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和谐文化,培养文明风尚,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内涵。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如何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网络文化特点,全面实施网络道德教育,让良好的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话题。
网络环境下种种道德失范现象的产生,反映了网络对社会的负面效应,这一方面会制约网络业自身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会给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发展乃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要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发展之路,就必须要立足中国国情,对青少年实施全面的网络道德教育。
一、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提高人们的道德自律能力
我国80%以上的网民是年轻人,而其中的主体又是学生。他们对于网络环境需要什么样的道德,多数是说不清的。许多学生在网络上基本处于“道德任意”的状态。有的学生甚至认为,计算机网络与伦理道德问题风马牛不相及,网络的使用是知识技术问题而不存在什么道德问题,这是一种带有共性的错觉。
互联网为人们自由地上网、开展各种活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间与自由度。但是,虚拟的网上活动与现实社会的活动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网络人的自由在本质上是理性的,网络人必须具有道德意识,不能认为匿名、数字化式的交往就可以随意制造信息垃圾、进行信息欺诈。为此,必须对广大网民进行网络道德、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培养他们的网络道德意识、道德意志和道德责任,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的行为和不健康的东西。
二、建立网络法规,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
首先要建立对网络行为的监督、管理机制。网络行为和网络行为者必须建立明确的、可查的一一对应关系。要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就必须使网络行为和行为者之间建立明确的、可查的一一对应关系,使每个行为者都必须对自己的网络行为负责。要建立专门的机构对人们的网络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要建立一支思想好、业务精的“网上警察”队伍,对一些不健康的,对社会危害大的信息进行堵截、删除,查找制造这些信息的人,并追究他们的责任。
其次要加强对网络的立法和执法工作。网络空间必须是一个道德空间,同时还必须是一个法制空间。没有法律的强制力,仅靠良心和社会舆论,是不可能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的。因此,法制在网络空间比在物理空间更加重要。建立和完善网络法规,将网络道德建设与网络立法执法相结合,将重要的网络道德规范确立为法律法规,坚决打击网络违法行为,形成网络道德行为的法律惩戒机制。
三、建设先进文化网站,陶冶人们网络品德
多建设先进、健康的文化网站,用先进的网络文化引导和熏陶网络用户,应该成为网络环境下伦理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网络文化对传统文化所产生的巨大冲击,正逐步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认知模式。一定要从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高度来重视网络文化的建设和管理,用科学的、大众的、民族的文化去占领网络阵地,进而引导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与此同时,要在技术、形式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建设丰富多彩、健康向上、有实用价值、为广大网络用户喜闻乐见的文化网站,吸引更多的用户登录、浏览,发挥先进网络文化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渗透作用,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和引导网民,陶冶高尚网络品德。
总之,网络伦理道德教育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必须正视目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努力抵制负面效应,以进取的态度,务实的作风,不断加强和推进网络环境下伦理道德的建设,建立健全网络法律法规,形成强有力的他律环境,为社会提供一个健康积极文明的网络空间。(编辑:林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