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在广州召开,记者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发现,在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献计出力中提到,政协委员要把法律法规作为不可逾越的底线。工作报告还强调,政协组织和委员要带头尊法、守法,带头践行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2月8日广州日报)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四次提到政协,可见政协在依法治国过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强调,政协组织和委员要带头践行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这无疑是广东省政协对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坚决态度和推进依法治国的积极推动。作为最为强大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力量,政协带头践行法治精神,促进法治厉行,让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信心倍增和无限期待。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该如何为依法治国效力?
其一,带头遵纪守法。据统计,有38名原省政协委员不会出现在今年的广东省“两会”,其中就有包括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阳江市政协原主席韦丽坤等在内的12名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撤销资格的原政协委员,涉及的身份有官员、国企高管、医疗卫生界人士,还有企业主。这些原政协委员被撤销资格,彰显了任何人违法违纪都将受到依法查处的法治精神,但也从侧面反映出了一些政协委员存在法治观念薄弱的问题。这对重塑法治信仰是相当不利的。
打铁需要自身硬。政协委员肩负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重任,如果不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维护形象,有“病”之躯不仅不能聚集最坚决而强大的监督力量,还会严重挫伤法治威严。我们还应该看到,政协委员社会知名度大、关注度高,其一言一行都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性,只有带头遵纪守法,自身干净,才能成为带动所联系的群众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否则,效果将适得其反。
其二,敢于监督执法。当前,法律法规制定实施中的不足与缺陷,使得一些违法行为在审判时无法可依,比如近些年屡屡出现网络维权不能通过立案的尴尬;一些政府部门执法不力、不严、不作为、乱作为,也导致一些负面现象得不到有效治理,比如食药品安全、乱收费等问题。这些无疑都是严重伤害依法治国的负能量,而且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出现的与法治精神相违悖的问题会越来越棘手,政协委员当具备为依法治国聚集正能量的责任担当。
依法治国,依法治权是核心,对公共权力的有效制约,预防腐败和权力滥用,是树立法治信仰的关键所在。在法治的过程中,政协委员应积极利用民主监督职能优势,通过协商会议、调研视察、提案信息、大会发言、特约监督员等方式,勇于对重点执法部门和重点执法环节加强民主监督,善于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法制完善,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为一切依法办事保驾护航。
政协委员带头遵纪守法,促进法律的坚决执行,引领信法用法的社会风范,这样既有利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也扩大了政协在法治工作中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