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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厅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检查考核制度的意见》(粤宣发【2004】8号)的要求,各市厅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次举行专题集中学习之后,都要填写《市厅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情况报告表》,于学习会后半个月内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各厅级单位同时报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宣传部讲师团将按季度综合各单位上报情况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简报》上登发。各单位可以用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讲师团,最好两种形式同时使用。讲师团电子邮箱是:gdsjst@163.com 传真电话是:87185381。
(编辑:莫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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