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我国的民营企业是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的,现在民营经济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占有很重的分量,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备坚实基础。当前,受多种因素影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多措并举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坚强的保障显得尤其重要。
领航定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立足基本国情,勇于探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运行规律,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打开了大门。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并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极大地激发了各类经营主体活力,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增强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显著优势,使我国经济快速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这两大奇迹。我们党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从制度保障上让广大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重在从战略全局上充分认识“两个毫不动摇”是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长久之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总体上是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要在困难和挑战中看到前途、看到光明、看到未来,保持发展定力、增强发展信心,保持爱拼会赢的精气神。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通过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来创造更多经济发展奇迹。
破冰除障,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法律法规保障,是民营经济生存发展的阳光、空气和水。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重在破冰除障,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市场准入壁垒、融资难、维权难、人才流失等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难题。要搬掉“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这“三座大山”,为民营企业发展减负、松绑、引路。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要以改革护公平,夯实统一大市场根基,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
另一方面要强化法治,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和稳定发展的根基。法治化营商环境,其核心要素包括依法平等保护与公平竞争、法治体系建设、执法监督规范化、政策公平执行、企业守法和合规经营等。如今,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正加快推进。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旨在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有效化解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难题。当前,一方面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为民营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和便捷的法律服务。
政策发力,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类惠企利好政策不断推出,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要求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新设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门机构,各地方部门也相继出台了许多惠企政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得到极大优化。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重在提高政策水平和效能,提升企业获得感。要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政策,提高政策精准度,注重综合施策,对企业一视同仁。政策制定要有动态思维、全局理念、系统思维,政策实施要有精准性和可操作性,防止长期目标短期化、系统目标碎片化。完善政企沟通协调机制,让政策内容与企业发展期盼相对应,注重政策的前瞻性、连续性、稳定性,防止政出多门、同向叠加和“一刀切”。要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有效引导市场预期,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轻装上阵,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重申,“要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政商关系是政治生态的“晴雨表”,是政治经济运行内在规则的外在表现。亲清政商关系是一种平等、独立、合作的关系,是建立在制度化、法治化基础上的“亲”与“清”的有机统一。“亲”,要求双方适度亲近、坦荡真诚交往,畅通政企沟通机制;政府官员真心实意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民营企业家敢于提建议、讲真话、说实情。“清”,要求双方明晰公私边界,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既要防止政商双方“亲密无间”结成利益共同体,又要防止政府官员“清而无为”、庸官懒政。只有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才能真正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让他们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要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树立优秀企业家典型,营造尊重、包容、关爱、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社会环境。作为民营企业家,要满怀创业和报国激情,厚植家国情怀,富而思源、富而思进,弘扬企业家精神,专心致志做强做优做大企业。作为民营企业自身,要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加强自主创新,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努力为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多作贡献。
作者任映红,系南方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院院长,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南方医科大学研究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