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以饱满的历史自信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指明贯通历史、现在、未来的方向。其中充分肯定“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着眼于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举措。回望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历经党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探索,不断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逐步建立了符合中国实际的中国式现代化社会治理模式。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领导中国人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国社会建设实现了社会治理方式的历史性转变,构建起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奠定了有序的良好局面。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协同治理等方面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和重点发力,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社会化和专业化,坚持将社会体制改革创新作为强大动力,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良好局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总结好、巩固好、拓展好党在百年奋斗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历史经验,坚定历史自信,把握历史主动,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不断推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迈上新境界。
马克思主义始终是党探索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导向
马克思主义所蕴含的社会治理思维,内涵丰富,影响深远,尤其是唯物史观关于人民历史观和人类社会形态演进等方面的论述,有效塑造了“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价值立场,对坚持正确的党史观和政绩观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党坚持人民在历史创造中的主体地位,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坚持人民立场,依靠人民开展伟大社会革命,在取得举世瞩目的社会治理成就的同时,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治理实践进一步结合,在总结社会治理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系统而深刻地阐述了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关于依靠人民的理论方法,正确认识“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内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搞调查研究,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看问题、想问题、解决问题,让人民群众看到成效、得到实惠。
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蕴含着深厚的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中国式社会治理一贯坚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伟大创造,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作为主人翁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把党的正确主张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和治理效能。人民群众也在正确的理论指导下,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
同时,我们党还不断实现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论,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革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向基层下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法治、德治、自治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建设平安中国。
在正确理论的指引下,我国社会治理取得历史性进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这些经验成就不仅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而且还彰显了公平正义的马克思主义价值观。
党建引领始终是党探索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政治方向
在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治理探索中,贯穿了一条红线:党的建设对社会治理的引领。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为了实现“站起来”的目标,彻底砸碎了旧社会不公平的结构,探索出新民主主义时期的社会治理路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老一辈共产党人为实现“富起来”的惠民愿望,对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治理进行艰难探索。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实现了从社会传统“管控”模式到现代化“治理”的历史性转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高度关注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社会治理方面的政策文件,探索了各级“党建网格”等创新治理体系,建立和完善了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的基层治理体系,形成了党的建设是引领、基层自治是基础、集体经济组织是纽带、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是补充的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
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经验成就,关键在于找准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政治方向,有效将党的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重点解决了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近10年的实践探索,在基层党组织引领下,各类组织各有其位、各司其职的新格局正在形成,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确立,把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延伸到最末端,把党组织领导下的社会组织推进到最前沿。
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是党探索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
党性寓于人民性,没有脱离人民性的党性,我们党的性质就决定了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社会治理现代化必然也是党性与人民性高度统一的治理现代化。我们党在探索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中,始终坚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保护好每个国民的生命、健康、价值和尊严,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厚植人民情怀转化为扎实为民的治理动力,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充分展现了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显著优势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追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探索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将“以人民为中心”融入社会治理各方面,从电信诈骗、网络安全,到食品、卫生等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实事;从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中的社会治理,再到城市更新的“微改造”“绣花功夫”等城市治理理念塑造,无一不是将人民的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坚持人民至上的历史观、政绩观。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尽心尽力让群众生活和办事更方便一些、让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更通畅一些、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强一些。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着重解决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问题、扶贫和乡村振兴问题、社会治安和公共服务问题、农民诉求表达问题等等,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才能实现党的社会治理目标与人民利益同向发力,也才能不断推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迈上新境界。
(作者:彭灵灵,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阐释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原文刊载于《南方》杂志202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