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思想的提出,体现了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建设的协调性,为我国现代化发展增添了绿色意蕴,对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价值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思想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背景下,结合我国新的时代特征和实践要求,提出的有关人与自然关系的新理念,对促进人类和自然的和解、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等具有重大意义。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有利于促进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以往,物质主义、享乐主义、奢侈之风带来的歪曲观念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价值选择,这种不可持续的生活方式造成了过度消费、过度浪费、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新时代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它以适度消费替代过度消费,以节约简朴替代奢侈浪费,有利于人们树立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张用整体的、辩证的思维看待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全球化发展使得国与国之间的联系变得十分紧密,生态问题不再仅仅局限于地区和国家。因此,要突破地域限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包含着国际权力、共同利益、可持续发展和全球治理的观念,表达了各国共同发展、共担风雨的责任和愿望。生态问题关系到人类的切身利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思想是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科学认识,为生态问题的全球治理贡献了理论思路、提供了现实方案。
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路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国家层面而言,需要改革发展方式、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从国民个人而言,需要实现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
我们要创新发展方式,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短期快速发展,要在资源分配上降低对高能耗、高物耗产业的投入,增加对低能耗、无污染产业的投入,总体上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量,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和导向作用,加大对清洁能源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推进资源分配与生态环保相协调,一方面能够保证经济持续稳步发展,另一方面能够调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冲突,在满足人们物质生活需求的同时为人们提供更美好的生态环境。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还必须改变人民生态观念,树立人们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观念,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实现绿色转型。一方面,在生产领域要不断提高生产技术,降低资源消耗,实现最大的投入产出比。另一方面,在消费领域,为了社会生态的持续发展,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拒绝不合理的消费方式,提倡绿色消费、低碳消费的生态消费模式,为实现人与自然共生的现代化助力。
三、结语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丰富和拓展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内涵,是中国共产党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生态哲学思想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探索出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新型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思想的提出具有理论科学性和现实可行性,表现出我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决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论日益完善的体现。新时代,我们要正确认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处理好人口增长、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推进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教育,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刘衍峰,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黎格,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2年重大研究专项项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广东实践研究”(项目编号:GD22ZDZ01-1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