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文艺赋美乡村”工作方案(2025—2027年)》明确提出,“更好发挥文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作用,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长期以来,“文艺下乡”以外部供给方式填补乡村文化空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供需脱节、难以持续、本土主体性弱化等局限。当前,随着乡村全面振兴从硬件建设转向内涵式发展,文化需求满足也应从“有没有”转为“好不好”“活不活”。从“文艺下乡”到“文艺在乡”,变“送文化”为“种文化”,通过机制创新、人才培育与生态构建,更好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才能充分激活乡村文化内生动力。
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文化内生发展体系
主体转换:从“外力主导”到“本土主创”。“文艺在乡”必须实现文化建设主体的根本转变,突出农民主体、农业主线、农村主场。鼓励各地结合自身文化特色,开展群众歌咏、广场舞、舞龙舞狮、赛龙舟等文体活动和民俗活动。办好村跑、村舞、“村BA”、村超、村晚、村歌、村戏等“村字号”文体活动,为农民群众提供展示风采的舞台,使其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创作者”“受益者”,充分释放其文化创新创造潜力。广东实施的岭南文化“双创”工程,正是通过激活本土创作活力,让农民群众用自己的语言、自己的方式讲述乡村故事,使文艺作品真正源于乡村、服务乡村。
功能拓展:从“精神滋养”到“多维赋能”。“文艺下乡”集中于精神滋养的单一层面,而“文艺在乡”则是要实现全面拓展,打造乡村全面振兴的多功能引擎。文艺不仅要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更要赋能乡村产业发展、乡村治理和生态建设。在产业赋能方面,通过文艺活动挖掘地方文化基因并融入农产品、手工艺和乡村旅游中,显著提升文化内涵,增强市场竞争力。在乡村治理方面,通过文艺活动创作移风易俗类主题作品,开展文明乡风宣传展演,以文化人、以德润心,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在生态建设方面,通过文艺活动描绘乡村自然之美、传递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有效提升村民的生态意识,从而更自觉珍视并主动保护绿水青山。
机制创新:从“零星开展”到“常态长效”。以“因地制宜、稳中求进,公益属性、共建共享,以文铸魂、以艺赋美”为原则,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同时,组织文艺工作者扎根乡村帮扶共建,在专业辅导、作品创作、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支持,实现“输血”与“造血”并重。通过机制创新,“文艺在乡”可以摆脱对短期活动的依赖,形成“本土人才培育+文化阵地建设+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效应。
“文艺在乡”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路径探索
培育本土人才队伍,夯实“文艺在乡”主体基础。一方面,深入挖掘本土文化骨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技能大赛、成果展演等,发现、培养、团结一批乡土文化能人、乡村文化指导员、传统建筑工匠、非遗传承人、乡村达人等乡村文化骨干,发挥其在组织文艺活动、繁荣文艺创作、守护文化遗产、促进乡风文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持续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扬帆计划”等,将乡村文化人才纳入挖掘培养范围,并为其拓展成长通道。另一方面,推动城市文艺资源直达乡村。组织文艺院团骨干、文化创客等深入乡村开展结对帮扶以及作家艺术家深入乡村采风创作,通过“传帮带”提升本土人才创作水平。以“本土培育+外部赋能”的双重路径,打造一支扎根乡村、服务乡村的文化人才队伍,为“文艺在乡”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盘活乡村文化空间,搭建“文艺在乡”实践平台。一方面,盘活存量资源,优化文化空间。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广场、礼堂、戏台、农家书屋等,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服务品质,使之成为乡村群众开展文艺活动的主阵地。另一方面,依托传统村落、传统建筑、民宿、旅游点等,打造嵌入式、开放式的公共文化新空间,创新开展公共阅读、艺术普及等服务。同时,要注重文化空间的数字化升级,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线上线下融合,通过直播、短视频等形式,让乡村文化空间突破地域限制,不仅是文艺活动的举办地,更是承载乡村文化交流的平台、产业融合的纽带,为“文艺在乡”提供多元载体。
推动文旅深度融合,拓宽“文艺在乡”价值实现路径。一方面,依托乡村资源将文艺元素转化为提升旅游品质的核心要素。通过艺术创作、文化展演等,丰富乡村旅游内涵。着力打造“请到广东过大年”等文化旅游品牌,推出乡土民俗、红色文化等特色旅游线路。另一方面,以数字技术赋能文旅融合。加快建立线上乡村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推广“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为乡村文创产品开拓广阔市场,让乡村群众通过“文艺在乡”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形成“文化繁荣—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良性循环。
强化制度保障支撑,健全“文艺在乡”长效机制。一方面,广东可立足省情从政策层面确保“文艺在乡”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协同推进。将“文艺赋美乡村”纳入文化强省建设规划,出台系列配套政策,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多部门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以制度创新为“文艺在乡”助力,确保资源有效配置和机制长效运行。发挥现有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精准投放,提升效能,带动社会投资参与乡村文化建设。将乡村文化建设成效纳入“百千万工程”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成效评估和经验推广,促进乡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为农业强省建设提供精神力量和文化支撑。
周凯丽: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博士后
温雯:深圳大学文化数字化与文化创新发展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副教授
本文系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5BH201)和2025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2025M783663)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