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文选 长征精神 八荣八耻 新农村 和谐社会 理论 学习 中心组 决策 社科 论文 理论频道-南方网
  您的当前位置: 南方理论>理论专题集>三个意识相关
 
为什么说形势越好越要增强忧患意识
 
张峰
 

  编辑同志:前不久,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形势越好越要增强忧患意识。对此,应如何理解和认识?

                            ——北京读者 孟 繁

  孟繁同志: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我们请有关专家给予解答。

                            ——编 者

  忧患意识是一种居安思危的意识,是在和平稳定环境下产生的对可能出现灾变或危机的自觉意识,是对事物发展规律走向和过程的复杂性的认识与把握。形势越好越要增强忧患意识,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研究社会发展规律而形成的深刻认识。

  事物内部矛盾的暴露和不利因素的增加是一个过程。事物的外部表象与事物的内在本质有时会呈现不一致的情况,事物质的稳定性掩盖着量的渐变性,使人们对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容易产生认识上的偏差。因此,一般说来,在逆境当中,在艰难困苦的条件下,面对生死存亡的抉择,容易萌生忧患意识,奋发而为,置于死地而后生。而在顺境当中,特别是面对一派大好形势时,往往容易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对存在的问题没有警觉,对不利因素缺乏洞察,对可能出现的危机毫无防备,以致形势突变时猝不及防,陷入被动境地。形势越好越要增强忧患意识,就是要求我们从顺平中预见危机、从有利中发现不利,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的两个方面:有是则有否,有安则有危,有存则有亡,有治则有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着事物的性质。肯定的因素大于否定的因素,事物呈现出发展的趋势;安定的因素大于危险的因素,事物呈现出稳定的态势;生存的因素大于衰亡的因素,事物呈现出成长的状态;治理的因素大于患乱的因素,事物呈现出有序的状态。如果相反,事物就会衰亡,最终趋于解体。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我们要始终高度警惕社会发展中的否定性因素,积极促进矛盾双方稳定、协调发展,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健康、全面、有序发展。在一定意义上说,忧患意识是对社会发展中否定性因素的自觉,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革命的批判的本质。    

  强调形势越好越要增强忧患意识,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我国国情和所处发展阶段的清醒认识和科学把握。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短短29年间,我国已发展成为具有强大活力的世界第四大经济体。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综合国力大幅提高,国际影响力和民族凝聚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但是,这些成就的取得还仅仅是初步的。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就生产力发展水平而言,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必须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同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够健全,社会不公、贪污腐败等问题仍然存在。这就需要我们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在成绩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戒骄戒躁、艰苦奋斗,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加强团结、顾全大局,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脚踏实地、坚持不懈地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团结奋斗,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 峰)

  (编辑:林湄)

 
稿件来源: 人民日报网络版 本网发布时间: 2007-08-20 10:25:48
 
返回上页】【关闭窗口
江泽民文选 长征精神 八荣八耻 新农村 和谐社会 理论 学习 中心组 决策 社科 论文 理论频道-南方网
奥运会 十七大 解放思想 网络民主 物价上涨 又好又快 “6·25”讲话 和谐社会
科学发展观 执政能力 政治局集体学习 广东学习论坛 追赶型经济 三个意识 “三农” 新农村
“八荣八耻” “十一五” 八大良好风气 医疗体制改革 中国发展理念 生态旅游 股权分置 文化经济
党的先进性 循环经济 环境友好型社会 调控房价 物权法 县域经济 江泽民文选 学习党章
 
相关文章:
 
 
 
 
 
 
 
·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 2007-07-17 15:50:57
 
·论增强忧患意识 2007-07-17 15:48:29
 
·忧患意识什么时候都需要 2007-07-17 15:39:12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南方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南方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