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考核评价干部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前提,是科学发展观能否真正得到贯彻落实的关键。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近年来,肇庆市委对干部考核评价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较为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评价方法不断创新完善,考核评价工作的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考核评价结果得到有效运用,初步达到了考出压力、考出动力、考出水平的目的。
科学统筹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突出考核机制的系统性
一要建立统一的考核评价机制。立足现有体制框架,以科学发展观为主线,进一步树立系统思维,科学统筹各职能部门的单项考核,避免多头考核,提高行政效率。目前,肇庆市把市直职能部门根据中央和省的要求已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开展的20多项单项考核,如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环保等,吸纳进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给予一定的权重。二要建立分类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不同层次、不同考核对象设计与之相应的考核评价办法,确定各有侧重的考核评价内容,选择各自相宜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流程。三是建立开放的考核评价机制。以公开求公正,以公开求公平,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参与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把考核工作的全过程和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实现考核评价的社会化。
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突出考核主体的广泛性
一要注重群众的民主评价。要把扩大民主贯穿干部考核评价全过程,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建立民主、开放、透明的群众评议政绩机制。二要注重上级领导评价和考核对象的自我评价。这既有利于上级领导加强对下级的督促检查,又有利于考核对象的自我总结提高。三要注重职能部门的绩效评估。职能部门专业水平高,掌握信息量大,考核指向性强。对干部政绩中的一些专业指标,必须由专业部门来评价。
全面设计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突出考核指标的科学性
一是体现全面性。要围绕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任务,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行全面设计,做到既考“虚绩”又考“实绩”,既考“显绩”又考“潜绩”,既考当前实绩又考长远发展,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肇庆市在对县(市)区的政绩考核中,将所有指标分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和“政治文明发展”四大类一级指标和48项二级指标,基本上涵盖了地方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二是体现优选性。领导班子和领导工作千头万绪,考核工作不可能面面俱到,每一方面只能从中抽取重点的、核心的、有代表性的指标来考核,着重选取各项工作中要重点推进的指标,力求通过这些指标的考核促进整体工作的开展。如对县(市)区考核人均GDP,而不是总量;考核财政收入,主要看其中的税收收入;计生方面只考核“人口自然增长率”和“政策内生育率”等等。三是体现差异性。考虑到两市两区与山区县的实际差异,侧重点有所不同。如对两市两区考核第三产业发展情况,对山区县考核第一、二产业推进情况;对两市两区考核“民营经济总量及增长率”,对山区县考核“民营经济招商引资总量及增长率”;对两市两区考核“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及增长率”,对山区县考核“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及增长率”等。四是体现操作性。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要求,考核评价指标要突出重点,规范明确,便于分解和统计,避免过于笼统抽象或过细过繁。指标原始数据获取力求简捷,方便易行,体现较强的可操作性,防止不计成本。
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突出考核方法的准确性
一是准确定性与定量。为提高准确性,要突出定量考核。对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中能够量化的内容,要最大限度地设置定量指标。对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中无法量化的内容,要整合到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中进行,通过群众满意度来定性评价后赋分核算,转化为量化分值,再按不同权重计算总分。二是合理确定权重。按照考核内容的重要程度赋予不同的权重;按照评价主体知情度和评价主体与考核对象的关联度、责任度不同,赋予不同的权重。双重权重赋分,既体现了考核内容、考核主体的量,也注重了考核内容、考核主体的质,从而使考核更具科学性,达到考实评准的目的。三是采用新技术手段。以新技术为手段,建立完善干部考核信息处理系统,既可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又可杜绝人为因素的介入,保证了考核结果的严肃性。四是科学划分考核档次。在全面准确考核的基础上,科学划分考核档次,为干部能上能下提供制度保证。 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奖惩任免相结合,突出考核结果运用的导向性
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生命力关键在于考核结果的运用。只有考核结果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资历惩诫的重要依据,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能上庸下,考核评价工作的严肃性才能得到保证,才能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作者系中共肇庆市委书记)
(编辑:林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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