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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中防止低收入人口返贫的战略构想

2022-05-27 11:42 来源:南方网 孙久文 张皓

  摘要:在乡村振兴中,以防止低收入人口返贫为目标构建相应的战略体系和政策内容,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基于2014—2018年829个原国家级贫困县和“片区县”的贫困发生率及其群体特征数据,运用时空地理加权回归模型,从全局视角分析以低收入人口特征为变量的空间格局,并运用基于回归方程的夏普利值分解测算对应贡献率,以此构建“防止返贫难易指数”,划分防止返贫帮扶空间,最终提出在乡村振兴中防止低收入人口返贫的战略构想。本文认为,在接续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阶段,要保障以妇女、儿童、病患等为代表的低收入人口具备防止返贫和实现自我发展的能力,并以西部和东北欠发达地区为帮扶重点,形成以两层四类为标准构建的围绕产业、就业、生活、基本公共服务等多方面综合保障的战略制度体系。

  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巩固脱贫成果和促进低收入人口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十四五”规划指出,“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从分析群体特征因素入手,规划相应的政策思路和战略构想,以保障低收入人口权益。从现有政策导向与帮扶连续性上考量,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总结原国家级贫困县和“片区县”的脱贫攻坚经验,寻找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政策基础与战略依据,有助于构建适宜欠发达地区及其人口发展的政策环境与发展战略。目前,学界以原国家级贫困县为基础分析乡村振兴与防止返贫的研究有待从新视角予以补充。因此,本文基于829个原国家级贫困县和“片区县”的贫困发生率及其群体特征数据,运用时空地理加权回归和基于回归方程的夏普利值分解分析其空间特征并确定相应的贡献率,构建和规划乡村振兴下防止低收入人口返贫的战略构想。

  一、文献回顾:减贫治理思想的发展与转变

  从新中国成立到2021年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中国减贫治理及其实践可以划分为4个阶段,即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广义性减贫(1949—1977)、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性和开发性减贫(1977—2012)、新时代补齐短板的精准扶贫(2013—2020)和脱贫攻坚胜利后防止返贫(2021—)。减贫治理思想也随着减贫治理实践发生变化,并向乡村振兴和防止返贫转变。

  在广义性减贫时期,普遍性的贫困问题突出,需要通过社会主义生产改造等活动来缓解贫困人口处在极端贫困的状态。党和政府通过土地改革等措施显著提高农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有效促进减贫。在发展性和开发性减贫时期,随着减贫工作取得一定进展,脱贫与返贫现象的往复发生使得减贫工作难度倍增。以强政府身份提高扶贫政策有效性成为缓解贫困问题的必要手段,其中政府支持背景下的农户参与式扶贫是贫困地区扶贫活动的理想选择。在精准扶贫时期,以精准扶贫为重点,努力克服贫困分布的岛屿效应,形成系统化扶贫机制以从内源性消除贫困是该阶段的基本特征。具体而言,该时期的反贫困经验包括:一是构建多级监测系统,以村庄为靶向策略,形成灵活的针对当地贫困情况的多级政策体系;二是加强责任人和问责制度,在控制好权力下放程度的前提下确保转移支付和扶持资金落到实处,促使地方形成对中央财政转移和帮扶的良好依赖与激励;三是以缓解农村多维贫困为重点构建新的基本公共服务减贫路径,形成长期和灵活的扶贫机制。

  面对当前防止返贫阶段,如何保证欠发达地区及其低收入人口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是仍需进一步关注的焦点。防止返贫需要低收入人口积极参与经济建设以提高个人收入,也需要在收入分配上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福利水平。首先,防止返贫阶段需要进一步确定新的相对贫困线以辐射对应的低收入人口,已有研究建议在相对贫困初期,以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40%来确定城镇与农村的相对收入贫困线,并按期上调。不过也有学者认为采用相对贫困标准为时过早,会对中央和地方政府造成过大的财政转移负担和挑战。其次,防止返贫还需要通过采用区域与个体瞄准相结合、城镇与农村瞄准相统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并重的相对贫困瞄准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贫困治理体系。具体而言,防止返贫需要政府调整减贫思路,构建减贫测算新标准,形成具有垂直治理特色的“一中心与多部门协同治理”模式。还需要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拓宽收入渠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措施增强对农业生产运营的支持力度,充分挖掘所在地区比较优势以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本地产业,从而在救助、产业、区域等多层次构建起相互衔接、互不重复、目标明确的新的防止返贫政策体系。最后,中国正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历史交汇和政策衔接的过渡期,应着力在体制机制统筹落实、产业发展多元鼓励和主体意识培育等方面精准发力,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综上,在当前乡村振兴阶段,虽然已有大量研究围绕防止返贫提出了有效建议,但基于事实经验数据构建帮扶政策制度仍有较大研究空间,并且以原贫困县域的低收入人口数据构建具有针对性的乡村振兴背景下的防止返贫战略是对现有研究的有益补充和探索。

  二、研究方法、数据与特征事实

  (一)研究方法

  选择多因素分析不同尺度下的贫困问题是学界长期以来探讨的话题,也是在扶贫研究中长期涉及的内容。从已有研究来看,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前主要是将特征因素称为致贫因素,并在测度时所用数据和方法与所得结论存在一定异同,且基于宏观和微观数据得出促进贫困地区发展的结论和建议。已有研究基本形成了恶劣的区域条件和地理环境加剧贫困,水电气设施齐全、家庭注重教育和务工缓解贫困的基本共识,但集中从低收入人口特征并“以人为本”地分析特征因素的研究相对较少,这为本文提供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空间。本文运用时空地理加权回归和基于回归方程的夏普利值分解研究低收入人口的分布特征,为后续战略构想制定提供事实依据。

  GTWR是在地理加权回归(GWR)的基础上考虑了时间因素,类似于以面板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相较于GWR需要将多年数据取平均值后再分析,GTWR有更大优势。GTWR的表达式为:

  夏普利值是通过基于回归方程的不平等分解方法定量分析各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贡献程度。在具体分解中,首先需要将含所有原始数据的回归方程估计值记做B,即考虑全因素的不平等数值。然后,需要将回归方程中的某一解释变量X的样本取均值,把这一解释变量的均值与其他变量原始数值再次代入回归方程中,估算出相应的估计值并记为J,此时的不平等数值J中已经剔除了变量X的影响。最后,以不平等数值B与J之间的差值记做解释变量X对不平等的贡献度。

  (二)数据说明与特征事实

  在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低收入人口在空间分布上是以散点化和高流动性为主要特征,以老少病残等特殊群体为主。这类群体更容易发生贫困。因此,贫困地区及其特殊群体是在防止返贫阶段关注的焦点。基于防止返贫阶段的新特性和工作新方向,本研究着重关注原国家级贫困县和“片区县”低收入人口群体特征,所用数据来源于国务院扶贫办(现为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多部门公开发布的829个县的数据信息,经手工整理后获得,时间跨度为2014—2018年。数据主要内容包括贫困发生率,贫困人口中患大病、慢性病和残疾人口数,贫困户中饮水、用电和住房困难户数,贫困人口中老年人及其弱劳动力人口数,贫困人口中未满16岁儿童数和辍学人数,贫困人口中女性人数。此数据基本满足多维贫困、影响因素、现状描述等的研究,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群体特征情况,具有权威性和可靠性,据此可得出有益于现今在乡村振兴中防止低收入人口返贫的重要战略思路。此外,从时间范围看,2014年正值精准扶贫开局之年,而到2018年已有18%的贫困县脱贫摘帽。这一区间的群体特征数据已有部分县(市、区)的统计数据为0,能够反映脱贫实效,也能够凭借这一数据集得出具有参考性的有益结论。

  三、基于欠发达地区低收入人口特征的空间分析

  (一)特征因素的回归分析

  本文首先对OLS和GTWR回归后所得AICc和调整后R2结果进行比较,结果说明使用GTWR后估计值的拟合效果更好、解释力更强,能够更好地在考虑时空因素的基础上得到更为有效的估计结果,所以本文选择以GTWR模型结果作为分析基础。从GTWR模型所得研究期内的各县回归结果能够看出(表1),一是女性人口的估计系数均为正,表明仍需加强女性在脱贫实践中的社会地位和劳动价值;二是65岁以上弱劳动力老年人和辍学儿童的均值和中位数均为正值,说明要在未来防止返贫阶段切实满足其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三是患慢性病、未通生活用电、居住危房、60岁以上老年人在均值上的估计系数为负,在统计上具有中位数大于均值的左偏特征,反映出从上述特征因素入手采取有效措施,能够更为有效地缓解贫困问题;四是患大病、残疾、16岁以下儿童虽然也具有在均值上估计系数为负而有助于脱贫的基本特征,但是在统计上右偏,说明在解决上述因素导致的贫困问题时可能需要消耗更多成本;五是饮水困难特征的均值为正而中位数为负,说明需要克服水资源等自然禀赋的不足,并可继续采取异地搬迁等措施以改变生活条件。

  上述结果与现有研究和社会现实相符,其中贫困女性化问题较为突出(陈志钢等,2019),女性劳动参与率较低、就业易受不公平对待,从而加剧了女性的贫困;以患病、行动不便、饮水困难、16岁以下儿童和辍学为减贫重点的脱贫难度要高于其他特征因素。这主要是因为具有以上特征的群体在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仍有所欠缺的前提下,克服水资源等自然禀赋不足的难度较高,护理成本或医疗条件不足等客观因素进一步限制大病或残疾群体参与劳动的能力,提升劳动能力欠缺的人的生产发展能力也需要较长时间培训,同时扭转和提高儿童生活条件与受教育水平更是一项长期工作。

  (二)特征因素的空间统计分析

  由于研究期内除女性人口数以外的其他特征因素在不同贫困县的回归系数上均存在致贫或脱贫的双向影响,需要进一步针对829个贫困县的差异化回归结果做进一步分析。GTWR模型能够精确得到不同贫困县在不同特征因素上的具体影响效果,本文基于回归测度结果统计了不同特征因素在研究期内的减贫效果,根据自然间断点分级法将减贫效果划分为从优到差七个等级,并罗列了效果较差地区的分布情况,具体见表2。

  从不同特征因素的减贫效果看,缓解老年人贫困问题进展最为显著,研究期内99%的贫困县均在这一问题上得到有效解决。除女性脱贫仍需继续深耕以外,解决弱劳动力老年人贫困问题也有待进一步加强,有超过86%的县仍未妥善解决这一问题。这主要因为弱劳动力老年人在年龄和行动上均不具备优势,使其长期具备自理和获得收入的能力也不切合实际。例如,耿新(2020)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为样本,统计返贫人口信息后发现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的贫困人口占比为49.6%,说明贫困人口的劳动技能普遍较差。本文研究关于东乡县弱劳动力老年人和残疾人口致贫分析结果也为正,佐证了这一分析。同时,儿童中因义务教育辍学而致贫的空间规模大于16岁以下儿童数,说明加强普及教育的难度要高于仅满足儿童基本生活需求。这可能是因为学生学习表现如果弱于劳动力表现,家长就会基于这种比较优势让其辍学。同时,地区教育水平的相对落后和大环境潜藏学习无用的传统观念也导致学生可能存在“厌恶学习”的内在机理。在其他因素中,与基本生活相关的特征因素如危房和用电贵等的减贫效果相对较弱,在研究期内仍有50%左右的欠发达地区生产生活环境有待改善,确保住房安全和满足生活用电要求是乡村振兴和防止返贫阶段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疾病、饮水、儿童等特征因素在研究内的减贫效果较好,均有超过55%的地区已满足脱贫要求,其余减贫效果较差的地区也几乎处在即将脱贫的阶段,这反映出脱贫攻坚时期的各地方政府均下足功夫。

  (三)特征因素的逐年分解

  由前述分析可知,在脱贫攻坚时期低收入人口特征因素的影响存在显著空间异质性,这主要与贫困县所处的第一自然有着紧密关系。如何在改造或优化第一自然的同时通过第二自然带动欠发达地区发展,需要在保证低收入人口的异质性特征因素均得到有效解决的前提下予以进一步推动。本文运用基于回归方程的夏普利值分解,从宏观层面统领性地分析全局和四大板块下的特征因素对贫困发生率的影响贡献,为后续基于乡村振兴设计防止低收入人口返贫的战略提供补充依据。

  从所有特征因素逐年夏普利值分解中能够看出(表3),当前已从低收入人口特征转变为人口本身为帮扶对象的新格局。这一变化反映出当解决较短期问题以改善欠发达地区低收入人口生活质量后,女性和儿童等需要从制度、环境、社会多方参与帮扶的群体就逐渐显露为防止返贫阶段的关键。欠发达地区女性由于丈夫外出务工而成为一家之主,要在务农工作之余保障老人和孩童的基本生活,这就需要提高其获得收入和劳动能力的积极性与学习力,但这一愿景需要在长期氛围的影响下实现。欠发达地区儿童受家庭、教育、医疗等方面不足的影响,健康发展无法得到保障,特别是重男轻女现象加剧了女童成长难度,缓解并保障儿童权益就需要从扭转欠发达地区人口观念和在政府政策的长期帮扶下实现。

  分板块看(图1),研究期内特征因素在各板块的影响贡献存在显著差异。除了女性和儿童是主要贡献因素以外,各板块具有不同的主要特征因素,东部(老年人)是因为燕山—太行山区作为多重贫困类型地区,部分群众住房难问题较为突出,老年人基本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中部(居住危房)多为革命老区和山区,复杂的地理地势加剧了居住风险和危房改造的难度;西部(生活用电)用电比重较低,例如2019年农村生活用电均值仅为89.98亿千瓦时,远低于全国305.90亿千瓦时的平均水平,这也与“三区三州”等基础设施条件较为落后、交通运输与建筑活动不易实施有关;东北(残疾人)农村贫困残疾人口规模有所增长,贫困残疾率上升趋势明显(高向东等,2020)。

  四、基于乡村振兴的防止低收入人口返贫的战略构想

  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防止低收入人口返贫的基本原则是:在以政府为主导和尊重市场发展基本规律的前提下,巩固脱贫攻坚伟大成果,建立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长效机制并提升其发展潜力,确保低收入人口形成自主发展的能力,实现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基于特征因素的空间格局,以各特征因素估计系数大小排名形成等值权重的“防止返贫难易指数”,据此划定具体防止返贫帮扶空间,并结合前述分析结果加以补充,最终制定相应的防止低收入人口返贫的战略政策思路。

  基于“防止返贫难易指数”结果并运用自然间断点分级法划分Ⅰ—Ⅳ类围绕低收入人口的防止返贫帮扶空间。其中,Ⅰ类防止返贫工作难度大,其余三类难度依次递减,各类帮扶空间分别包括40、296、276、217个原贫困县。Ⅰ类主要集中在内蒙古东部、东北东部和大兴安岭南麓山区及其周边,是防止返贫阶段需要着重关注的地区,需要针对地区经济和群体特征明确相应的精准式指导方针,保证低收入人口具备面对外生冲击的抵抗力;Ⅱ类主要集中在四省藏区东部、吴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等地,是防止返贫阶段次要关注的区域;Ⅲ类地区主要集中在西藏地区、四省藏区东部、武陵山区、燕山—太行山南部及周边、吕梁山区、大别山区南部等,是返贫压力较小的区域;Ⅳ类地区主要集中在新疆南疆三地区、六盘山区、秦巴山区、大别山区北部和西藏部分地区,是返贫压力最小的区域。从四大板块看,西部地区拥有全部四类防止返贫空间,共有277个Ⅰ类和Ⅱ类空间,占西部地区的49.03%,说明仍需以西部地区为防止返贫工作重点;东北地区28个贫困县全部划分在Ⅰ类或Ⅱ类地区,说明防止返贫也要格外关注东北地区,防止其脱离扶持政策后丧失造血能力;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无Ⅰ类防止返贫帮扶空间,Ⅱ类空间分别有13和18个,各占比26%和9.63%,低于西部和东北地区,说明东部和中部地区能够依靠发达地区经济外溢性和内部协调发展支持,逐渐具备参与省内或区域经济循环发展的能力。总之,在防止返贫工作阶段,形成以西部和东北地区欠发达地区为帮扶重点、加大对Ⅰ类和Ⅱ类帮扶空间的支持力度、关注东部和中部各类空间发展态势、保障低收入人口的根本权益、实现低收入人口的全面发展是防止返贫战略工作的重心。

  在全局实施防止返贫战略的基础上,也要基于“防止返贫难易指数”所确定的四类防止返贫帮扶空间实行分层分类的精准化和差异化的帮扶手段。表4介绍了将四类防止返贫帮扶空间继续划分为两大防止返贫层的基本战略构想。防止返贫重大层和重点层具有相同的基本要求和顶层设计,旨在坚持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解决低收入人口返贫问题,实现乡村振兴。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重大层需要坚持国家主导,使相应地区进一步发展以保障群体生活及其获得稳定收入的能力,因地制宜发展便于开展的手工业等产业,促进和吸引地区就业,在基本公共服务上坚持对口支援和扶持力度,保障妇女儿童基本权益,实现以转移支付和收入分配相结合的社会兜底,并注重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层需要在重大层基础上以地方政府为主导,注重更高质量发展,形成地区特色产业,保障就业者基本权益和福利,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相应地区形成财政兜底的自负盈亏的周转能力,并同乡村振兴实行有效衔接。总之,Ⅰ类和Ⅱ类帮扶空间的战略投入力度要大于Ⅲ类和Ⅳ类帮扶空间。这是因为前者低收入人口受个体特征的影响而有更高概率返贫,需要加大帮扶力度以在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上为后续欠发达地区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而后者返贫可能性相对较低,反映出其具备谋求新发展和同乡村振兴衔接的充分条件。这意味着在防止返贫战略阶段,要基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差异和防止返贫工作开展难易程度实施差异化和阶段性的政策措施。一是确保欠发达地区内发展水平较高地区开展更高水平的经济发展建设,满足低收入人口生活需求,深度参与经济循环和乡村振兴建设;二是对欠发达地区内发展水平较低且返贫可能性高的县域加强巩固脱贫成果建设,形成低收入人口的自主发展,为乡村振兴等战略推进奠定基础。

  需要强调的是,同乡村振兴衔接虽然是以阶段性和渐进式的路径开展,但并不能对两层发展实行互相割裂的方式。相反,二者存在互为递进的螺旋式上升关系。首先,同乡村振兴衔接本身就是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的下一阶段任务,是各欠发达地区都需要着手参与的重大环节,更是为低收入人口创造美好生活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途径。其次,由于各贫困县脱贫后的自身条件与环境基础存在差异,以统一标准推行乡村振兴必然导致条件较差地区承担较大建设压力,所以需要分类实施乡村振兴,从产业、生态、就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的发展政策,最终实现所有欠发达地区的乡村振兴。表4实际上也是在防止返贫战略下推动乡村振兴过程中各层欠发达地区需要开展的基本工作,随着Ⅰ类和Ⅱ类帮扶空间具备内生发展的基本动力后,更高质量且全局化的乡村振兴就能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实现。

  针对低收入人口特征因素在研究期内不同欠发达地区的实际减贫效果,也要形成差异化的保障不同群体的分层分类帮扶措施与社会保障体系。在对各个板块均要解决不同群体问题的基础上,也可以基于群体特征在不同板块的减贫差异,继续遵循以西部和东北地区为主体,东北和中部次之的帮扶模式(表5),以此形成空间与群体瞄准相结合,欠发达地区和帮扶空间相协调,低收入人口与特殊群体并重的防止返贫战略。对于低收入人口的工作能力,可以基于不同人口的基本特征和劳动能力程度,实施能力建设项目或职业技能培训,以帮助他们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特殊低收入人口,要坚定不移地完善社保兜底制度,并在欠发达地区生育和劳动等环节加强检查与安全保障,尽量减少未来无劳动能力人口数量。对于处在生活条件仍有一定隐患和危险性仍较高的群体,要在处理好脆弱生态系统和频繁自然灾害的基础上,实施新一轮的异地帮扶搬迁,从源头解决根本问题。最后,对于低收入人口的收入问题,要基于比较优势和因地施策原则形成差异化、特色化的产业帮扶模式,以群体为分类帮扶重点形成保障和动态监测,使其在获得劳动收入和财政保障的前提下有效消除返贫风险。

  总之,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以防止返贫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现有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必然之路。本文基于低收入人口相关信息从空间特征出发提出的促进发展的战略构想,对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使欠发达地区走向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孙久文,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张皓,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博士生。)


  以上文章原载于《学术研究》2022年第5期,文章不代表《学术研究》立场。

  篇幅原因有所删减,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曹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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