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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政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性建构

2024-03-11 11:05 来源:南方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命题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基本规律,特别是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逻辑基础上,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最大限度激发全体人民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激情和创造力,不断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理论建构与实践成果,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伟大的政治智慧,为新发展阶段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和最高价值追求,是无产阶级政党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使命担当,更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集中呈现。作为“议行合一”的中国范式,人民代表大会在社会主义国家专政职能基础上,以选举民主与直接民主相统一,促成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与监督权力机关全过程,从制度运行和制度功效等方面印证并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和价值追求。

  当代中国政治语境下的人民当家作主,直接表现为人民群众真正拥有立法权,并将通过法律呈现的人民意志贯彻到一整套制度安排与具体策略的实行中,从而确保人民当家作主能真正落实到立法、行政与监督的一体化过程中。“为人民立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集中体现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得以实现的制度基础。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模式的最大特征与显著优势在于“议行合一”。“议行合一”原则意味着通过更为广泛、更为真实、更为科学的代议机制,保障人民群众不仅亲自参与法律制定与制度设计,而且作为执行者回归生产生活,在具体工作中践行其参与制定的法规政策,以此促成民主权利的赋予与民主权利的实现相统一。“议行合一”的最大优势在于,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通过法定制度性程序,有效参与人民代表的选举,始终掌握国家政治活动基本主导权,从而在制度上使人民当家作主得到有效保障。究其实质,“议行合一”制度设计所围绕并印证的是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论的价值旨归,并始终将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制度建设的首要因素加以考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是人民民主专政基础上充分保障和体现人民意志,并促进党的意志、人民意志有效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议行合一”的中国创造。

  全过程人民民主建构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程序链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一整套完整的环节设定与制度程序,将各个民主环节有效衔接、协同并举,有效避免了只关注民主选举而忽视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间歇性弊端,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参与到社会主义民主实践中。

  一是民主选举。“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都来自于人民代表大会;追根溯源,都来自于人民。”中国特色的民主选举不仅成为人民授权各级人大及国家机关相关权力的重要主政形式,而且是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民主代议制度得以实行的根本前提。

  二是民主协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中,与民主选举紧密呼应的是民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世界政党制度和国家民主政治中独树一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政治协商制度相辅相成、协同共存的逻辑与制度关联,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石。

  三是民主决策。民主决策是落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原则的重要环节。尊重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集思广益。民主集中制是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核心方法。这一方法创造性地将人民意愿和党的意志、国家意志有机统一,在实现国家生活民主化、科学化的同时,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形成发展合力。

  四是民主管理。集中体现为广大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地有序参政议政,通过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共同治理国家,不断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实现基层民主管理的有效方式。

  五是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实现方式。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监督体系为依托,促进人民民主监督与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协同,进一步创新和丰富了民主监督的内涵。

  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政治保障

  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机构成部分,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从中国式现代化整体和其他构成部分获得滋养,而且也反向地为中国式现代化和其他构成部分的发展提供支持,这一反向滋养就是提供政治保障。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制度设计上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探索人类现代化新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性成果,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前提和保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方面凸显了党的领导的极端重要性,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核心作用,科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和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为顺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领导和强大资源整合能力,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按照正确轨道不断前进。

  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凸显人民主体地位的根本性,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源泉。“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最根本的动力来自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是保障人民主体地位、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主体精神并发挥其主体作用的制度设计,为广大人民群众有序和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经济生活提供了可靠渠道和根本保障。

  再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凸显了制度规范,强调制度意识、制度权威、制度执行和制度效应,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方法论遵循。中国式现代化是党领导下的有鲜明价值立场、明确目标指向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顶层设计和有序推进的有机统一,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顶层设计的科学性与有效性,需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有序推进,则需要以制度规范为依托。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我国政治制度建设的集大成,也是保障我国一切制度建设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的基石。

  作者赵中源,系广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伟大变革的历史进程、基本经验和里程碑意义研究”(23&ZD005)阶段性成果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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