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不仅是一份发展规划,更是一次深刻的制度重构与治理体系升级。它通过优化制度结构、明确制度边界、增强制度适应性与包容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体现了制度经济学意义上的“制度效率”与“制度韧性”,是中国式现代化制度文明的重要体现。
一是以“制度供给”为核心引擎,重塑发展新格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列为“七个聚焦”之首;“十五五”规划建议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纳入主要目标,实质是把制度供给作为第一生产力,以改革边际收益对冲要素报酬递减,以规则优化替代要素零和博弈。制度的核心功能在于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同时,《建议》体现制度的连续性与政策一致性,为企业和市场提供稳定预期,激发民间投资,促进长期资本形成,降低制度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同时,制度也必须保持适应性,以响应技术与产业结构的动态变迁。
二是以“有效市场”为重要保障,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一方面,《建议》提出“建设强大国内市场”“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等举措,旨在破除行政壁垒、地方保护等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建立规则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整体经济效率。另一方面,《建议》重申“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推动“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这不仅是一种政策宣示,更是一项制度安排。通过制度化方式明确政府干预边界、规范政策工具,有助于推进治理现代化。
三是以“法治化承诺”为稳定基石,增强经营主体信心。“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写入《建议》,意义不在条文,而在于传递的信号,即通过第三方立法把政府承诺变成可诉的权利,降低民营企业的“诺斯悖论”预期,以制度稳定性与可预期性提升增强长期信心。
四是以“新质生产力”为内生动力,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建议》首次将“新质生产力”纳入其中,强调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这体现了制度对技术变革的主动适应,通过重塑创新激励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产学研协同机制等,降低创新过程中的制度摩擦,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五是以“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为方法论,永葆制度创新活力。中央鼓励地方探索、先行先试,这体现了制度演化中的“适应性效率”。通过试点—评估—推广的机制,让制度创新更具可操作性和风险控制能力,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制度的包容性有助于推动共同富裕与区域协调发展。
六是以“包容性”保障共同富裕,夯实长期稳固的社会根基。《建议》提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这些制度安排旨在缓解结构性差距,提升制度的社会包容性和公平性。
作者陶一桃,系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深圳大学资深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