一套新的法学方法论,才能达到公平建构,所以,转过来专门从事方法论研究,在方法论研究里找到了“对价”这个交互机制。研究过程中发现这是一个无底洞,最后才发现其实这个“对价机制”在思想领域可能是无底洞,可是在制度层面它就是一个理想的和谐社会建构的方法论,才发现其实早在150年前马克思已经做了这个研究并找到了公平正义的标准,所以才那么自信并建构了他庞大的思想体系。根据这个思路,再赶紧把马克思的著作重新研读,也买来新版本,看新版本和旧版本有什么区别,为自己的这个“洞悉”寻找文本依据。
我手中这篇稿,本来是中国社会杂志社的约稿,约了好多年了,2003年我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了一篇《知识产权法中的对价与平衡》,第一次用对价方法论分析了知识产权制度,编辑们认为我是有一个新的方法论在其中,就约稿,实际上专门方法论研究和制度分析还是不同的工作,所以,我工作的挺辛苦的,专门沉到法哲学里面,到今年基本上我把初稿拿出来了,《财产权及其交互性——马克思和科斯发现了什么》,在这个稿子上专门工作了八个月的时间,反复修改,最后定稿就是。因为这是一个交叉学科,不是一个学科的问题,审稿都要请不同学科的专家审,从来没有试过一个稿子这么审,而且,据说,没有一个人能够在自己的学科里把这个稿子在一个学科体系里解释完,刊出来困难很大。我说这个稿子怎么处理我都没有意见,不在乎。最后我们自己的《暨南法学评论》刚好是创刊号,我就想先出来吧,主要是考虑到要它现实比较应急的现实价值。可能还有一个背景,刚好李主席也在,去年中央宣传部的副部长过来调查和谐社会,省里请了五个专家去谈了和谐社会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其中有一个我。我用了二十分钟,把这套和谐社会的对价机制这套方法论讲解了一下,分理论、制度、实践三个层面,又有理想又有现实方案。中宣部的领导非常有兴趣,赶快把我的研究成果要过去了。但他们说不通俗,太术语了,问我要通俗版的,所以,这篇稿子一出来,我把这个稿子快递到北京去,我想反正是快递出去他收到了,一个学者差不多做这么多够了,能不能用我就没办法了。
刚好赶上中央马列编译局《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的主编李惠斌拿到这篇稿子了,主动跟我联系,而且还说了很鼓励我的话,我说其实我做到这里,都不想往这里做了,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考证和文本,这些工作挺枯燥的,我自己也有知识产权主业,我说我不太想继续往下做了。他说太可惜了,我都说这个事对我来说做这么多就够了,但是他还是说你把你的意思跟大家说清楚,看看能不能立得住,本来中央编译局这个月底还有讨论马克思产权理论的研讨会,也做了排期,也专门邀请了我。
在座很多同事和朋友,甚至很多我的师兄师姐,我想跟大家讨论一下,看看我在工作上有什么疏漏,需不需要继续往下做,或者继续工作下去需要什么样的激励条件。稿子大家都有,早发给大家了,我在这里就不重复了,我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主要告诉大家这篇文章的核心,重点是论证“马克思究竟发现了什么?”。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命题,因为,恩格斯讲了马克思的伟大发现,我只要是从法经济学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因为我不是经济学的专家,我只能站在法经济学的角度来比较马克思主义研究。我的立意是,用新的视角里检讨一下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研究为什么这一百五十年来人类社会亦左亦右,忽上忽下,都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而且对人类社会形态产生这么重大的影响!对我来说思考是非常沉重的,但是需要去问,并且需要答案的。因为科学的理论能够指导科学的实践并且能够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我们对科学理论研究不够,导致社会构造上重大的制度缺失,也是学者们应该承担的沉重的政治责任。
可以说,思考的过程非常沉重。我想跟大家说,这个结论凝结了我个人差不多二十年的思考,但是现在我让自己变得简单而快乐起来,因为我得出的结论是非常积极的,并且是快乐的。当下最困难的重大理论问题在这个框架里几乎都可以得到某种程度的解释。求证方面可能不太严谨,因为我的文本功夫还是不太行,我有十几年没有做专门从事马列文本的研究了。这两年把马列著作重新买回来一个字一个字研究。因为“马克思主义”涉及到多个学科的交叉,我这个研究是可能是在路径描述了一个框架,如果这个框架能够立得住,我个人认为可能会把马克思主义内在的逻辑在一个理论标准上诠释下来,给“马克思主义”一个科学的定义。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并不是一个纯理论学说,这个理论关系到我们国家建设的重大决策思维,这个研究好不好,直接对国家建设会产生影响,这是搞马哲的人应该感觉有压力的地方。马克思主义是我们这个民族的灵魂,就是这个国家的政治,甚至包括社会稳定,关乎到老百姓的期望,确实研究马克思主义其实很敏感又很尖端。特别是关于马克思产权理论,更是重大之重大,敏感之敏感。那么,马克思到底有没有否定财产权?是“否定私有财产”还是否定“财产权”?创造性劳动创造的财产权利有没有被否定掉?我想这是一个很有趣的辨析。我们在原来马克思理论里,我们远远看过去马克思否定私有财产,接下来他对创造性劳动权利的肯定前提就被忽略了。这导致我们理论建构甚至国家建设的产权基础、肯定并承认个人创造性财产权作为自然权利的前提被忽略了。到今天所有的法律问题最后是重大理论问题没有解决,所有的重大理论问题核心其实就是没有解决财产权的法律地位。
我觉得今天讨论的主题很重大,我想画一张草图作为马克思的分析框架,通过理解这个框架,论证马克思发现了什么
社会有机体——国家、个人、社会、市场和政府分工合作互利共赢的交互共同体 历史 未来
社会有机体是一个活的有机体,这是大家共同的概念。按照马克思的说法,不管你同意不同意,历史随着时间在走,没有一个学者可以让历史停下来让我们研究,做不到。所以它的变数就是它永恒的主题,这是一定要考量的,不是固定的。科学研究力图建立的理论标准是跟着一个永远变动不居的实体在往前走。马克思想要尝试解决永恒运动的社会有机体公平建构的条件,我认为现在所说的和谐社会,其实就是和谐机制的问题。这个和谐机制是讲公平和效率是要一致的,不能偏废,其实是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仅仅是解决讲究效率,不要公平,那么这个社会有机体肯定出现问题。社会有机体和马克思的共同体理论是一样的,有人把共同体作为局部的理论,不是的,共同体是一个思维方法和分析框架,任何社会的建构都是在共同体的分析框架和理论标准下做的,区分不同性质的共同体,国家是共同体、社会是共同体,家庭、企业是共同体,我认为,共同体理论不是一个孤立的理论学说,而是一种思想方法。
对于当下运行的还是这个“活的社会有机体”,这是历史也是现实。马克思说,有生命的个体的存在是一切历史存在的前提。生命体是生活在这个活的社会有机体中,随着社会有机体不断运动和发展。今天这个社会有机体和历史上其他形态的社会有机体不同的地方,是它有一个分工合作的一个交互机制,那么在这个社会交互机制里,国家、个人、市场、政府、社会是有分工的,同时又有合作机制,又分工又合作的交互机制构造的社会有机体就正好是他研究的社会有机体,也是亚当·斯密论证和描述的社会经济体。这个有机体的内容就是“经济发展”你看是整个社会经济体整个的发展内容,社会政治、政治框架(马克思说的政治上层建筑)是为了它、围绕它配置和发展的,经济基础怎样决定社会有机体的发展,财产权、个人权利是社会有机体的“机理”,也就是经济学家说的微观经济学的“微观机理”。这是一个不断运动和从事交换的社会有机体,是这样的一个概念。
这个有机体在当代西方资本主义的研究者那里是“从来有的”,但是马克思研究的结论是说“不是”。它是建构的。是一种公平和效率最大化的共同体的建构。“共同体”理论之所以成为哲学,是因为这个理论说,在不同的假设前提,共同体会不一样。原始共同体就是没有分工的“原始共产主义”。所以,当下运行的这个社会经济体是有特殊原因的建构的。它的起点刚好是西方宪政的逻辑假设。亚当·斯密经济学论述的“产权清晰、效率最大化”是对它的机制的描述。产权机制在这里是造血机制,它负责整个社会有机体的供血系统,它需要供血充足,满足整个社会有机体的供血需求。总之,它是以产权激励机制为核心的共同体,它与原始共同体等不同。总而言之,你的前提假设不一样,共同体的形态不一样,但是今天这个活的有机体就是这个,它假设的前提是“人人平等”的。
马克思最后在《资本论》研究的就是这个有机体。他也比较其他有机体的形态,但是比较的过程中,是为了校正这个有机体出现的问题。在研究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整个的研究在这里面找到什么东西呢?十七、十八世纪伟大思想家都在研究,《国富论》的研究其实都是在解决有机体的永恒运行标准和激励条件。而马克思在这里面发现了“产权”正当性的问题。我在文章里讲了,“占有”作为事实,以及“占有权”作为权利,之间是存在“正当性”问题的。这是马克思在研究罗马法中发现的问题。罗马法的私法本身是平衡机制,是平等人之间的交互关系构建的“交互共同体”。我们先说它的交互关系。如果仅仅是交互关系,仅仅是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平等交换关系,平衡是容易解决的。表面看起来大家交易公平就没有事了。但是,如果把生产和分配、消费的过程加进来,它交易物品的价值量化,再把它的来源、资源分配的前提搞清楚那么,公平就没有那么容易解决了。表面上仅仅交换平等是容易解决的。可是,表面上的平等掩盖了实际上的不平等。十块钱一个面包,表面上看起来平等,实际上不平等,因为十块钱的价值对一些人重要对一些人不重要,它的价值还要考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等。要把价值量化到一定的标准,太不容易了,因此,马克思要做的是把实质平等交换的价值量的标准科学的描述出来,马克思不断的做这个工作。
马克思的分析是从财产权法律的功能,如何分配正义、实现公平正义开始的。经济发展要法律的保护和保障。财产法律的建构技术在这里是非常重要的。财产权说到底就是一个法律问题,如果占有作为一个事实,就可以产生占有权作为自然权利的话,(这就涉及到自然法的理解,先占先得,自然占有作为事实存在,权利就自然发生了,并被确认了)。所有的问题都处在这里,如果先占先得就会导致强占和掠夺。如果一个人能够霸占多少就霸占多少,公平起点是没有的。因此倒回来说到产权、劳动、创造,它们是一体的。先占符合创造、劳动的原则才使财产权具有正当性。也就是说跟洛克的劳动财产权理论一致,如果超出占有部分必须要回馈社会。这就是马克思研究劳动价值论的根源。他寻找财产权公平分配的标准,这个公平的标准确立下来之后,他就有了很好的理论自信,有了这个公平标准之后,财产权的正当性就有了,反垄断以及财产权机制的配置、交易公平都有了一个实质的标准,不仅仅是形式的标准。罗马财产法过于强调形式的正义,忽视了实质正义的前提。马克思认为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同时解决的时候,公平正义就有了。
在这个市场机制里进行自由交易的所有交换主体,都是公平竞争的,他们财产权的来源是符合正义标准的。初始产权公平,竞争机制的交易公平,财产权再次分配公平,起码不使现状更坏,就能够保证基本的公平和社会正义。在社会有机体中,政府负责的这部分,政府和市场有明确的分工,他们之间有明显的边界,政府是管公共资源的和配置资源的,市场是管创造的,是创造资源、创造价值的,这个交换机制不断的循环,生产、分配、交换、循环发展,一个好的社会有机体就可以建成并且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了。从这个角度分析,资本主义国家过分强调了先占资源的事实,保护了先占资源的垄断,财产权公平的前提缺失,导致大量的资源被垄断,劳动创造价值的标准没有确立,这样,垄断的结果就是财产权分配和再次分配的不公平,不公平的结果就导致两极分化,在这个自由体里实际上是完全不公平的极端对立的“阶级体”,这个社会有机体产生一个倾斜的不平衡的“反对力量”,从而越来越的穷人和越来越少的富人对立,穷人阶级会联合起来推翻富人阶级,共同体的平衡被破坏了,最后,大家共同承担共同体共损的破坏后果。
就好象是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危险,马克思想尽一切办法想让它回到正确的公平前提里来,立脚点在哪里呢?就是立法权,国家最高形态的立法权被马克思发现是一个最重大的问题,所以把这个立法权能够控制住的话,就可以在社会有机体的社会结构和比例方面做最好的配置,因此就可以保证这个社会经济体平稳运行。如果立法权把握不好,坏的结果就不可避免。说到最后,这个圈里的平衡靠立法权配置,这个圈和那个圈之间结构的比例,也是靠立法权实现的,这就是立法权它决定了社会整个的国家形象,整个的社会结构,它的比例正当性。你看个人自由的大小,这个尺度也是由立法权实现的。
有一个重大的问题,马克思是要把所有的国家机器砸碎吗,其实不是,是把立法权夺过来,尽快的通过法律来调整平衡关系,继续实现和维持平衡的结构和分工合作机制,其实不是把社会机体都砸烂,更没有破坏整个社会生产机制,没有这个意思,只是想穷人尽快的掌握立法权,参与立法,使再次产权分配能够表达劳动者的利益,实现劳动者的意志,所以他的很多论述都是针对立法权的。只要初始产权符合劳动创造价值的标准,再次分配起码不使现状更坏,进一步看住立法权的正当行使,就可以使结构和比例适当平衡,财产权自由不断增大,激励公平,走到最后会有一个共产主义社会。
我个人的理解,整个马克思的庞大体系,建构在马克思在罗马法里找到了一个平衡的交互关系,就是一个对价机制,他找到了交易公平的标准,但是发现罗马法本身也是没有解决占有权和占有事实之间的正当性问题,所以导致罗马的繁荣瞬间消失,最后发现这就是人类之迷,这关系到人类永恒发展和长久发展的问题。事实上是解决什么问题呢?就是财产权起源有一个公共政治的空间。这是最要害的。劳动创造产权是一定要承认的,但是给多少的法律是共同条件,不能占多少拿多少,必须进行不断的公共磋商。
整个马克思产权理论里,我个人认为这是最核心,今天社会建构是最重要也是最宝贵的东西,承认劳动创造产权的前提和保护多少之间的对价。这部分如果可以解决,任何一个社会都可以建设一个公平又有效率的社会,但是不太容易。承认劳动创造产权,这个前提各个民族文化都有,但是制定完全符合对价的法律体系则不太容易,现在我们的立法就是这样。首先不敢承认劳动创造价值的财产权,比如,工人在国有企业的产权和农民对土地的产权,这就是今天制度的大问题。还有一个,为什么不敢承认,因为,没有区分给不给和给他多少的问题,对给多少需要提供的公共政策的民主平台没有办法解决,因为,它确实需要一个公共政治、民主政治的平台,这需要公共磋商的,有很好的磋商机制、制度配置,才能完成这样的一个架构,这两个东西是我们建构中比较难的。马克思发现这一条的时候,我个人在研究的过程中也想,走到这里马克思很痛苦,理想是可以看得到的,但是实现起来难乎其难。我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这一百年来我国的国家建设,最困难的也是这个部分,包括解放以后困难也是在这儿,还有毛泽东也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今天我们也是面对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马克思整个的理论体系发现,我个人其实可以用这么简单的图示来表示。马克思自己没有把产权真理的发现当成是他的发现,他讲的那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阐述的是社会发展的规律,描述的是这个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他们之间的交互运动。实际上这是和谐社会有机体和产权机理及它们之间关系的问题。对社会历史规律的描述没有否定劳动创造产权真理这个前提。我提醒大家注意文本,在很多地方马克思在他的学术表达过程中,曾经有两次以上被指控抄袭,说他的思想是抄袭了其他思想家等等,所以他要不断的跟他的相关研究者发现的边界进行界定,关于平衡的思想,罗马法平衡机制就是整部法典,其他思想家都有发现、发明和阐述,是人类共同智慧方法,把思想方法和思想方法之间做一个边界区分,确定各自知识产权,我发现这是很难的。特别是当这个方法是人类共同的通用方法、共享智慧时,区分客体几乎是不可能的。在这里,财产权发展到了共享产权的临界,产权消失了,思想家被产权化成了共享产品。
最后马克思说,行了,抛开已经有的所有东西,我贡献的就是他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而恩格斯认为,除了历史唯物论还有剩余价值论。其实,人类发明同一个东西,人类有一个共同真理,就是这个活的有机体,它是有一个科学标准的,这个科学标准不同的人做了不同的贡献,我的贡献是什么,就解决的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运动规律是财产权公平分配的前提。事实上,我的理解,他对自己发现的表述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产权真理,在社会有机体的框架内,产权真理和制度框架之间的关系都有他的发现和贡献,他对框架分析的研究和发现并没有否定产权真理的论述。还有, 马克思理论品质的问题,都承认马克思是批判性理论,其实,通过产权和框架之间的分析和他的发现及贡献,可以肯定,他的批判性理论是以他建构性理论为前提的。马克思主义包含了关于人类真理及方法的完整的建构性理论。
我的粗浅理论研究就是这么多,接下来请大家批评。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