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促进共同富裕、打造高品质生活的基础性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牢牢记在心上、时时抓在手上,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优质服务和精细管理。”
高质量发展不仅是对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且也是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目标。其中,社会治理作为夯实“中国之治”的重要方面,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广东有责任、有条件在社会治理领域为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作出示范,切实为全国社会治理的提质增效带好头、开好路。
社会治理质量的高低深刻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
高质量社会治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社会治理质量的高低深刻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犹如木桶效应中的短板高低。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同时,也面临着社会利益、社会诉求多元化的挑战。只有推动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社会保持安定有序的稳定状态,才能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助力实现全领域、全方位的中国式现代化。
高质量社会治理助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层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现代化社会应当是活力与秩序的统一体,而社会稳定与活力来源于基层。当前,我国基层治理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通过推动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推进治理重心下沉,将更多的矛盾化解于基层,将更多的资源凝聚于基层,才能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活力与秩序相统一的社会共同体。实现社会治理的高质量发展,就是助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高质量社会治理彰显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价值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建设全面加强,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新时代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成就与经验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要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确保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体现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重视人民群众的智慧与力量,凸显人民利益至上,保证全民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享有治理成果。社会治理的高质量发展始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归根到底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执政理念。
为推进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提供“广东样本”
一是以共建凝聚治理共识。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的首要路径是全民共建,实质是树立系统思维,将政府部门、市场主体与社会组织等多元力量共同整合到统一的协调治理框架体系内,以共建凝聚共识。具体思路包括坚持党建引领治理方向,发挥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红色引擎”作用,推进“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格内党小组”“小区党支部+党员楼栋长+党员志愿服务队”等基层党建模式试点深化,确保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平台、有抓手;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实施精准分类指导,打造各级权责明晰、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善治指挥链;拓展公众参与制度渠道,建立政社互动、政企互动、政民互动的联动机制,激励社会组织、企业、公众广泛参与社会治理,以“多元”创设“共识”,形成社会治理的“最大公约数”。
二是以共治汇聚治理合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倡导党和政府为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创造条件,以人人尽责实现全民共治。为有效引导多元主体共商共谋社会治理,应当完善鼓励多方参与社会治理的政策体系,以制度牵引横向构建广东共治“同心圆”,夯实全省社会治理的“四梁八柱”。例如,夯实群众民主协商基础,推动民主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鼓励“广州街坊”“东莞义警”等基层群防群治品牌项目,推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社会治理的最大合力;探索创新数字化治理,高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实现“红棉指数”、全域“一张网”等数据平台升级更新,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
三是以共享提升治理效能。社会治理归根结底是要增进人民福祉,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和治理成果,以共享实现共赢。为此,应重视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完善广东“三医联动”、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等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拓展群众参与治理的渠道,以城乡社区为依托,通过联席会议、民情恳谈、议事协商等制度化平台,广泛听取民意、汇集民智,打造发现问题、快速流转、分类解决的治理闭环。同时,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补齐老区苏区、民族地区等县域政策短板;以省内对口帮扶工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为契机,激活县、镇、村资源,推动人才、资本等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为城乡融合发展注入鲜活动力。
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作为全国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谋划、法治保障,持续探索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和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广东样本”。
作者文宏,系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