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不仅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风险和严重挑战,而且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无法估量的危害和难以测算的损失。面对迄今为止还难以有效遏制的自然灾害,人类只有尊崇自然、顺应自然、珍爱自然、呵护自然,才能减少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巨大危害和严重损失。自然灾害与人类生产生活相伴而生,其随机性、偶然性、突发性和不可抗性等特征,决定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树立战略思维和危机观念,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理念,强化防灾意识和减灾观念,注重源头治理,既要超前防范又要因势利导,确保自然灾害的风险与危害不扩散不外溢,努力实现防灾减灾效能的最大化。
增强防范意识,夯实防灾减灾社会根基。要在全体社会成员中宣传自然灾害的破坏性和危害性,普及防范自然灾害基本救助技能,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既要顺应自然规律又要规避自然灾害,为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和经济财产损失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体现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加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的综合性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我国防灾减灾管理体系的重塑重构和转型升级,提高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快速救援能力,为顺利有效开展减灾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健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最大限度满足可能发生自然灾害的物资需求,确保物资有序调度、快速运输、高效配送、精确送达。要根据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转移和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调拨救灾款物,努力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和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因地制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政策。
加大经济投入,强化防灾减灾财政保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各地“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完善各级救灾补助政策,加大防灾减灾经费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和家庭、个人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防灾减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优先予以安排,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防灾减灾专项基金,逐步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财政保障能力。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应对的原则,引导和调动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金融政策,探索多渠道灾害风险分散办法,拓展长期而稳定的减灾资金来源渠道,为灾区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资金支持。
运用科技手段,完善防灾减灾支撑体系。强化各类防灾减灾工程基础性建设,完善防灾减灾支撑体系,通过加快培养防灾减灾管理人员和一线人员,通过加速研发和购置医疗救护、灾后防疫、科学检测、科学预警等方面先进设施设备,为有序有效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构建多方参与、协调联动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格局,优化整合各类资源和各种力量,积极推进科技自主创新,研发数字化平台和载体,推广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依靠科技创新提升防灾减灾的智能化水平。同时,要系统梳理和抓紧修订防灾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制订修订防灾减灾的技术标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加快经济发展,夯实防灾减灾物质基础。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和促进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我国防灾减灾创造有利物质条件和提供坚实经济基础。要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为防灾减灾提供更加有利的物质保障。
健全体制机制,形成防灾减灾强大合力。要坚持以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受灾群众自救的减灾工作原则,完善救灾准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相衔接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建立高效快捷的储备、调运、接收、发放、回收等无缝对接的救灾物资应急调度体系,健全以抢险、搜救、救护、救助、捐赠等为主要内容的救灾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机制,做到灾前预防与应急处置同举并重、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有机结合,积极营造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强大合力。要深入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摸清自然灾害风险底数,抓紧制定避灾防灾减灾的措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自然灾害风险源头管理,编制自然灾害重点地区和敏感地带风险图,做好气象、洪涝、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盯住易发区域和特殊时段,联同有关方面建立风险分析研判机制,不断提高对多灾种和灾害链的综合监测、风险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作者刘金祥,系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