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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海洋综合执法 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以新担当新作为助力打造海上新广东

2024-03-26 11:40 来源:南方网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充分体现了总书记的宏阔视野与辩证思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新质生产力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创新起主导作用,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这就意味着新质生产力必然是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生产力。要以高水平保护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加快进入绿色化、低碳化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中共广东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全面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对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海洋综合执法队伍的一员,肩负海洋监察、海洋环境保护、渔政管理等涉海执法职责,我们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打造海上新广东方面责无旁贷、使命光荣。

  一是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加强海洋环境执法,助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福人类。广东在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生态环境问题,海洋环境污染呈高发态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下,广东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全方位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2023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创近二十年来最佳,珠江口海域优良比例首次达到“十四五”攻坚目标。我们必须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将近岸海域污染攻坚向纵深推进,精心开展“靖海2024”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加强海水养殖、航道疏浚、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等领域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采砂、破坏红树林等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强化部门协同,联合生态环境、海事、海警等部门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执法,在珠江口重点海域开展常态化联合行动,守护广东的碧海蓝天。

  二是要坚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海洋开发利用秩序,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广东是海洋大省,管辖海域42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4084公里、海岛1963个,海洋经济总量连续29年居全国首位。构建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必须摒弃粗放型增长模式,坚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要聚焦海洋重点产业、涉海重大项目,借助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等技术手段,加强围填海、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无居民海岛开发等重点领域执法巡查,严厉查处未办理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海域使用手续的涉海项目,下大力气惩处、宣传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反面典型。同时,要坚持服务大局,以保障重大用海项目为目标,深化“执法+服务”模式,主动跟进项目建设重点环节,推进执法窗口前移,主动上门服务,协助解决用海难点,做到问题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三是要坚持生态建设与保障民生相统一,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牢牢守护海上粮仓。环境就是民生,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坚持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对广东沿海渔民而言,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意味着丰富的渔业资源。打击非法捕捞、整肃酷渔滥捕,就等同于守住数十万渔民生计的生命线。我们要紧盯“电炸毒”“绝户网”等破坏资源环境突出问题,按照最严标准抓好珠江禁渔、南海伏季休渔专项执法,严查“钓改拖”“钓改刺”“钓改休”等擅自改变作业类型的行为。深入开展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时段、针对重点海域、实施重点打击,压缩涉渔“三无”船舶生存空间,努力实现动态清零目标。立足“跨区域联动、多部门协作、各领域共治”的目标,建立健全与涉海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强化海上执法监管合力,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四是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执法办案规范,为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海洋综合执法队伍作为广东省唯一海上执法力量、唯一跨部门综合执法机构,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完善和规范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要严格落实海洋综合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运用省一体化执法平台,加快修订海洋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持续深化队伍执法督察,完善执法督察巡查机制,健全检查、通报、问责、整改工作链条,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实现政治效果、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打造海上新广东不断作出新贡献。

  撰文 徐少琨

编辑:王沛容   责任编辑:江海燕   校对:赖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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