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文选 长征精神 八荣八耻 新农村 和谐社会 理论 学习 中心组 决策 社科 论文 理论频道-南方网
  您的当前位置: 南方理论>政经理论
 
国企收益能否量化给个人?
 
通讯员余树华、记者闻琦
 

  专家在“2008中国城市国资论坛:解放思想与国资改革”提出——

  ■应该看到国有企业效益的增长一定程度上来自于制度方面的“红利”,……国企利润相当程度上是依靠垄断。而垄断企业的利润还长期被企业所占有,并没有回归给国家和全民。

  ■让全国人民共享国企改革发展成果——资产收益和经营效益,两块收益,通过社保基金账户,在一定程度上量化到每个人。

  ■作为国家出资人的代理人,国资委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对“营运资本”进行监督,只能以股东方式而不应当用行政手段管理企业。

  5月18日, 2008中国城市国资论坛:解放思想与国资改革,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召开。来自国内各地的专家学者近300人云集广州,共商国资国企改革大计。

  与会代表认为,当前,必须以继续解放思想为先导,认真总结30年来的国企改革实践经验,坚定国企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国企改革的动力。

  建议把国企收益量化为个人社保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邵秉仁表示,国有企业前几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应该从两方面来看:其一是国有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效益正在提升;其二,也应该看到国有企业效益的增长一定程度上来自于制度方面的“红利”,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和过高的投资率。应该注意的是,国企利润相当程度上是依靠垄断。而垄断企业的利润还长期被企业所占有,并没有回归给国家和全民。

  国家国资委分配局局长熊志军指出,改革还需要解放思想,塑造改革的动力机制,即让全国人民共享国企改革发展成果——资产收益和经营效益,两块收益,通过社保基金账户,在一定程度上量化到每个人。

  专家认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但按原来的做法,改革难以深化,必须调整思路,必须创新改革措施: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黄挺强调,要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完善产权市场,规范产权转让行为。产权制度改革,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不是“一卖了之”。“卖”只是一种形式。联合、兼并、调整、重组、产权转让、股份制,等等,都可以采用。大部分中小企业以及资产和业务分散、缺乏竞争优势的竞争性领域的大中型企业,实行整体改制,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

  广州市国资委主任、书记张连广提出:要分类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要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则实行整体改制、整体上市。鼓励、支持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把优良主营业务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做优做强上市公司。鼓励已经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继续做强做大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

  对于公益性质的企业怎么改?乌鲁木齐国资委副主任彭小平说,公益性企业推向市场,我个人是有保留观点的。我们的财政是公共财政,政府应该用税收购买公共产品,向市民提供服务,这是公共财政应该做的事情。

  在创新国资监管体制方面,专家指出,要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创新国资监管模式,切实落实国资委的职能和定位。要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出资人的权益最大化。在创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过程中,法制建设要同步进行,使国资监管工作法律化、制度化,坚持依法监管,以制度管资产、管人。与会代表一致呼唤《国资法》尽快出台。

  《国资法》将明确不能以行政手段管企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提出,国资营运体系应由国家统一所有,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出资分别受益,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能的机构分级营运国有资本,被出资企业自主经营,各涉事主体依法规范运行。正在制订的《国有资产法》将明确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国资委是受政府委托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代理人。国有资产出资人与其他出资人享有平等的权利,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作为国家出资人的代理人,国资委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对“营运资本”进行监督,只能以股东方式而不应当用行政手段管理企业。他指出, 根据刚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资委享有“管资产、管事、管人” 三大职能,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国资委要对企业进行全面管理, 而是有权享有企业收益和参与企业决策。特别是在管理资产方面,出资人管的是“投入资本”,而非企业资产。具体来说,国资委监管的是属于国家权益的资产,包括国有资本投入的管理、国有资本营运的管理、国有资本收益的管理,以及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与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度。洪虎还特别指出,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也是国资委监管的范围。

  (编辑:林湄)

  
 
稿件来源: 广州日报网络版 本网发布时间: 2008-06-16 14:35:16
返回上页】【关闭窗口
江泽民文选 长征精神 八荣八耻 新农村 和谐社会 理论 学习 中心组 决策 社科 论文 理论频道-南方网
奥运会 十七大 解放思想 网络民主 物价上涨 又好又快 “6·25”讲话 和谐社会
科学发展观 执政能力 政治局集体学习 广东学习论坛 追赶型经济 三个意识 “三农” 新农村
“八荣八耻” “十一五” 八大良好风气 医疗体制改革 中国发展理念 生态旅游 股权分置 文化经济
党的先进性 循环经济 环境友好型社会 调控房价 物权法 县域经济 江泽民文选 学习党章
 
相关文章: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南方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南方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断,然后同时按下“CTRL”“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大力支持。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50235
广告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