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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特区与中国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   

2021-12-15 17:16 来源:南方杂志 陶一桃

  经济特区既是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起点,又是这一制度变迁的产物;它是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同时又展现了这一制度变迁的演进轨迹;它是中国社会实现现代化的一条捷径,同时又构成了中国道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回顾以深圳经济特区为典型代表的中国经济特区40年产生、发展的历程,可以说经济特区作为开启中国改革开放的突破口,同时开启了中国社会制度变迁路径的探索征程。经济特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打破了传统体制下的一般均衡状态,使非均衡发展成为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重要路径选择。所以,对经济特区与中国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思考与研究,不仅是对40年来中国经济特区发展历程的思考,也是对经济特区与中国道路之间内在逻辑关系的梳理。

  经济特区的创立与中国道路的开启

  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主线的中国社会的制度变迁,构成了经济特区产生、成长、发展的艰辛而灿烂的历程。以深圳为典型代表的中国经济特区,曲折然而成就卓越的改革开放实践,不仅探索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变迁的有效路径,揭示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实现现代化的独特道路,同时又以其路径选择的正确性和发展的辉煌,推动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发展与完善,促进了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加快了实现现代化的时代脚步,掷地有声地证明了中国道路的正确性。踏着中国经济特区40年的前进脚步,沿着中国道路探索的轨迹,我们可以对经济特区在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功能、使命做如下判断:

  第一,经济特区作为开启中国改革开放的突破口,同时开启了中国社会制度变迁路径的探索征程。从此,中国现代化走上了一条既不同于传统体制下的苏联模式,又不同于资本主义的西方模式,更不同于被中东欧前社会主义国家和拉美转型国家所采纳的“华盛顿共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第二,经济特区作为一种强制性制度安排,打破了传统体制下的一般均衡状态,使非均衡发展成为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最佳路径选择,从而也成为探索中国道路的路径选择。正是非均衡发展道路,使中国能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迅速而成功地走向以“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为标志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经济特区作为非均衡发展道路的产物,与非均衡发展道路共同构成了中国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经济特区作为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在“摸着石头过河”理念下,构成了中国“渐进式改革”的重要实践模式,而“先行先试”“率先示范”“敢闯”又都构成了这一重要实践模式的重要内涵与品质。如果说非均衡发展是面临约束的一种发展方式,那么渐进式改革则是面临约束的一种发展步骤,作为同一改革过程中相互支撑、相互推动的两个方面,它们共同保证了中国改革开放历程中强制性制度变迁主导下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的自然发生;保证了转型进程从局部向全局的稳步推进;保证了体制内改革与体制外推动的有效相结合;保证了经济的市场化与全方位改革的渐进式发生与实现;保证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相互协调;从而以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实践,证明了中国道路的实践价值与现实意义。

  深圳经济特区的独特地位

  经济特区的生命力,源于中国社会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正确性,源于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制度绩效,源于“渐进式改革”实践模式的科学性,源于中国道路自身的生命力。以深圳为典型代表的中国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不仅直接推动了从沿海开放到沿边开放战略的有效实施,而且不断以非均衡发展方式构建着中国经济的新版图。

  第一,纵观深圳经济特区发展的历程,正是在试错、探索中不断调整发展战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由传统计划经济迈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经济增长型社会逐步走向全面发展的福利型社会的充满创造与奇迹的过程。这一过程以先行先试的实践充分反映了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现实演进历程。

  第二,作为中国经济特区最典型、最成功的代表,深圳经济特区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它不仅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国改革开放的发源地,而且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以自身的改革开放实践,引领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方向,并不断创造出足以影响亿万人观念革命的崭新的思想与理念。从中国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和中国道路的实践来看,经济特区不仅只是一座城市的概念,深圳作为一座以率先改革开放而崛起的城市,无疑应该写进中国改革开放的史册之中。

  第三, 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最早实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方,她不仅拥有40年改革开放的物质财富积累,还拥有40年改革创新的精神财富积累,更有在向国际经验学习的过程中所积累下来的良好的社会规制和法律环境的积淀,这一切无疑都将成为深圳经济特区完成新的历史使命得天独厚的物质与政治资本。邓小平同志创办经济特区的初衷,就是要使经济特区成为中国制度变迁的突破口、对外开放的窗口、市场经济的试验田。40年过去了,经济特区不仅很好地完成了这一最初使命,而且作为带动区域发展的“政策性增长极”早已呈现出星火燎原之势。如果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在中国大地已经普遍确立的今天,经济特区还依然肩负着历史使命的话,那么这个使命就是要把这场关乎中国命运的改革开放的大业推向深入,进行到底。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特区将贯穿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全过程。从“先行先试”到“先行示范”,中国经济特区作为一面展示中国特色的旗帜,将绚丽地飘扬在历史的天空。

  经济特区与中国社会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内在逻辑

  从制度变迁理论和区域增长理论来看,无论典型经济特区、广义经济特区还是自贸区、大湾区,都是在中国改革开放不同时期与阶段中,承担着不同的先行先试使命,从而实现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一项制度安排;都是实现社会转型的一条有效路径选择;都是加速实现现代化的一条捷径;都是对中国道路实质与内涵的探索与丰富。这一发展轨迹,在不断形成中国经济区域增长极的同时,又逐步实现着中国社会的均衡发展、协调发展与全面发展。

  从典型经济特区到广义经济特区,再到经济特区拓展形式的自贸区、大湾区的建立与形成,正是“梯度发展”与“反梯度发展”路径选择的有机结合。这种机结合不仅会以实践验证着“中国式”的“梯度发展”与“反梯度发展”路径是富有制度绩效的,而且还会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通过以建立经济特区或经济特区的拓展形式先行先试,从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这种方式进一步证明中国社会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正确性,诠释着中国道路独特性与创造性。

  第一,当我们用区域经济发展理论来解释中国经济特区的功能与作用,一方面,以深圳为代表的典型经济特区的辉煌成就,以“集聚效应”和“扩散效应”从理论上有力地诠释了经济特区的功能、作用以及中国道路的机理与内涵;另一方面,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独特时代背景,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独特性,又构成了对区域发展理论的另一种诠释与补充。如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使传统区域经济学理论中的“回流效应”“扩散效应”“涓滴效应”都以“中国式”机制非“经典”地展现出来。如经济特区及自贸区、大湾区等拓展形式,既以其自身的率先发展形成足以推动中国社会深化改革及现代化进程的“回流效应”“扩散效应”与“涓滴效应”,同时又表现为不同发展时期、时点或阶段上,上述“效应”的结果与产物。它都在不断形成中国经济区域增长极的同时,逐步实现着中国社会的均衡发展、协调发展与全面发展,从而探索、实践、验证、构建着中国道路的理论机理。

  第二,作为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结果与中国道路的重要内涵,无论特区、开发区还是新区、自贸区、大湾区,都是在产生之初就被赋予了独特功能的政策性增长极。同时,这些增长极功能的发挥,如以“扩散效应”实现梯度转移,并不是简单发展后的自然释放,而是更多地表现为市场机制基础之上的为实现国家发展战略而产生的政策性释放。市场选择与政策引力相作用,市场的力量与制度的力量相结合,使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呈现出独特的轨迹与较高的速度。雄安新区的建立,不仅是“梯度发展”与“反梯度发展”路径选择的有机结合,也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诠释着中国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独特性与创造性。

  第三,经济特区成立40年的今天,中国已经形成了由特区、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新区、自贸区、大湾区构成的,由局部到全局、由个别地区和城市到大城市群、由大城市群到区域经济带的被赋予了不同功能和使命的“政策高地”。一方面,这些由“政策高地”构成的几乎遍布全国的强劲增长极,在“梯度发展”与“反梯度发展”结合效应的共同作用下,不仅形成了具有不同发展水平的“核心—外围”经济圈或经济带,而且还很有可能在比较短的时间里,使区域之间的发展较快地呈现出如下趋势:随着经济的发展区域差距由扩大到保持稳定,再由稳定逐渐缩小的“威廉姆逊倒U型”的趋势。另一方面,不同政策性增长极形成的过程,又以独特的功能定位和所承担的特定的时代使命,清晰地反映了中国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路径,使以经济改革为切入口的中国社会的制度变迁,逐步从经济领域扩展到政治、文化、社会管理机制、法律法规等更广泛领域。如果说当年以深圳为代表的典型经济特区的重要功能就是成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试验田。那么今天,作为经济特区及其拓展形式的自贸区、大湾区的更重要的使命,则是成为中国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协调发展、全方位改革开放的先行示范区,为整个国家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经济特区既是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起点,又是这一制度变迁的产物;它是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同时又展现了这一制度变迁的演进轨迹;它是中国社会实现现代化的一条捷径,同时又构成了中国道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作为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产物与路径选择,经济特区的使命仍在继续着。还有许多制度创新将在这里发生,许多有待实践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将从这里继续复制至全国。更重要的是,许多探索与实践将会在这里由政策变为制度安排,由制度安排成为法律法规,从而把“先行先试”变为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制度力量。

  原载《南方》杂志2020年第12期

编辑:王沛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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