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中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谋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贫困治理的逻辑理路,使中国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巨大物质飞跃。新发展阶段,中国贫困治理也亟须进行阶段性转轨,顺应社会发展进程逐渐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融合,推进从“谋生”到“乐生”的治理逻辑演进,回应从贫困治理到乡村振兴的使命召唤。因此,要更新贫困治理的认知与机制,在践行“乐生”主线中融合乡村振兴重要战略,从而实现物质与精神的“双脱贫”“双建设”,完成从贫困治理到乡村振兴的更高要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们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正如历史唯物主义所强调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中国的贫困治理之路理应因现实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脱贫攻坚战胜利,这一阶段以“谋生”为主线展开贫困治理实践,完成了从总体农业国家贫困到局部地区贫困再到全面消灭绝对贫困这一伟大转变,解决了贫困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的匮乏问题。以此为分界线,贫困治理进入新发展阶段,社会发展的进程有了更深层次、更多维度的展开,贫困治理作为实现社会主义强国梦的任务之一,从横向来看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是逻辑递进、层层相扣的关系;而纵向上要经历从满足单一物质需求向物质精神并重的升级。“人类生活需求有两个方面,即物质生活需要和精神生活需要”。“脱贫致富从直观上说,是贫困地区创造物质文明的实践活动。但是,真正的社会主义不能仅仅理解为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还必须有高度发展的精神文明……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脱贫致富。”因此,以往单一的“谋生”主线不能满足更高层次贫困治理的需要,也无法触及乡村振兴中对精神文明的建设需要。因此应在“谋生”主线基础上,更加关注农民的精神生活需要,注重其精神世界的打造,升级为“乐生”的治理线索,将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以相同价值内核联系起来,更好过渡。“乐生”是相对“谋生”而言,是对新时代强调的“美好生活”的回应与阐释,它既包括物质需要的满足,又强调人们对于精神世界的追求和构建,同时符合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要求,是贯通于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之间的共同逻辑,是为实现共同富裕而必须做的实质性改变。“谋生”到“乐生”线索升级,完成从“物质贫困”到“精神贫困”的治理升级,也有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二者内在融合,共同推动农村乃至全社会的现代化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
一、“谋生”逻辑主线:贫困治理实现“从无到有”的物质飞跃
(一)围绕“谋生”逻辑主线的逻辑演进
消除贫困一直是全人类的共同目标。经过中国共产党的贫困治理,中国社会经历了从总体上的农业国家贫困到部分农村地区贫困再到消灭绝对贫困的大转变。第一阶段,从温饱不足的农业大国到部分贫困的农村地区的转变。想要消除贫困,首先要找到贫困的根源。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认为“由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特别是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大举进攻,中国的广大人民,尤其是农民,日益贫困化以至大批地破产,他们过着饥寒交迫的和毫无政治权利的生活”,所以消灭剥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消除贫困的第一步。于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始了“一化三改”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道路。通过变革生产方式,改变了广大农民原有的“谋生”手段,适应新的生产关系和历史阶段,为日后消除贫困奠定制度性基础。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进一步深化对贫困根源的认识。在这一时期,邓小平同志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从此中国通过改革开放,拓宽“谋生”渠道,让一部分人先发展起来,进而总体上实现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物质基础的极大丰富。这也使得中国社会贫困范围大大缩小,完成中国社会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跨越,中国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大国走向了现代化发展。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大胆创新理念,提供发展条件,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实干完成了贫困治理第一阶段的任务。
第二阶段,从部分贫困的农村地区到消除绝对贫困和全面小康的实现。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立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吹响脱贫攻坚战号角。习近平总书记根据新时代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结合自身农村工作经历,提出“精准扶贫”的贫困治理理念,认为“脱贫攻坚贵在精准,精准识别、精准施策,根据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中国共产党在贫困治理的认识上达到全新高度,此时“谋生”主线也更加彰显。在这一阶段,主要以消灭绝对贫困为主要任务,围绕“谋生”线索制定立体治理框架、开展开发式扶贫,通过贫困群众的自主劳动来激发脱贫致富的根本动力。首先,明晰了“谁来扶”。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强调贫困群众在这场脱贫攻坚战中的主体地位。其次,明晰了“怎么扶”。强调从“劳动”出发寻求破解贫困的钥匙,要想摆脱贫困首先要有一定生产能力,辛勤劳作是实现“谋生”的根本途径。通过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等方式为群众创设劳动条件和机会,同时用“志智双扶”来化解群众“不愿干”“不会干”的情况,一边提供发展条件,一边着手贫困内生动力的生发。
可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贫困治理首先从广大贫困农民的“谋生”问题出发,实现由面到点的攻破,以先部分发展、后创造合力带动全社会发展,完成“从无到有”的物质基础转变。
(二)“谋生”逻辑主线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彰显
中国共产党在贫困治理过程中逐渐清晰的“谋生”主线是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指导下形成的,契合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第一,契合马克思主义关于贫困问题的根源论。在马克思看来,以往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并没有从本质上把握贫困问题,只停留在具体表象中,而马克思主张要从资本主义制度中去寻找根源。他认为“贫困是现代社会制度的必然结果,离开这一点,只能找到贫困的某种表现形式的原因,但是找不到贫困本身的原因”。他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得出当时社会出现的贫困问题起源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异化劳动成为社会现实,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迫使其成为资本家榨取剩余价值的工具,工人越是劳动越是走向生命的尽头。所以他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只有消灭私有制,以公有制代替私有制,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彻底消除贫困,开始人类历史新纪元。中国共产党人正是遵循着马克思主义理论逻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变革旧的社会生产方式,从制度上变革人们赖以谋生的根本方式,为中国特色的贫困治理打下最坚实的制度基础。
第二,契合马克思主义关于解决贫困问题的方法论。马克思一方面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劳动展开批判,另一方面强调劳动之于人的本质意义。劳动作为人的第一需要,对人类自身发展和社会变革都具有形塑意义。人要使自身生存下去,首先就要通过劳动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从中锻炼了手脚、形成思维、使用语言,并在人与自然、人与人的交往中形成人类社会。人通过劳动这一中介不断与自然界发生关系,以自身目的改造自然,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与以往哲学家停留在精神领域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同,马克思肯定劳动这一有目的的改造世界的生产实践活动;同时,从唯物史观出发,强调摆脱贫困需要依靠生产力的发展,而唯有人类劳动才是发展生产力的前提。所以,劳动创造了财富,是摆脱贫困的根本方法。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谋生”即是通过劳动来获取生存资料、实现自身发展。
第三,契合马克思主义关于贫困问题的实践论。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源源不断地生产工人贫困的同时,也为工人指明了方向。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将无产阶级视为新的生产方式的代表者,是真正的革命的阶级和未来社会的创造者。认为工人要想改变越是劳动越是贫穷这一现状,必须靠自身力量团结起来推翻资产阶级统治。但当时的工人还未意识到自己才是摆脱自身贫困境遇的主体力量。物质上的贫困直接带来工人精神的贫困,以及在资本主义虚假意识形态操纵下模糊了工人对自身贫困的认识,弱化其革命热情。所以,马克思强调“工人的解放应当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工人需要在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下,激发主体力量,实现从“自在阶级”到“自为阶级”的转变。中国共产党在贫困治理过程中所体现的“谋生”主线就包含着贫困群众才是脱贫任务的实践主体这一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要重视发挥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让他们的心热起来、行动起来,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
这场以“谋生”为主线的中国特色贫困治理成功地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创造了“从无到有”的现实蜕变,为贫困群众提供了一条可以通过自身劳动改变生存状况的脱贫道路。但贫困治理是一项艰难且漫长的事业,绝对贫困的消灭为未来攻克相对贫困打下了坚实的根基。但这一脱贫成果如何保持、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如何融通,这是中国社会进入新发展阶段所面临的首要问题。
二、“乐生”逻辑主线:从贫困治理到乡村振兴的使命召唤
中共中央国务院强调“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党务必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举全党全国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以“谋生”为逻辑主线的贫困治理从根本上解决了物质的绝对贫困问题,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发展阶段,面对老百姓“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基本诉求,面对中共中央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视,治理和建设逻辑理路亟待转向。习近平总书记早在担任中共宁德地委书记时就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是实施脱贫致富战略的重大内容之一”。同时,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也强调“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很显然,延续原有治理思路无法解决当下对精神文化建设的需要,也无法回应从贫困治理过渡到乡村振兴的使命召唤。
(一)围绕生活的“乐生”主线及其溯源
与关注生存的“谋生”相对应,这种以生活领域为中心而展开的逻辑主线称为“乐生”。自古以来,“乐生”即乐享生活,是中国人向往的一种生活状态。董仲舒也曾说到“穷极愁苦而不上救,则民不乐生;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不仅对于个人来说,能够快乐地生活十分重要,而且对于国家来讲,为百姓提供乐生条件,实现乐生愿望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在道家思想中有提到“乐生”的达观态度,认为“乐生恶死”是人之本性,但又强调“乐生”的精神层面指向,乐享生活是追求内在精神的自由达到更高层次的快乐体验,不局限于肉体及欲望的满足,反而是一种节制的、有意义的生活方式,并且“乐生”的实现不仅是人格的丰盈完善,也是社会治理的目的和实现手段。“万物各居其处,则乐无忧矣。何以致之?仁使帝王常乐,道使无愁苦也……夫子乐其父,臣乐其君,地乐于天,天乐于道,然可致太平气”。可见,在传统文化中“乐生”便曾作为人的生命中最高的价值目标,是超越生理和物质的精神之乐。在当代语境下,“乐生”状态与人们的“美好生活”不谋而合,都是表达在有了一定物质基础后,人们对于更高层次需要的满足,既满足优良的物质生活条件,又要满足美好生活的精神体验,是人们“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自己的生活,以达到艰苦努力和悠然自得的辩证统一。不仅如此,“乐生”即是马克思所指的人的休闲生存状态,是对共产主义社会人类生活状态的概括。一方面,通过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划分,马克思将人类生存状态分为劳动生存状态、休闲生存状态和生理生存状态。其中休闲生存状态是在劳动基础上,满足新的生活需要的更高级的人类存在状态。也就是随着人们谋生性劳动的发展,人们积累出更多的自由时间,通过合理利用自由时间,在休闲中发展个性、丰富生命体验,获得更高层次的精神满足,快乐享受美好生活,达到“乐生”状态。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共产主义社会下人们的生活做了这样的设想:“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在共产主义社会,消除了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的对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和人们精神境界极大提高的基础上,人们的需要将得以充分满足,这也体现着“乐生”状态。可见“休闲是满足人民日益广泛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路径与向度,休闲为人们创造和体悟生活的美好与幸福提供自由开阔的场域与空间”。“乐生”线索正是要关注老百姓的生活,以此为重要场域开展治理工作,敉平可能存在的物质与精神的断裂,实现其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摆脱贫困。也就是实现从摆脱“物质贫困”到摆脱“精神贫困”的转变。
“乐生”主线是强调让已脱贫的农民在不断提高自身生产力适应时代发展的同时,又不能只停留在对于物质基础的追求和满足上,而是要既享受到自己用劳动创造出的美好生活,也要不断丰富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理解,更多从精神上享受更好的生活体验并反之继续建设自身生活,改善所处社会环境,完成良性发展循环。美好生活必然包括一定物质基础,人们通过拥有更好的物质条件来焕发新的动力。但是一味地强调物质生活并不是美好生活的价值追求,对于个人来说,精神世界的丰盈,内在人格的完善,社会价值得以彰显等也应是美好生活更需强调的部分。“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过程的两个方面。两者相互关联,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同时,乡村振兴战略的展开以脱离绝对贫困为基石,与长期解决相对贫困实现农民美好生活为指向。若不大力关注农民生活世界,仍停留在“谋生”阶段,只教会农民如何生存、如何劳动造成农民自身发展的单面性,更无法实现乡村振兴的多维度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对除了劳动以外日益增多的自由时间置之不理,一定程度上会阻碍乡村多维发展。现实中,农民的休闲生活也的确问题频发。他们受生存条件影响,知识文化水平较低、发展观念和意识不足,其休闲生活主要呈现肤浅化、剥离化、消极化的特点。肤浅化表现在休闲活动的选择上单一且仅满足低层次需要。剥离化一方面表现在休闲生活与劳动生活的剥离,贫困群众受农耕文化影响,认为休闲生活就是劳作后的休息,只是身体上的休憩整合;另一方面表现在与个体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剥离,一些低级、有害的休闲方式反而导致贫困或返贫。消极化则是指对全新观念、全新休闲方式的抵触,抱残守缺。
(二)强调“乐生”逻辑主线的现实缘由
一方面,“乐生”逻辑主线吻合新发展阶段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要求,能避免陷入西方现代化精神困境。中国探索现代化离不开对西方的借鉴。在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的推行下,人类理性登上历史舞台,为现代化的起始提供了内核式的精神动力,加之当时萌发的工业革命改变了人类原有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推动了西方现代化进程。西方的现代化是资本逻辑驱动下的现代化,通过资本主义社会创造出的巨大生产力和社会发展活力,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都深刻影响了人类社会。但随着西方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反而频发矛盾冲突。尤其是近些年,西方发达国家集体出现了价值迷失、政治混乱、发展停滞、种族主义盛行、人口结构和社会结构失衡及环境恶化等问题。资本强有力地凌驾于一切逻辑之上,只见工具理性而置价值理性于不顾,西方模式是以自由主义为其指导思想、工业化是其唯一标准、通过完全市场化的手段实现其现代化,这必然造成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物化、工具化和单向度。这也直接导致了理性的新危机和一种普遍的精神贫困,更加提醒中国必须走出自己的现代化道路。目前,中国已经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如何避免陷入西方现代化精神困境,如何文明驾驭资本以及塑造什么样的民族理性,需要探索中国方案,而“乐生”则可以作为破解此问题的逻辑理路。其实,“乐生”强调不止步于物质满足,而更要追寻精神之乐,这是对繁荣经济下“单面人”的回击,“乐生”指向精神层面。引导人们正确看待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将发展回归到人本身而非单一的物质财富堆积,培养符合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民族理性作为社会主义发展的精神动力,以此对抗资本逻辑带来的种种弊端,推动社会良性发展。
另一方面,无论是贫困治理还是乡村振兴甚至到未来共同富裕的实现,“乐生”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逻辑。新发展阶段贫困治理的长期任务已经从消除绝对贫困转为解决相对贫困。所谓相对贫困,有学者认为是部分社会成员的收入虽能够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但不足以达到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准,由此会带来脆弱、无发言权、社会排斥等社会层面的“相对剥夺感”。还有学者认为相对贫困是指在特定的生产、生活条件下和经济社会发展约束下,个人或家庭获得的合法收入虽然可以维持家庭成员的基本生存性需求,但是无法满足当地所认可的其他基本生活需求的状态。由于人的“基本需要”是伴随生产力发展及民生福祉追求而变化的,所以相对贫困也是一个动态概念。同时,这也意味着贫困不再只是物质、生产上的贫困,需多维理解。相对贫困内涵具有模糊、广泛、流动、复杂等特点。在满足了全国范围内人们的基本物质需求之后,又涌现出更多的涉及人们生活方方面面的发展需要,涵盖人们的教育、健康、收入、环境、休闲等维度。并且随着前一阶段带来的物质需要的满足,如若继续放任物质需要满足而不加以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引导,对相对贫困的治理没有任何帮助反而加剧人们的精神贫困。虽然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努力中国脱贫攻坚战已实现全面胜利,但贫困治理并不是一劳永逸之事,它也遵循着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在还未稳固脱贫成果时依旧存在着高度的返贫风险。此时,对于脱贫成果的维护以及相对贫困治理已然成为乡村振兴战略所考虑的重要范畴之一。由于中国走的是自主脱贫和乡村自主建设的道路,无论脱贫、巩固脱贫成果还是乡村建设都应坚定以农民作为行动主体,但他们被贫困世代压制,其能力、观念、思想以及自身脱贫意志皆非短期便可永远改变的,其本身诸多不确定因素成为影响贫困治理和乡村振兴进程的重要原因。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需要内生动力,内生动力不足易出现返贫现象,返贫易造成乡村建设疲软反复,这些都不利于城乡融合及共同富裕的实现。种种现实都表明,未来精神维度将是社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它呼唤着新的治理方式,而“乐生”便是应时代发展展开的实践逻辑,对于解决新问题更富针对性。解决精神贫困问题是关注乡村振兴中精神文明建设的前提,也是连接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的共同价值内核。
三、“乐生”实践展望:认知与机制的双重更新
(一)更新“乐生”价值内核,从内连接起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
贫困治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将以巩固脱贫攻艰成果为主要内容。这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正在面临的难题之一,二者虽各有侧重但从时间、对象、政策安排上都具有逻辑相关性,并且具有同一的价值内核。推进时间上二者相重合: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在十九大会议中第一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明确提出到2050年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最终目标。中国在2021年成功消除绝对贫困,同时在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又首次提到了未来相对贫困治理的问题。任务对象上二者有交叉:虽然在城市与农村都大量存在着相对贫困问题,但解决进程上遵循着由浅入深的原则,相对贫困的主战场依旧在乡村,都以“三农”为主要对象。政策安排上二者逻辑递进:绝对贫困消除标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农村基本物质生活,乡村才能够有振兴的条件。解决相对贫困与乡村振兴的展开需要关注更多维度进行更深层次建设,一定要遵循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物质基础上向精神维度迈进,“乐生”是二者共同价值内核,二者过渡不仅是外在政策的衔接还需要内核支撑,它们指向的是个体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以及未来共同富裕的实现。
一要更新政策战略部署方的旧认知以更好过渡融合。一方面,升级“乐生”线索治理逻辑。贫困治理无论在何种阶段,生产力的提高、经济的发展都是其必要条件,所以在新发展阶段依旧需要接续“谋生”逻辑线索大力发展乡村建设,开发特色产业。与此同时逐渐升级至“乐生”维度,不以简单农村经济增长为目标,而是以经济发展为抓手促进农村、农业、农民的现代转型,在不断开发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过程中,农村环境、康养、休闲、文化链得以充实完善,各类硬件实力得以提升。此时需要政府及时用制度政策进行引导和把控,将“谋生”成果运用到“乐生”线索治理之中,以“劳”促“闲”,由表及里焕新农民生活面貌。另一方面,物质贫困在上一阶段得到有效治理,但精神贫困仍被忽视,这严重阻碍了乡风文明的振兴发展。在“谋生”逻辑主线的贫困治理中,党和政府主要关注物质贫困,工作重点在改善生存条件,培养生存能力。贫困农民的道德文化水平和精神层面的贫瘠并不是工作靶心。今天,治理者必须意识到精神贫困及精神文明建设是工作的重难点问题,治理工作需要更加深入到农民的日常生活领域,帮助他们实现物质和精神双重意义上的美好生活,培育新的价值观并引领生活。同时,“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是现代文明与历史和现实中存在着的精神愚昧相决裂的过程,随着这一过程向纵深推移,必将遇到新的阻力,激化各种矛盾。扶正祛邪、去伪存真、惩恶扬善、褒美贬丑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不能指望一夜之间就会发生突变和飞跃”,“我们必须在建设好贫困地区精神文明建设这个问题上,肯花大力气,能够打持久战,善于采取好办法”。这要求领导干部应率先垂范,保证自身思想的先进性,抓重点带一般,树典型推全面,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艺术和工作水平。因此,党和政府越早确立“乐生”主索,利用好前一阶段的治理成果,才能更好促进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耦合。
二要更新农民旧认知,以塑造全新生活方式。在“谋生”主线治理过程中,农民在各式产业中扮演着劳动者或是经营者的角色,但新发展阶段还需要农民做体验者。尽管农民通过自身劳动逐渐改善了农村物质生活条件,但这也与农民在长期的贫困生活中所形成的思维模式和生活方式产生明显的割裂,甚至出现重物质获取轻精神建构而反噬脱贫成果的现象。这种“精神贫困”问题体现在农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治理的整个过程,而在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的融合下愈加凸显。以西方贫困治理为鉴,其治理的核心理念在于财富的再分配上,表面上看,福利政策可以既迅速又直接地解决即时的生存困境,但随之而来的是贫困群众对于福利的依赖,这种被动的扶贫方式没能解决脱贫的动力问题,反而令精神贫困成为福利减贫战略的意外后果。而中国“谋生”逻辑主线的开发式扶贫,贫困群众作为脱贫的主体,在扶贫过程中自身能力得到发展,注重“智志双扶”,一定程度上超越了西方的治理思路,但还远远不够。在绝对贫困的物质条件下生活的农民,渐渐形成一种贫穷文化,贯穿其思维、态度与行为始终,并通过家庭机制代际传递并固化。尽管农民们摆脱了绝对贫困,但贫穷文化并不会立即消散,依然决定着他们的思维模式和生活方式,若不从农民认知上彻底颠覆旧模式,则无法真正体验“乐生”,乡村振兴也难以从文化和精神上得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首先‘摆脱’了我们头脑中的‘贫困’,才能使我们所主管的区域‘摆脱贫困’,才能使我们整个国家和民族‘摆脱贫困’,走上繁荣富裕之路”。所以,帮助贫困农民破除贫穷文化,转变思维方式进而培养出全新的生活方式十分重要。一方面,农民需找回主体性,实现自在到自为的转变。主体性是人之为人的前提,在绝对贫困状态下,人们的全部需要和追求只停留在生存层面,这是作为动物都会有的动物性本能。而比生存更高层次的发展需要被遮蔽了,是一种自在的状态。当农民成为主体性存在,意识到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和自身发展潜能,就会从主体内部源源不断地产生发展动力。所以,在发展农村产业进行乡村建设的过程中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经济成果与农民生活紧密联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社会各界多办农民“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产业,把收益更多留在乡村;多办链条长、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产业,把就业岗位更多留给农民;多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农带农的产业,带动农村同步发展、农民同步进步。同时,农民应不断提高道德文化水平,塑造新的生活方式。在绝对贫困的治理中,学龄儿童的教育问题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但在“乐生”逻辑主线下,仅重视儿童教育远远不够,必须将教育覆盖范围扩大至全体贫困农民;将教育内容丰富到日常生活的各类具体问题,慢慢塑造新的生活方式,彻底改变原来的贫困文化。
(二)搭建“乐生”主线治理框架,实现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内在融合
事实上,在前期的贫困治理中也关注到“精神脱贫”,也有“乐生”的实践举措,如对贫困地区文化基础设施、文化产业的建设等。农民精神文明建设有了一定改善,但呈现碎片化、局部化的特点。因精神维度的缺失,无论是贫困治理还是乡村振兴都遭遇阻力,因此,需要搭建以“乐生”为主线的治理和建设框架。具体治理框架体现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第一,宏观上需要确立“乐生”主线的顶层设计。正如党对于精准扶贫做出的顶层设计,完成了中国粗放式扶贫到精准扶贫的转变,重新定义了治贫主体、治贫方式。现在随着乡村振兴与贫困治理的过渡融合需要,亟需增加“乐生”主线的顶层设计,以作为未来治理和建设的行动先导,完成建设理念、角色、方式等方面的新转变。“乐生”主线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劳动与休闲双重点考察,坚持道义与法制双补充规制,坚持主体发展与基础保障双层兜底。在精准扶贫基础上,提高治理深度,在物质生活基础上关注精神生活,转变理念。党和政府的治理角色不仅是贫困群众的“外科医生”,同时也是“心理医生”,通过激发内生动力实现治理与建设协同。第二,中观上要建立完整的体系结构。各级政府积极落实,建成“乐生”主线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社会动员体系,完善“乐生”治理与建设闭环。政府在农业农村发展中需起到中枢作用,既是政策、规划、规范的制定者也是实施的监督者。在2021年由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印发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中鼓励社会资本发展休闲农业等产业。这意味着无论脱贫攻艰还是乡村振兴越来越需要依靠社会各方力量,而政府既要出台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合理流入农村产业建设,又要做好资本管控,强化社会资本责任意识,建立起紧密合作的利益共赢机制。第三,微观上需组织专业团队,做到“两个深入”。治理和建设团队构成更加精准,需要工作人员更加深入贫困农民日常生活、深入贫困农民内心世界。因此团队分工要围绕“乐生”选取专业人才,如心理建设团队、生态建设团队、托养服务团队等,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战略更加科学。
另一方面,“乐生”主线的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内在趋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一,二者在内容上趋同。乡村振兴战略目的总要求是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首次将“消除精神贫困”作为新时期党和国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这表明精神贫困已经成为实现乡村振兴必须重视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质言之,新发展阶段乡村振兴已然不仅是生产力提高、农村产业发展,还需要农民整体素质的提升、精神世界的建构,来带动整体农村生活样态的积极健康发展。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到要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特色产业,这不仅能够为农村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是乡村建设的重要环节,农村休闲产业的完善一定程度上推进对本地农民休闲的关注,如农村休闲空间拓展、设施建设,农村休闲生活的多元多样的安排与辅导,农民人际关系的改善,以及对短时段休闲方式的开拓性探索等,逐渐塑造全新生活方式。第二,二者在工作特点上趋同。乡村振兴作为一项关系到中国农业农村发展前景及中国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的重要战略,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它贯穿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整个过程,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的各个系统。而“乐生”主线的贫困治理也具有同样的特点,关注农民日常生活,关注精神世界的建构,从间断性任务转变为长期任务。
新发展阶段的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愈加趋同,二者互为补充。第一,实现“乐生”主线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资源有效融合。如专业人才资源、工作经费资源、信息资源,在相同任务之下两者相互融合。第二,简化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之间的沟通、操作程序,逐渐打破二者程序壁垒,提高办事效率。第三,落实二者治理成果的相互利用,“乐生”主线的贫困治理注重人的“主体性”,是对人的振兴,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内生动力,这也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之举;同时乡村振兴战略在产业、生态、乡村治理上的实践成果能够为“乐生”提供更先进的物质条件,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乡村振兴是对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拓展。而以“乐生”为主线的贫困治理也要实现资源下沉,逐渐融入到日常乡村建设的具体工作当中。这种日常化、常态化、系统化的机制,同时符合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的新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二者实现有效衔接,逐渐融合,共同推进社会主义农业农村现代化。
总之,应将贫困问题置于中国乡村振兴战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语境中整体理解。贫困治理是帮助农民活下去,乡村振兴是让他们活得更好,让他们同社会一起发展且符合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乡村振兴是长线任务。要让农民在有限的生命中细细品味通过自己努力而得来的美好生活,找到生活之意义十分重要。从贫困治理到乡村振兴其内在融合需要“乐生”价值内核支撑。它既符合人的全面发展需要同时也符合社会价值追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一环。
(刘海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昭昕,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
以上文章原载于《学术研究》2022年第8期,文章不代表《学术研究》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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