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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从四个方面、采取八项措施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四个方面:
一、大力推进节约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二、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三、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利用资源,减少废弃物的最终处置。四、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物质技术保障。
八项措施:
一、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要加快组织编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
二、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研究提出循环经济法律法规框架和《循环经济促进法》立法建议,同时加快循环经济相关法规的制定工作。
三、加大以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的力度。严格限制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
四、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
五、研究提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机制。
六、组织循环经济试点。拟选择冶金、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废纸、废包装物回收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再生铝和垃圾资源化等重点领域;工业园区、资源短缺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通过试点,树立循环经济的先进典型,为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示范和借鉴。
七、加强循环经济的基础工作。加强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研究建立循环经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八、广泛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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