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媒介的环境下处理危机:主动出击“控负”
当然公共关系危机可能最棘手的就是事件不可避免被媒体卷入。事件成了媒体时间,事件引起了轰动社会效应,在媒体的左右甚至炒作下,事件甚至可能十倍、百倍的被放大。这个时候你会发现,不是你可以完全控制的了,比如说用经济补偿去摆平它,或者说打官司,没有等你官司打下来,舆论已经宣判你死刑了,你说怎么办?所以很多时候,危机的轰动效应是跟现代媒体的左右分不开的。有一句调侃的话,没有媒介就没有危机,当然不可能设想没有媒介,我们倒是要学会在媒介的环境下来处理危机。许多事件发生,当然还是前面所说到的,我们第一反应要得当、处置要得当,只要反应得当、处置得当,问题就是问题、事件就是事件、纠纷就是纠纷,不一定成为危机,但是你反应如果不及时,或者各种主客观条件使你不能及时完善的处理,这个时候媒体卷进去了,媒体报道了。当你在危机的传播反应中又衔接不上、信息披露不充分,造成了社会各界的各种猜疑和悬念,这个时候媒体的集中追问使这个事件成为舆论的焦点。公共关系的危机就会压力越来越大,我们要认识到我们必须在媒体的环境中、媒体的压力下来处理危机。
1.依靠“潜规则”“控负”往往很难奏效
中国的传媒环境我们要了解它的各种特点,它是如何运作的。新媒体对于事件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比如说现在的网络,甚至是手机短信息,加上现在媒体的环境开放了,国际媒体对我们的挑战,最近一系列的事件,咱们可以看到、可以感受到。我们地处广东、毗邻港澳,很多事件一旦发生,就会发现最先到场的有可能是港澳媒体,那些狗仔队快过警察,而且搜取各种新闻资料的手段无奇不有。而且现在信息公开化,舆论监督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现在舆论监督的压力是越来越强,而且公众意识在觉醒,消费者维权意识也在觉醒,公众知晓权的压力也是越来越大。
现在很多单位在危机频发的环境下就要求自己企业的公关部、宣传部门,很重要的一个工作就是“控负”,所谓的“控负”就是控制负面报道带来的不利影响。新华社专门有一篇文章,评论了现在很多单位所谓的控负行为,当然这种种控负的方法,恐怕我们都要去反思和检讨,我们不排除社会一些潜规则的存在,但是靠这样的方法去控负往往是很难奏效的,比如说行政干预,你会发现现在很难用这种行政干预就把事情盖住,你想想看广西南丹的矿难,81个矿工人间蒸发了,广西的媒体一个字的消息也没有透露啊,看来地区控负控的严严实实,但是中央媒体人民日报把这个事件一层一层挖出来报道,矿主受到了法律的处置,为他捂盖子的官员也受到了法律的处置。
2.与媒体为敌不是生存之道
当然用收买的方法,对个别的媒体或者记者,有时候你会发现奏效,但是现在的媒体也是相互竞争的,你能够这样收买天下的媒体吗?你收买了A媒体就给机会B媒体,你摆平了本地媒体,你就会发现外地媒体的异地监督积极性你挡不住。还有就是中央媒体,全国性的覆盖,境外媒体的挑战,你用这种收买的办法,你可以买得下天下的媒体吗?可能吗?有企业就消极对待、逃避政策,就象是当年中山爱多VCD的老板陈志标消极的进行了一个总结“防火防盗防记者”,记者我们惹不起我们躲还不行吗,但是你躲得过吗,一出事媒体不请自来,有时候躲的结果是负面新闻进一步来。还有比如说当年的山东一家国企,被报道出来说阿胶用马的皮来做,这样一下品牌形象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出了事之后领导的反应就是跑或者是躲,所有副总以上的领导都突然消失、隐形了,所有的通讯工具都关闭了,如果有记者来了就让秘书去挡驾。结果媒体见报,不仅搞假胶,所有的领导集体都逃匿了,全国的媒体都在炒作这个消息。后来山东有关政府部门成立专案小组,经过取证调查,发现是媒体的不实之词,有一些冒牌产品,冒他们的产品搞假胶,由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澄清,有关政府部门也在批评他们的领导,既然没有搞假胶为什么要跑呢,要跟媒体积极应对维护自己的信誉啊。当然也有另外一种极端的反应,动不动就暴力手段,动不动就告记者,过激反应也没有好处,像是富士康,你和全中国的媒体为敌,以后还怎么样在这里生存下去呢?当然我们看到富士康事件最后戏剧化的收场,必然是这样的,不可能和中国的媒体为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