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信息技术迭代加速、舆论生态深刻变革,互联网已成为思想引领、道德培育、文化传承的重要阵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提升党的创新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上传播效能。”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机遇,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上传播穿透力感召力,既是顺应全媒体时代传播格局演变、拓展文化传承新路径的现实需要,也是坚定文化自信、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前,众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借助网络平台实现跨圈层传播,非遗技艺、传统节日、文博资源焕发新生机,数字展陈、国潮文创、古籍活化等创新实践持续涌现。也应看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传播效能仍存在不足。一方面,部分内容停留在符号展示、视觉消费和娱乐包装层面,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价值理念阐释不够,容易造成文化意义的碎片化和浅表化;另一方面,数字平台的算法逻辑可能加剧文化传播的“同温层效应”,网络传播的即时性也使文化内容难以沉淀为持续的情感联结。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上传播穿透力感召力,必须构建以价值阐释为根本、以资源转化为支撑、以公众参与为基础的综合性传播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由表层可见走向深层可感,由广泛触达走向持久认同。
强化价值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植中华文明深厚沃土,是中华民族的根与魂,为文化生产提供不竭的思想源泉与内容宝库。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上传播穿透力感召力,要创新网络传播话语和叙事体系,深入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历史底蕴,充分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与世界意义。近年来,网络上存在“魔改”经典著作、将典籍名著简化解读为“金句鸡汤”、猎奇化展示传统技艺等现象,影响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对经典形象、文化常识和历史语境的正确理解。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置于中华文明连续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加以阐释,讲清楚典籍、文物、民俗等文化内容背后蕴含的集体记忆、伦理观念和审美旨趣,在网络传播中坚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身特质与精神内核,避免将其割裂为孤立的符号或碎片化的网络素材。例如,文化类节目《简牍探中华》以出土的简牍、考古成果和历史文献为依据,通过专家解读、情景再现和数字技术,生动还原古代社会风貌与思想文化脉络,让观众身临其境地感知历史。同时,还应探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连接点,在网络传播中着重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何在现实生活和实践创造中回应当代人的精神需求、生活追求和价值关切,使其成为涵养精神品格、凝聚社会共识的重要支撑。
创新资源转化。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上传播效能,关键在于健全面向网络空间的文化资源转化机制,通过内容转译、技术赋能、场景嵌入和平台运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向可体验、可消费、可交互的传播内容转化。系统梳理文化遗产、传统技艺、节庆民俗等优质文化资源,提炼适配短视频、微短剧、数字展陈等网络传播形态的内容要素,推出一批契合网络受众审美取向和情感体验的文化产品,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差异化文化品牌,培育可识别、可衍生的文化IP(知识产权)。综合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影像等前沿技术,发展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动画、沉浸式展演、互动游戏等新型文化业态,提升网络传播的在场感和感染力。例如,河南卫视“中国节日”系列节目以《唐宫夜宴》《洛神水赋》等为代表,将文物典故、古典文学等转化为舞蹈、影像、舞台技术相融合的网络视听产品,带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单点“出圈”走向体系化运营。在此基础上,还可借助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建立用户动态画像,优化文化内容的识别、匹配与分发路径,针对不同群体的文化偏好,实现分众化、精准化内容供给。
推动公众共创。“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互联网的深度介入使文化传播正经历从“为大众书写”到“由大众书写”的范式转型。可通过专业主体引导、平台机制赋能、公众广泛参与和社群持续互动,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共创共享中增强文化自信、激发主体自觉,获得持久的网络感召力。鼓励公众通过短视频创作、图文转译、弹幕互动和二次创作等方式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再阐释,从文化意义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共同生产者。支持非遗传承人、网络主播、知识博主、青年艺术家等传播主体开展协同合作,促进专业知识、个体经验和网络表达相互转化,形成兼具文化理解力、审美创造力和网络传播力的复合型创作队伍。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兴趣社群的创新性结合,既要借助平台社群的聚合能力凝聚稳定的情感联结,也要防止文化内容在固定圈层内部自我循环,通过跨圈层话题设置、平台联动传播和算法推荐优化,推动不同代际、地域和文化背景的受众形成理解与对话。完善共创的引导和治理机制,协调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平台企业共同加强内容指导、版权保护、创作培训和资源扶持。
(作者刘黎明,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中国话语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