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氏家训》又名《甘泉湛氏家训》,是明代思想家湛若水(今广州市增城人)在致仕后为“示训子孙而仁其家”而作。
关于《湛氏家训》,全书共35章,另有卷首湛氏门人洪垣撰的《家训序》和卷末湛氏门人冼桂奇、潘洋和曾贯撰写的《家训跋》。该书所涉主题繁多,既有“天地万物一体”的哲学思想,又有大量处理家族内部矛盾的具体措施,还有大量关于婚丧嫁娶的礼仪规定和济饥荒等措施。所以,《湛氏家训》是一本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操措施的明代家风建设“教材”。
(一)
《湛氏家训》第一章“明一体”是湛若水家训的根基。所谓“明一体”,是指个人知晓“此身与天地万物一体之义”,即自我与包括兄弟、父母和邻里在内的天地万物是不可分割、休戚与共的整体。然为何会提出“明一体”思想,湛若水直接指出严重的社会争斗和家庭纷争的症结就在于“每于躯壳上起念头,故常与人分尔我”。至于兄弟之间,湛若水认为“明一体”具有更具象的表征,即“同出父母一身”。若如此,兄弟之间便会“疾痛疴痒无不相关,必相友爱,必相护卫,如手足之捍头目,自不相离”。紧接着,湛若水阐释未能“明一体”的危害:若兄弟之间未意识到彼此乃是一体,那么便会导致“肢肢体体,各私自爱,各不相顾,如人身肢解一般,是养其一肢一体而失其百肢百体”。也就是说,湛若水认为未能“明一体”之人虽表面上获得了眼前的好处,但最终将遭受厄运。因此,湛若水劝诫族人当“明一体”。
(二)
《湛氏家训》的第二部分是在理论基础“明一体”指导下的相应实操措施,即第二章至第十一章。这部分内容可分为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如何处理祖产和私产间的关系?湛若水强调“凡吾考,凡吾祖,凡吾曾祖、高祖所置之田之地之塘之屋铺,皆勿以分析可也,尚同也;凡吾子之所置,听各自收为己业可也,尚异也。”至于因祖产所得之公租,湛若水主张应当不以“房分”,而以“子孙”论之,“人各一分”。如此,家族内部便不会因祖产的分配不公而出现贫富不均,进而导致家族成员之间的不和。
第二,如何戒私爨?湛若水强调“戒私爨”,其意指不能开小灶。当然,“戒私爨”是有前提的,即“父母在”。在湛若水看来,“私爨”是“伤伦败礼”的开始。因此,只要父母尚在,兄弟之间便不能私下做饭,而应当与父母同食,且同食过程中家庭成员之间应当“问安省过”。父母去世后,湛若水虽然主张兄弟之间可以“私爨”,但依然强调需“每月之朔望,共食于各堂”。
第三,如何合食?既然要“戒私爨”,那么家族成员之间就应当“合食”。所谓“合食”,即湛若水为本宗族大小宗合食时规定的制度,如一年合食时间、频次、礼仪、菜品、座次、可否饮酒以及饭后自省并共同聆听诫词等。湛若水明言,如此才能达到“一以恭敬忠信存心,使千百人如一人之心”的目的。
(三)
《湛氏家训》的第三部分则涉及礼俗,由第十二章至第十八章构成,包括冠婚娶妇、丧祭待客以及非礼的说明。由于当时岭南社会男子及弱冠之年“多不行冠礼”,因此湛若水将冠礼排在礼俗之首予以介绍,并强调冠礼之于人的重要性——“不行冠礼,何以责成人”,主张应当效法古代的冠礼仪式——“三加三祝”。紧接着,湛若水便论及婚礼和娶妇之礼。上述二礼,湛若水均叮嘱族人应当节俭,并规定具体的用度,否则“即是不孝”。至于丧礼,湛若水从逝者所穿衣物、所用棺木,到所安葬墓穴如何建造,以及丧礼过程中如何招待送葬者都有明确规定。作为中国古代重要礼仪之一的祭礼,湛若水着重强调应当回到祭礼的原初之意——“继养”,即“故为春秋忌祭以继其养”。当然,“孝敬之心”并非流于言语,而是落实在实践中,即祭祀之前当斋戒,并叮嘱后人祭礼切勿僭越。最后,湛若水还对待客之礼予以规定,其用意在于戒奢。纵览湛若水对上述礼俗的规定,其核心理念无外乎“节制”二字。
(四)
《湛氏家训》的第四部分对家庭的日常生活作了规定,即第十九章至第二十一章。所谓“酒食”,即饮酒和吃肉。关于饮酒,湛若水主张“平时家居,不许饮酒”;至于吃肉,他强调除非肉是他人送的,或接待宾客和奉亲养老者病者,否则,“不许买肉自食”,并用自己早年读书时吃盐鱼饭的经历来规劝后世子孙当“勤俭”。与“节酒食”一样,对待穿华丽的衣服,湛若水也告诫子孙不宜“早享福禄”。对待酒食,湛若水主张“节”,而对待华美衣服,他则强调应当“戒”。无论是“节”,还是“戒”,都反映出湛若水想要族人在生活方面树立“俭”的良好风尚。“俭”只能做到节流,要做到家运的恒通与绵长,还需要开源。因此,湛若水用自身的经历来诫勉族人应当勤勉:“尔子孙辈,宜法吾之勤,鸡鸣即起,百事可理也,念之念之。”可见,湛若水强调子孙后代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做到“勤俭”。
(五)
任何一个家族都不可能单靠道德训诫得到很好的管理,湛若水同样深谙此理。因此,在《湛氏家训》的最后一部分,湛若水详细介绍了如何进行家政管理,即第二十二章至三十五章。关于立家长的原因和方法,《湛氏家训》指出:“凡子弟必有管束,然后有所联属,可以禁其非,防其纵,宜立年长老成者为家长。”可见,立家长的原因并不是为了树立权威,而是为了一方面管束族人的行为,另一方面主持家族内部公共事务。若本家内有子弟读书,湛若水建议:“为儒士,每人赡与正斗四十石。为生员者,每人五十石。以为靴帽、灯油、纸笔之供。”至于如何恤孤寡、助丧、济饥荒和发义仓等,《湛氏家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其宗旨无外乎“互助”二字。另外,湛若水对建立和管理家族内的图书室也有清晰的说明。比如,湛若水建议“令家人一房住守之”。“住守”的家族成员“凡遇春夏阴雨,即烧炭一熏之,专一看守,火灭乃去”。以上种种,皆可窥见《湛氏家训》的另一核心理念:互助。
综上所述,《湛氏家训》是以“明一体”为根基,以节制、勤俭和互助为核心精神,以处理宗族内部事务为内容,以强化家族认同和协调公私矛盾为目标的“家庭教科书”。若《湛氏家训》得到有效传承,那么在家族内便会形成妻贤夫安、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勤俭持家,耕读传家、家和万事兴的局面,这便是《大学》中“齐家”的具象化。重新品读《湛氏家训》及其所呈现的家风家教,对新时代树立文明新风具有极大的启示。
作者马丽娜,单位:广东药科大学
本文系广东药科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GJZ202302)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