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即合理(也称现实即合理)——这句黑格尔的名言,尽管很多哲学家不赞同,但是驳斥的观点,似乎远远没有他的这句名言出名。
无论是哲学工作者,还是普通民众,都会提出质疑:难道犯罪的存在也是合理的吗。存在即合理,被披上理性的外衣,却更像是一个“合理的悖论”。然而,悖论的出现并非坏事,而是一种机会。
著作等身的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和终结者。康德不迁就读者、晦涩难懂的著文风格,在黑格尔的笔下,显得轻松自如而又通俗易懂。黑格尔还是一位演说家,在柏林可谓家喻户晓,他的哲学史讲演曾经倾倒无数德国人,为德意志民族成为世界上最理性的民族作出了贡献。
其实,黑格尔大部分的工作,都是在给康德作注释。绝对精神,是从康德的纯粹理性衍生而来;现实即合理,相当于实在理性,出自康德的实践理性。那么,到了我们今天的21世纪,他那个所谓“存在即合理”的说法,真的能够被解构、被超越吗?
黑格尔在《小逻辑》中,对存在即合理的完整表述是,“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笔者认为,“存在即合理”的实质,合的是实践理性,但不一定合和谐理念与发展理性。以实践理性(实在理性)代替一切理性,这正是导致黑格尔作出存在即合理判断的根源所在。
若我们从理性主义的角度来解构,则发展理性是实践理性的前提。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无序到有序、由低级到高级的上升过程;实践则是人类主观能动地改造自然和社会,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发展理性和实践理性,是在理性层次的发展思维和实践思维。应该把发展理性作为独立的重要命题提出来。发展理性,介于实践理性与实在理性(现实理性)之间,是描述实践变化过程的重要理性概念,是表征人类实践内在动因的不可忽略的理性概念。发展理性决定实践的过程和结果,而不是实践理性决定发展理性。实践的结果是实在(现实),实践的结果不一定是发展。实践中发展理性发挥其内在机理,导演了由潜在向实在的各种具体的、“合理的”转化。
和谐是稳定、发展、实践三者相结合的最佳状态,是理性发展、科学发展的构造原子和本质动因。和谐与科学发展的关系是,和谐是科学发展、理性发展的前提;科学发展、理性发展,打破现有和谐、构建更高层次的和谐。发展的结果,不一定是和谐。和谐是本质是前提,发展是手段是方式。发展,所强调的是有前提(和谐、科学)的发展,前面有定语(全面、协调、可持续、以人为本)的发展。
和谐即合理,和谐的才是真正合理的。和谐概念,能够将实践理性、实在理性、现实理性、发展理性、和谐理念和未来理想理性这些范畴融会贯通起来。和谐即合理,从理性主义的角度,也许将是无懈可击的。
那么,存在即合理——这一不完备而带有悖论色彩的“格言”,其正确的表述应该是:存在亦合理,和谐即合理。“亦”,就是“也算”、只说对一半的意思。存在的(现实的),仅仅只合乎实践理性或实在理性。和谐与发展理性相结合衍生的现实,才是真正合理的。
在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树立和谐即合理的观念,有助于青年一代补一补理性主义的课。同时,也在不经意中纠正了存在即合理的理论缺陷,从而填补和修正了哲学史上一项遗漏。(作者系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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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