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小切口”关乎“大民生”,基层治理打的是基础,利的是长远,夯实的是“中国之治”的基石。古人云:“县集而郡,郡集而天下,郡县治天下无不治。”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基层治理既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人民群众感知公共治理效能和温度的“神经末梢”。
“枫桥经验”是新中国成立70多年以来基层治理的成功模式,具有良好的可复制性,其本质是一种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特色方案。“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其内涵随着时代发展不断充实丰富,如今已发展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拥有跨越时空的生命力。“枫桥经验”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在治理理念上从传统的以行政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为中心,在治理主体上从一元治理转为多元治理,在治理方式上从被动治理转为主动治理,形成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现代治理体系,有效回应了当前中国基层治理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可资学习借鉴的法宝。
一是党建领航,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枫桥经验”坚持党建领航,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治理的始终。新时代以来,广东城镇化加速发展,城市社区聚集的群体日益多元复杂,带来不同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以及利益诉求的摩擦与冲突。唯有在基层社区真正落实党建领航,强化社区党组织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才能汇聚各方力量,优化服务能力,引导居民有序参与社区治理,促进目标一致,达成共识,提升治理水平。
二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我们党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扎根人民群众的实践沃土,汲取人民群众创造的智慧和力量,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要坚持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提升新形势下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以人为本,柔性化解纠纷矛盾。从最早的“说理教育不打骂”到现在的“民主协商沟通调解”,“枫桥经验”中的人性化做法润物细无声,具备可借鉴性。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要及时了解民众诉求,从群众的角度、从便民的目的出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把道理“讲深、讲透、讲活”,在和风细雨中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基层治理的人性化关怀。要从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入手,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应,用贴心服务的“加速度”跑出群众对基层治理的“满意度”。
四是紧跟时代主题,与时俱进探索创新。作为基层治理的金字招牌,“枫桥经验”在不同历史时期都能紧扣时代主题做出亮点频出的实践创新与理论提炼,从而具备时代性、实践性和理论性特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广东有很多有益的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但这些创新实践在紧扣时代主题上尚需发力以切中肯綮,在理论升华上尚需加强以持续引发理论学术界的高度关注。要借助实践和理论的“双轮驱动”,使广东基层治理创新一直处于“进行时”。
五是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相结合,创新治理工具。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过程中,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相结合就是治理工具创新的生动体现。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需要集思广益,以此促进治理工具从单一性走向糅合性,打好“组合拳”。基层党组织、工作站、居委会、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居民等多方治理主体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结合辖区群众实际需求,综合运用志愿、劝告、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治理工具,通过市场化、社会化和行政化工具的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地把问题消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及时呼应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需求,持续推进基层治理工具创新,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以“基层善治”书写“中国之治”的广东篇章。
方俊: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郭西喜: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