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科技革命与大国博弈相互交织,高技术领域成为国际竞争最前沿和主战场,深刻重塑全球秩序和发展格局。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在加强基础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上持续用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上抓紧攻关”。谋划“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就要立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加快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筑牢创新根基、突破关键瓶颈、引领科技前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1.加强统筹协调,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创新主体是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要素,涵盖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加快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应充分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
发挥政府的引导与支持作用,优化创新环境。政府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引导者和支持者,通过政策引导、资源配置和制度保障等方式,能够为各类创新主体创造良好创新环境,进而激发创新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具体而言,政府的引导与支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加强政策引导,完善创新政策体系。政府可通过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激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为创新主体提供坚实法律保障,营造公平竞争的创新环境。其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创新资源利用效率。通过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持续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建立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促进科技资源的共享与流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助力科技创新项目顺利实施。其三,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制度保障作用。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完善技术转移体系,促进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进一步规范科研行为,营造良好创新氛围,确保科技创新活动的健康发展。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产业创新效能。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也是科技创新主体,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一方面,应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开发等环节持续投入,以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卡脖子”技术瓶颈。另一方面,加强产学研合作,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共同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实现优势互补,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此外,企业应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整合全球创新资源,加速自身技术升级和管理创新,提升全球创新资源配置能力。
促进高校与科研机构协同创新,夯实创新基础。高校与科研机构开展协同创新,能够为国家创新体系提供坚实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应发挥平台优势,提倡和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前沿性、探索性研究,力求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国家创新体系提供源头创新成果。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强与企业的对接,促进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鼓励科研人员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既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又在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中提升青年科研人员创新能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高素质人才保障。推动深化国际科技人才交流与合作,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创新创业,为国家创新体系注入新活力。
2.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加强基础研究,对于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完善国家创新体系至关重要。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其深度和广度决定着一个国家科技发展的潜力和后劲。只有在基础研究中取得突破,才能为技术创新提供坚实理论支撑,从而推动科技事业从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在世界科技前沿占据一席之地。近年来,我国在基础前沿方向重大原创成果持续涌现,但也面临诸多挑战,这迫切需要我们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从源头和底层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合理布局研究方向。基础研究应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前沿,确定重点研究方向和领域。立足当下,应当推动在量子信息、脑科学、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在能源、资源、环境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领域,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有效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合理布局基础研究方向,使我国的基础研究更加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持续提高基础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完善科研管理体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力加强科技创新统筹协调,努力克服各领域、各部门、各方面科技创新活动中存在的分散封闭、交叉重复等碎片化现象,避免创新中的‘孤岛’现象”。这就要求必须加快完善科研管理体制,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建立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机制,引导科研人员更加注重基础研究;完善科研诚信制度,营造良好科研生态环境,激发创新创造热情;加大对基础研究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使科研人员能够专注于基础研究工作。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人才是第一资源。应制定针对性的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基础学科建设,优化基础学科专业设置,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有效吸引和留住基础研究人才,使其能够安心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理流动,为我国基础研究提供更加丰富的人才资源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加强与世界各国在基础研究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助力我国基础研究整体水平的提升。同时,鼓励我国科研人员与国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国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提升我国在基础研究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3.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瞄准世界科技前沿
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支撑,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标志。当前,我国在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领域依然面临诸多“卡脖子”问题。必须以更高的站位、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在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占据制高点。
创新攻关模式,提升攻关效率。在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的攻关中,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建立健全“揭榜挂帅”机制,打破传统科研项目申报和管理的条条框框,让有能力的科研团队和企业脱颖而出,直接参与到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的攻关中。探索“赛马机制”,对同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允许和鼓励多个团队或企业同时开展研究,通过竞争激发创新活力,提高攻关效率,加速技术突破,筛选更具潜力的技术方案。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创新积极性。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创新成果得到充分保护。在此基础上,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促进知识产权的高效转化和运用,让企业可以将专利技术更加快速地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更充分地实现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
加强跨领域融合创新,拓展技术应用边界。一方面,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通过数字化转型,提升传统产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加强不同学科领域的交叉研究,通过跨学科合作,突破单一学科的技术瓶颈。
优化治理机制,营造良好创新氛围。建立科学合理的容错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激发他们的创新积极性。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确保科技创新活动符合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引导科研人员树立正确的科研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的创新环境。
加强科技金融支持,保障攻关资金需求。科技创新尤其是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攻关,往往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和长期资源支持,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系能够为这一过程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应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为科技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作者:亓光,系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