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志国
长期以来,在我国土地开发中存在着种种问题,不仅浪费土地资源,而且影响生态安全。关于土地开发中的非法交易、以权谋私、浪费闲置等问题,最近一个时期国内媒体已经发表了不少报道和评论文章,但是关于土地不合理开发影响生态安全的问题,似乎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土地包括土壤、岩石、水文、地貌、气候等因素,既是地球生态环境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具有各种生态功能;又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最基本的自然资源,具有多种经济功能。在土地的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中,生态功能更为重要。从总体上讲,如果土地失去了生态功能,也就失去了经济功能。但是这两种功能除了在农业(包括林业渔业牧业)中能够同时保持和发挥之外,在其他产业和用途上通常难以兼顾。传统经济往往片面利用土地的经济功能,而对它的生态功能有所忽略,甚至在过度开发中使土地丧失生态功能,从而影响生态安全。发展循环经济,要求在土地开发中遵循生态规律,尽可能维护土地的生态功能,在这个前提下利用土地的经济功能。
在我国土地开发中所以出现种种浪费和使用不当的问题,原因之一就是对土地的有限性和宝贵性缺乏正确的认识。一些地方主管部门以为自己的土地很多,批租和开发大手大脚。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各类开发区6045个,占地面积3.54万平方公里,其中将近2/3的土地闲置或未得到充分利用。其实,虽然我国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但是由于人口过多,人均土地资源拥有量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左右。又因为人口集中分布在东部和中部,这些地区的人口密度非常高,人均土地拥有量更少。西部地区人口密度虽然较小,但由于自然和人为破坏等原因,土地荒漠化问题相当严重。目前大约有18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已经荒漠化,约占国土总面积的19%。每年增加的荒漠化土地面积达到数千平方公里。如果这种趋势得不到有效遏止,那么中华民族的生存空间将受到极大的威胁。要维护土地的生态安全,就必须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改变重开发、轻保护的倾向,统筹兼顾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本代利益和后代利益。当这些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当服从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后代利益的需要。
为了有效利用土地,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改造是必要的,但是必须遵循包括生态规律在内的自然规律,不能盲目改造。过去一些山区毁林开荒,造成水土流失,不仅毁了森林,而且耕地产量也不高,最终由于水土不保,难以持续耕作,不得不退耕还林;一些湖区填湖造地,围湖养殖,使得湖区对洪水的调节功能大大下降,结果雨季洪水泛滥成灾;一些沿海城市大范围围海造地,使得海岸线缩短,许多海生物失去繁殖栖息的海滩。这些做法违反了生态规律,最终得不偿失。只有根据不同地方的生态特点来合理规划,扬长避短,科学利用,才能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维护土地的生态安全,必须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搞好土地管理。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是明确的,但是在土地开发中,由谁来行使土地所有权却不够明确和规范,存在着产权错位问题。一些农业土地在没有得到农户同意的前提下被征用,改为工业用地或城市用地,又未能给农民以足够的补偿,实际上是土地使用者侵蚀所有者的利益,最终也影响土地的生态安全。针对这些问题,要完善土地管理法规,进一步明确界定城市和农村土地产权,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