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大讲坛·岭南学术论坛第32期
编者按:“岭南大讲坛·岭南学术论坛”第32期日前在广州举行,主题为“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会议上,十多位领导干部及著名专家学者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现南方网理论频道根据现场录音将相关观点编辑发布,以供参考,敬请关注!

主办: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承办:广东劳动学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时间:2008年3月28日 地点:广州远洋宾馆四楼国际会议中心
【主持人梁满光(广东劳动学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副会长)】我们今天的论坛现在开始。我首先介绍一下今天到会的各位领导和嘉宾。今天到会的有:省人大法委副主任李焕新同志;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李育敬同志;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惠武同志;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处长陈春生同志;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凤岐同志;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李旭明同志;华南师范大学副校长李永杰同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陈杰珍主任。

还有广州地区几所大学的代表以及企业代表,一共三十多人参加今天的论坛活动,我就不一一介绍了。
领导发言:
主题发言:
一、《劳动合同法》的新条款
二、《劳动合同法》新条款的意义
三、《劳动合同法》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法》出台的背景
二、为什么企业家对《劳动合同法》反应强烈?
一、立法推动集体协商
二、大力培育协商主体
三、改善政府协调手段
自由发言:
一、《劳动合同法》背景下劳务派遣业务发展的机遇。
二、未来劳务派遣业务发展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