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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乡规民约传播倡导文明乡风

2021-11-22 08:50 来源:南方日报 冯婷 张琼

  中国几千年的农耕文明史中,乡村文化以其智力支持、伦理养成和道德教化功能,培育出自然、淳朴的文化品性。乡规民约作为乡村文化重要组成部分,所倡导和传承的乡村伦理,为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价值动力和治理智慧。

  乡规民约自古以来在氏族、家族、地方管理甚至国家治理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如王阳明的《南赣乡约》、朱熹的《朱子家礼》、吕氏四贤的《蓝田乡约》等,依然是研究古代社会乡村治理的重要文献。进入新时代,通过乡规民约,倡导文明乡风,已经成为社会共识。2018年12月27日,民政部、中组部、全国妇联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范要求、重要内容、工作目标、制定程序等,强化了乡规民约的重要性,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多元主体科学制定并实施乡规民约

  乡村现代治理有别于传统的村委会主导模式,重在以多元治理主体推进乡规民约建设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要求,实现对农村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乡规民约作为指导村民的非正式规定,在乡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乡规民约也出现了诸多问题,究其原因,治理主体的单一成为主因。例如,内容方向性和科学性不足、效力不高,制定主体仍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不少仍由村委会“越俎代庖”,并未充分体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诉求。作为一种德治,乡规民约要更好地与法治互为补充,最好由基层政府与村委会、村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制定与实施,共建“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体系。在基层政府引导下筹建法律顾问团队,针对地对各地乡规民约进行内容重构化指导。在惠州市惠阳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让专业律师走进村落,同时由村委和乡贤、族长、妇女代表、老人代表、志愿者等构成多元主体团队,共同参与制定有地域特色、适用的乡规民约。在广州市从化区,“党旗红”先锋党员队、“红袖章”联防队、“连心桥”服务队等多支队伍深入服务于乡村治理中,结合新形势、新变化,阶段性对乡规民约进行修订,适时更新,让乡规民约“活起来”。只有让村民深度参与,让乡规民约更合实际、民意更足,村民的主人翁意识才会有大的提升。

  全媒体传播体系助推乡规民约内容重构及传播

  新时代的乡规民约,应顺应村民需求,充分利用好全媒体传播体系优势,再造内容,提升对村民的感召力,真正发挥其作用。

  首先,利用好当前农村广电和移动互联网全覆盖的态势,积极构建乡规民约的全媒体生态,逐步实现乡村智慧治理模式,将全媒体技术全程融进乡规民约的制定、内容再造、传播及反馈流程中。制定乡规民约时可通过“两微一端”征集规则意见,方便村民第一时间将诉求发送到乡规民约制定小组。在乡规民约反馈机制中,也需借助全媒体对已有乡规民约进行修订。其次,一些乡规民约由宗祠规则演化而来,如邻里、婆媳、财产、礼仪等方面,已无法完全涵盖当前乡村社会发展变化,需借用全媒体技术将新的内容注入乡规民约中。广东佛山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拥有700余年历史,龙津廖氏族人形成了以传承家风为主的《龙津古训》,结合龙津村现实情况和全媒体特征进行重新编纂整合,形成一系列民谣、话剧、歌舞等内容形式,并通过短视频、微信、报纸等不同媒介传播,将乡规民约精神深度渗透到民众心中。这是乡村对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优秀典型案例,2019年龙津村获得“全国家风文明示范村”。

  力行乡规民约全面推进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乡规民约应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促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文明乡风的形成。乡规民约应以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为基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乡规民约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象化形式,应落实于乡村现实需求中,加大执行力度。

  乡规民约在明大德、守公德和严私德中具有诸多功能,在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认识、调节、评价和教育四类功能。首先,乡规民约有利于农民群众构建举止行为规范,强化和谐处理家内家外关系的能力,推动良好农村社会生态的形成。其次,乡规民约为调节农民群众的纠纷矛盾提供依据。再次,乡规民约对一些先进或负面的人物与事件设立评价制度,能对村民思想及行为进行合德、合法的评价。最后,乡规民约是乡村道德情操、风俗习惯、价值标准及行为方式的集中体现,它包含的道德规范及软法规定,一定程度上对农民群众起到了教育作用。

  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复杂且长期的系统工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乡风文明作为精神层面的要求,直接影响到其他要求的实施。乡村道德情操建立于以熟人社会为主的乡村中,需关怀亲情伦理,充分维护老人、妇女及幼童的权益,乡村道德情操高低直接影响当地乡风的形成。另外,各地风俗习惯不尽相同,既要遵循当地风俗习惯,也要提倡科学传承,尤其对优秀乡土文化资源要明文加以保护,深入挖掘,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赋予中华农耕文明新的时代内涵。

  冯婷:广东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广告系主任;张琼:广东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

  本文系2019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GD19CGL03“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乡规民约研究”研究成果;2021年度佛山市社科规划项目2021-QN19“全媒体时代佛山乡规民约内容重构及其作用机制研究”研究成果

编辑: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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