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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网络文学评价标准的必要与可能

2022-04-01 14:53 来源:南方网
  摘要:网络文学评价标准的缺位与失依已成为我国网络文学可持续发展的掣肘。探讨这一问题的逻辑前提是为包括金庸武侠小说和网络文学在内的大众化通俗文学找到一个历史合法性依据,以便对“现象级”文学语境回应一个基本事实:网络文学的评价标准已经不是“要不要”或“有不有”的问题,而是设置什么样的评价标准的问题,构建网络文学评价标准势在必行。评价网络文学不能没有“文学”尺度,也不可忽视“网络”本体,其评价标准的要素结构应该是由思想性、艺术性、可读性、网络性、商业性和影响力诸要素构成的“力的多边形”。

  当网络文学以其巨大的体量猝不及防涌向文坛,关注或喜爱这一文学的人多少都会感到惊讶,甚或无所措手足——如此多的作品,如此长篇幅的小说,我们该读什么、又该如何去评说呢?当传统创作的“推敲”变为“速写”,当新批评倡导的“细读”法则被“扫文”所替代,或者,当你试图“睹一事于句中,反三隅于字外”,拿出望表知里,扪毛辨骨的功夫试图发掘作品的微言大义时,在线网友却用点击、“吐槽”或“拍砖”即时宣誓自己的看法,让传统的批评家来不及置喙便连同他们的评价方式和批评标准一道成为渐行渐远的历史背影。如果说网络文学创作是以“另类”的姿态登上文坛,那么,近年来的网络文学批评则是以“落寞”的境遇处于这一文学的边缘,而这其中的症结便是网络文学评价标准的缺位与失依。

  一、从“热评金庸”说起

  金庸不是网络作家,其武侠小说在发表时也不是通过网络传播,但“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金庸”使他成为中国最受关注的通俗小说作家。在“拥有最多受众”这一点上,金庸与网络文学之间颇具可比性——金庸的小说持续畅销、“金氏武侠”影视剧长期热播热映,与网络文学“粉丝海量”、网文IP改编的影视、游戏、动漫等走红泛娱乐市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文学大众化、作品受众广泛的意义上,“金庸热”与时下的网络文学之间存在“最大公约数”。

  围绕对金庸武侠小说创作的评价,一直都是理论批评界的重要话题。褒赞者如冯其庸称“金庸是当代第一流的大小说家”;王一川在重排20世纪中国文学大师座次时,将金庸排到第四位。质疑者如作家王朔在《我看金庸》一文中认为,金庸的作品“情节重复,行文啰嗦,永远是见面就打架”,声称“看不下去”,属于“四大俗”;邓晓芒认为金庸的武侠小说不过是一种“成人的童话”。当然,也有持客观中立立场的评价,如朱国华就认为,金庸小说是一个产生广泛影响而不容忽视的巨大存在,他不赞成将金庸武侠小说贬得一无是处,也不赞成将金庸小说称赞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他认为,金庸小说“没有超越出武侠小说的文学样式观念和范围,而以雅文学的批评标准来衡量,它也因为缺乏独创性而不能跻身于一流文学作品的行列之中”,倒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大众文化批判的绝好范本”。周志雄把金庸小说与网络小说做了比较,认为网络小说的“爽文”法则,“在金庸小说中有生动的范例。诸如主角光环、主角成长升级、配角衬托主角、曲折再三的故事结构等”,“当今网络小说出现的各种问题,比如同质化的问题,语言粗糙的问题,缺乏高峰的问题,以金庸小说为鉴,向金庸学习,或许可以找到一剂良方”。

  2018年10月30日享年94岁的金庸病逝,再一次把“金庸热”推向高峰,在各种媒体尤其是网络自媒体上掀起了一波罕见的“热评金庸”潮,逝世当日即登上微博热搜榜榜首。在众多评说中,网文界的评价颇为引人注目。邵燕君发出感叹:“我生命中最正大光明的部分都与金庸有关”,“对于金迷来说,金庸是我们的‘底’——奠定了我们的情感结构、价值结构,乃至审美结构”。夏烈说:“以金庸为代表的港台通俗小说潮,实际上是当下网络类型文学之前的一个最近的大众文学原点,直接启迪和滋养了20年来的中国网络小说。”一批大神级网络作家也纷纷通过微博、微信等缅怀金庸,一致肯定金庸对他们创作的深刻影响。如我吃西红柿说:“金庸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位武侠小说前辈”;猫腻说,对他而言,金庸就是“看着的前方那座山”,“连‘如痴如醉’‘废寝忘食’‘挑灯夜读’这些成语都是在看金庸小说的过程里学到的”;网络作家风凌天下说:“金庸先生是我们这一代网络作家的启蒙老师”,“现在的很多网络作家,都是看金庸的武侠作品长大的,可以说,我们只是在武侠文化的肩膀上,继续往前走了一小段。”对于微信朋友圈转发的邓晓芒对金庸的批评,网络作家愤怒的香蕉在朋友圈颇感激愤地说:在象牙塔里过了一辈子的研究者们,没错,接近了某些正确和真理。但我们的知识分子在接近真理之后,选择的不是为人们重塑这段道路,而是沉迷于反复地诉说“真理”,于是,当他们让人们去做“是金庸还是真理”的选择题时,他们成为了中国人距离常识越来越远的罪魁祸首。

  金庸已逝,江湖未远。有关金庸评价的争议也许还会如他的武侠小说那样延续下去,而在这些争议的背后,其实蕴含着一个长期存在的文学难题,即如何评价大众化的通俗文学问题,其焦点便是如何确立这类文学的评价标准,以及确立什么样的评价标准。从上个世纪初“鸳鸯蝴蝶派”的兴起、30年代的“文艺大众化”讨论,到80年代出现的“琼瑶热”“三毛热”“武侠小说热”,直至时下的“网络文学现象”,其背后都隐藏着对读者广泛、大众喜爱的通俗文学作何评价的焦虑,或曰怎样看待和评价通俗文学与“纯文学”的差别,以及怎样来衡量这种差别。我们知道,人类最早的文学本是源自民间的,《淮南子》所说的“举重劝力之歌”便是人皆可吟的大众作品,鲁迅认为古人抬木头时首先发出“杭育杭育”之声者便是第一个文学家,这种形象化的说法揭示了原始文学之民间本根、文学缘起的大众底色。历史流传下来的远古神话当是比较成熟的民间文学,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其中的主体“国风”就来自采风的民歌。叙事文学兴起后,佛经故事、都市说书、民间讲史,迅速兴起于市井阡陌,经刍尧狂夫、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口耳相传,基于此,不仅衍生出一批厚重之作,也成就了新的文学体类——唐传奇、“三言”“二拍”已沉淀为历史文典,《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也陆续从民间故事底本升格为经典文学名著。由此可见,通俗性不是文学原罪,大众化也不等于作品低端,在精英书写“殿堂”批评的彼岸,我们有必要为受众广泛的通俗文学正名。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的“高大上”的纯文学、精英文学不过是社会分工带来的文学异化,文学被提纯,创作被升格为自足自持、自娱自乐的专门技艺,文学被升华了,但文学与俗世生活、与普通民众的距离却拉远了,成了漂浮于大地上的“云霓”,而网络文学则是文学在更高层次上向民间的回归,即回归到人皆可写、众皆爱读的“在地”状态。正因为“地气”充盈,雨沛光足,网络文学才在短短20年便发展得生机满满,一派葳蕤缤纷。我们所要做的和能做的,是为包括网络文学在内的大众化通俗文学找到一个历史合法性依据,并设置一个适恰的评价标准,让它回归文学本色,也让它位归“文学”殿堂。

  二、构建网络文学评价标准势在必行

  如果说互联网的普及在我们的意料之中,那么,网络文学的崛起则是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一种起步于“山野草根”和“技术丛林”的文学,在短短20年间即发展成为一支不可小觑的文学新军,其“海量”的增长方式让人惊叹,并以通俗娱乐、青春自由为特色,迅速覆盖大众文化市场,对文学阅读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了广泛影响。第42次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表明,截至2018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8.02亿人,手机网民为7.88亿,而网络文学用户已从半年前的3.78亿升至4.06亿,手机用户中的文学网民也从上年底的3.44亿升至3.81亿。据中国作协《中国网络文学蓝皮书(2017)》透露,中国网络文学创作队伍约1400万人,其中签约作者达68万人,45家重点文学网站原创作品总量高达1636.7万种,年新增233.6万种,由网络小说出版的纸质图书累计达6942部,改编电影1195部,改编电视剧1232部,改编游戏605部,改编动漫712部。面对网络文学的“爆发式”增长,如何引导人们阅读和欣赏网络文学作品,怎样正确看待和评价这一堪称“时代现象级”的文学现象,就离不开网络文学理论研究和学术评判,就需要有契合这一文学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以便人们分辨网络作品,正确引导创作和阅读,让网络文学行正而致远,发挥应有的作用。

  时下的网络文学作品堪称浩瀚,但其草长莺飞、“野蛮生长”的现状给这一文学的理论批评提出了挑战,传统批评家的缺位,以及批评标准的悬置,成为网络文学健康前行的一大短板。大量的网文作品和复杂的文学现象期待评说,更期待评说的标准。在“粗放式”创作、规模化生产的语境之下,网络文学的评价标准已经不是“要不要”或“有不有”的问题,而是建构什么样评价标准的问题,构建网络文学的评价标准势在必行,并已成为行业焦点。

  首先,从文学功能作用看,网络文学庞大的消费群体及其广泛的影响力,需要秉持正确的评价标准去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价值规范。在自媒体发达、网络舆情复杂的新形势下,已成气候的网络文学,事实上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网络”的问题,抑或“文学”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我们社会的国家意识形态和主流价值观建设,事关国家文化战略、网络话语权和新媒体阵地掌控;关系到大众文化消费、国民阅读和青少年成长,甚至关系到文化软实力打造和国家形象传播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与当今时代的文学风尚、文化引领和价值导向密切相关。因而,有没有网络文学批评,有什么样的网络文学批评,用什么样的评价标准来评价网络文学,就不是一个可以忽视的小问题。可以说,建构网络文学的评价标准的意义已远远超出这个标准本身。

  其次,从文学品相上看,快速发展的网络文学一直存在“量大质不优”的局限,“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十分突出,需要用一定的标准去解读、评价、规范和提升,以促进这个快速成长的文学从“长个子”走向“强筋骨”。我们知道,在网络写作中,一个网络作家为了“粘”住粉丝,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常常日更不辍,每天要“续更”数千甚至上万字。高产之下,难免“萝卜多了不洗泥”,来不及精心构思和打磨,草率、粗疏,甚至粗制滥造便在所难免。时下的网络小说多是写玄幻、仙侠、穿越、架空等幻想类故事,反映现实生活、表现时代精神的现实题材创作不多,思想性、艺术性、可读性俱佳的作品占比不高。有的创作者三观有偏,导向不正,热衷写职场腹黑、“种马”滥情、后宫争宠,或谄媚市场,搜易猎奇以迎合受众。有的类型小说大同小异,窠臼相陈,男频无不升级打怪抢宝藏,女频之作则逃不脱后宫宅斗谈恋爱,前者套用“金手指”,后者自设“玛丽苏”。有的网络创作为了商业利益放弃文学追求和艺术责任,创作“灌水”,情节拖沓,篇幅拉得很长。还有,低门槛的网络写作,写的人很多,能写好的人很少,有的作者文化修养不足,只能勉力而为,制造出一些准文学或非文学的所谓“作品”。面对网络上泥沙俱下、良莠并存的文学现状,亟待有积极健康的文学批评,亟待运用一定的批评标准去过滤、评判、引导和规制,需要有鲁迅所说的“剜烂苹果”的工作,以实现网络文学行业的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我国网络文学批评一直存在两大痼疾:一是主体缺位,职业批评家尤其是学院派介入者不多,严重缺位,许多学人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愿意抑或不屑于把视线移至稚嫩而粗糙的网络文学,而把评价这一文学的话语权拱手留给了在线网友,让网络论坛、社区、贴吧、作品评论区成为网络文学评价的主阵地;二是尺度悬置,即批评标准悬置、评价体系悬置。旧的评价标准似乎已经靶向失依,简单套用不啻隔山打牛,而新评价标准尚未建立起来,契合网络特点和文学规律的评价方式与批评范式处于缺位状态,终而让这一领域处于无所依傍、无从置喙的“空转”状态,以至于任由数以千万级的网络作品勃然兴起,云蒸霞蔚,众声喧哗,却不免风起青萍,野蛮生长,任其自生自灭,能够管用、解渴的网络文学批评寥若晨星,与红火的网络创作相比,显得门庭冷落,处境尴尬,基本处于集体失语状态。期待文学批评家“入场”,呼唤建立网络文学评价体系和批评标准已有时日,但网络文学批评薄弱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观。

  三、网络文学需要什么样的评价标准

  建立网络文学评价标准首先需要分清两个问题,即哪些是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可以共享的评价标准,哪些是需要重新设定、属于网络文学独有的评判尺度;或者说哪些是网络文学需要继承和坚守的批评传统,哪些是网络文学时代需要更新和重建的评价标准。

  只要承认网络文学还是“文学”,我们评价它就不能没有文学的标准,就必须秉持作为“文学的批评”所不能缺失的那些元素。譬如,说到底,网络文学仍然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一种文学性的人文行为而不是单纯的技术操作,其“网络性”是为“文学性”服务的,因而网络写作离不开特定的价值书写和意义赋予,需要创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用刚健有为的文学力量干预人们的精神生活,影响社会的人文价值建构。于是,评价网络文学作品首先应该是一种意义评价和价值判断,坚持“人文审美无例外”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文学批评中的“以意逆志”“寓教于乐”“真善美相统一”“美学的观点和历史的观点”等标准,在网络文学批评中不仅是有效的,而且是必须坚持的。再比如,大凡文学创作,都需要创作者有深厚的生活积累,有对历史和现实的深刻体察与洞悉,还要有对传统文学经验的传承与借鉴,以便让笔下的作品达成如恩格斯所说的“较大的思想深度和自觉的历史内容,同莎士比亚剧作的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的完美的融合”。因而,评价网络文学作品仍然需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可读性与影响力相统一,讲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在这些涉及文学逻辑原点和基本品质的问题上,网络文学批评不能缺位,评价网络文学与评价传统文学的标准应该是一致的,是相续传承并需要发扬光大的。

  正所谓“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网络文学作为网络传媒时代的新兴文学,毕竟发生了许多改变。从大的方面说有三个方面的显著变化。

  第一,商业资本的介入给网络文学生产带来巨大影响。自2003年起点网成功建立“VIP付费阅读”机制以来,网络文学便走过了早期的无功利“文青圆梦”期,开始被纳入有偿写作的商业化生产槽模,由此形成的经济驱动,极大刺激了网络文学的大规模生产,带来了这一新兴文学的爆发式增长,并以内容源头延伸出影视、游戏、动漫、演艺、出版等长长的IP产业链,带火了大众娱乐业,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化产业;另一方面,文化资本的趋利性又致使某些网络创作与经营的唯利是图,出现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果的现象。因而,评价网络文学需要有一个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一致的维度。

  第二,网络传媒的技术推力形成了网络文学的“网络性”,如网络创作的以机换笔、临屏续更,既有助于防范一个作品的整体盗版,又有利于形成对粉丝阅读的“粘性”效应和读写之间的互动交流,形成网络作品生产的共同体。于是,技术性或网络性不仅影响着网络文学的生产方式,也直接制约了网络作品的社会效果,理当在网络文学评价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

  第三,网络文学“以读者为中心”的基本导向,解构了传统文学“以创作为中心”的体制,能否让更多的读者认同和喜爱,已成为评判作品的重要依据,豆瓣评分、作品点击量和收藏量、粉丝追更人数、月票数、打赏数、贴吧话题数、长评短评数,还有作家作品上榜、获奖、研讨、表彰、媒体关注度、新闻出镜率、自媒体上的热度等情况,都反映了一个作品的价值认同度。于是,文学网民对作家作品的接受程度,就成为检验作品影响力的重要尺度。

  由此可见,无论作为“文学”还是作为“网络文学”,我们都可以从这一文学中抽绎出特定维度和适用标准来评价它。一方面,评价网络文学不能没有传统文学批评一直坚持的思想性、艺术性、可读性与影响力相统一的标准,用以考辨作品的思想价值取向,以及艺术表现方面的审美感染力、阅读代入感与文学创新性;另一方面,检验一个网络作品品质和影响力也需要有以经济效益实现社会效益的商业性指标、技术媒介的网络性指标和消费接受度的读者喜爱指标等。

  于是,基于现有的发展状况和我们的认知水平,网络文学评价标准的基本要素应该是思想性、艺术性、可读性、网络性、商业性、影响力诸要素的统一。这些要素在不同层级的作品中所占的权重各有不同,不同批评主体的需求差异和目标诉求对各要素的取舍和倚重也会有所区别,因而对它们的使用也必将是在一个“力的多边形”评价模型的博弈与整合中具体把握和使用的,而不是胶柱鼓瑟,生搬硬套地逐一比对。因为很显然,商业网站经营者、IP版权购买者与一个人文批评家在面对同一个网络作品时的评价重心和取舍方式不可能没有区别,网友的在线评价与平面媒体上的职业批评所持的尺度和立场也不可能完全一致,站位不同,所持的“角力”自然有异。同理,评价《斗罗大陆》《斗破苍穹》这类玄幻类作品,与评价《大国重工》《网络英雄传》这样的现实题材作品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亦是理所当然。

  不仅如此,“文学”的标准和“网络文学”标准并不是互不相关,而是彼此关联抑或渗透融合的。在实际评价过程中,应该遵循网络文学创作传播的规律和特点,综合作品价值取向、艺术水准、审美情趣、市场反应、读者口碑、专家评价等,注重作品的社会效果。由于网络文学类型的多样性、作品内容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在开展网络文学批评时,必须从作品实际出发,把握其价值核心与艺术特点,给予作品更具针对性的评价,让网络文学评价标准成为衡量和提升作品质量的有效标杆,而不是一堆僵化的教条。

  (欧阳友权,安徽大学文学院大师讲习教授,中南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以上文章原载于《学术研究》2019年第4期,文章不代表《学术研究》立场。

  篇幅原因有所删减,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曹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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