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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型开放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

2022-11-29 11:07 来源:南方日报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一项重大国家战略。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在这个特定背景下,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任务是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关键所在是以制度型开放实现广东、香港、澳门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对接。

  大湾区建设的关键在于服务贸易一体化

  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打造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创新引领区,是提升大湾区经济竞争力和协同性的重大举措,是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务实选择。

  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将提升大湾区对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撑作用。当前,服务贸易已成为全球自由贸易的重点,成为我国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开放的重点。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与世界经贸联系的重要枢纽,是我国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服务贸易是大湾区的突出优势,是大湾区高水平开放与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有利于实现广东制造与港澳服务的直接融合,在构建更高水平的一体化产业体系、服务体系与市场体系中,促进国内与国际市场更深程度连接融合、要素集聚配置,由此使大湾区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区。

  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将带动形成大湾区高水平融合发展新格局。客观看,当前大湾区在设施硬联通水平大幅提升的同时,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规则、标准、制度等软联通水平较低。由此,粤港澳服务贸易发展潜力远未释放。可以说,实现大湾区高水平融合发展,重点、难点都聚焦于服务贸易。

  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将带动大湾区转型发展进程。近三年来,受疫情冲击、原材料价格上涨、高端零部件断供等因素影响,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态势有所放缓。未来几年,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项下的人员、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的自由流动,将释放巨大的经济增长潜力和转型发展动力。

  推进大湾区服务贸易一体化的关键在于制度型开放

  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加快形成自由便利的大湾区跨境服务贸易制度安排,依赖于粤港澳三地服务业产业体系的深度合作、市场体系的直接融合、规则体系的全面对接。

  制定实施精简透明的粤港澳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跨境服务贸易与服务业投资结合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已成为全球服务贸易规则重构的基本趋势,要尽快制定精简的粤港澳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对港澳服务提供者的国民待遇,列明国民待遇的具体标准,包括准入阶段的管理权力、要素供给、融资方式、进出口权、税收政策、法律保护、司法救济等。

  以法律、会计为重点推进大湾区服务业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对接。在法律、会计等重点服务领域,制定大湾区“认可经济营运商”认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允许在大湾区内自由开展相关服务贸易业务,并将认证范围逐步向医疗、教育、金融等领域拓展。建立仲裁、调节、协商等非诉讼对接平台,组建由不同法系、不同地区的法律专家构成的法律专家团队,支持大湾区内创建两大法系仲裁模式裁决跨境民商事案件。实行粤港澳服务业资格互认转换体系,降低专业技能人才跨境执业成本。

  以金融市场管理体制创新为重点推动大湾区资源要素高效配置。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需要服务项下融资汇兑、市场监管等服务的对接。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促进资本在大湾区内自由便利流动。制定实施更加便利的大湾区服务贸易资金支付和转移制度,依托香港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与监管制度,最大限度便利服务贸易企业开展跨境服务业务,探索在大湾区内实行服务贸易企业跨境支付法人承诺制。成立大湾区服务贸易协调监管委员会,协调处理三地之间有关互设金融机构、货币互换和汇兑机制、互相信用支持、金融信息交换、金融风险防范和合作监管机制等金融事务,推进粤港澳金融服务一体化。建立工作层面上的大湾区建设协调机构以及核心城市与主管部门间直接对话的合作机制,支持构建三地青年交流、企业交流、智库交流等民间平台。

  推进大湾区制度型开放关键在于制度性变革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广东依托毗邻港澳的突出优势,率先在改革开放中“杀出一条血路”,并由此取得经济发展的突出优势。今天,以推进大湾区服务贸易一体化为重要抓手,支持广东在制度型开放中先行先试,将推动广东闯出一条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由此使广东在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背景下赢得制度型开放与制度性变革的新优势。

  对接港澳构建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从粤港澳大湾区整体来看,广东服务业市场开放相对滞后仍然是大湾区服务业产业体系深度合作的突出障碍。要争取中央支持,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率先实行海南自由贸易港现行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并逐步将其扩大到珠三角9市,实现广东对港澳服务贸易开放的重要突破。促进广东市场管理体制改革,对标港澳全面实行规则统一的服务业企业自主投资登记制度与简易退出制度,率先对来自港澳的投资实行“准入即准营”。在金融、电信、铁路、民航等服务行业进一步向港澳开放。确立竞争中性规则,提升广东市场监管部门在竞争政策审查与公平竞争执法中的权威性、有效性与透明度,强化对服务业领域的公平竞争监管。

  优化广东对港澳的服务贸易开放合作布局。依据珠三角9市不同的产业特点,与港澳形成差异化的对接协同。依托深圳的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产业等优势,全面对接港澳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共建粤港澳科技创新圈;建立港澳科技成果到深圳转化的直通机制,打造全球科技研发与创新成果转化高地。依托部分城市先进制造业发达的产业基础,制定面向港澳的制造业技术人才单向认可制度,推进生产性服务贸易项下的自由贸易。发挥澳门旅游、娱乐、教育培训的发展经验优势,促进珠海、惠州等与澳门旅游业对接,支持其建设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共同研发具有创意的海上旅游产品。依托广东制造业、数字经济等产业基础,香港遍布全球的商业网络及国际影响力,共同促进广东有条件的企业进入东盟合作,开辟东盟大市场。

  全面放开与港澳间的人文交流。尽快建立三地人才流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社保服务平台,让港澳人才能够更方便到广东就业创业。鼓励并支持三地青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沟通、对话、交流,尤其是鼓励和支持大湾区青年在科技创新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实现港澳高校毕业生自由落户政策,并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购房及社会保障。推动三地高校合作,逐步实现部分高校间的学分互认、课程互认、成绩互认。加快推进与港澳公共卫生管理服务的协调衔接,力争在2025年基本形成大湾区公共卫生治理一体化的新格局。

  发挥横琴、前海等重大合作平台的带动示范作用。在横琴、前海等特殊区域率先将港澳资本视为内资,全面实行统一管理。允许企业在商事领域自主选择法律制度,并逐步推广到整个大湾区;与香港共建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依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合作的基础,全面实行与港澳对接的服务业职业资格、服务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管理等标准。依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封关运作的有利条件,对标澳门实行以“零关税”为特征的货物贸易制度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特征的服务贸易制度,并积极吸引澳门中医药等创新成果率先在合作区转化应用等。

  作者迟福林,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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