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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跨入“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时间

2015-02-05 16:58 来源:南方日报 刘冠南

  “东方欲晓,莫道君行早。”进入实现民族复兴关键期的中国,时间尤显匆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总体思路日渐清晰:“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在前不久闭幕的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省委书记胡春华发表重要讲话,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审议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胡春华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是现阶段广东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广东增创发展新优势的迫切要求。

  广东跨入“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时间,必将推动我省法治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结合实际扭住法治关键

  回顾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省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30多年的发展历程,广东走在全国前列,法治功不可没。这其中既有经验,也有教训。胡春华在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指出,一些地方性法规不够健全,立法质量有待提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还依然存在,执法司法不公问题还时有发生;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还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还不足,等等。这些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要求。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环境的优劣关键体现在法治水平上。”正如胡春华在省委全会上所指出的:只有营造一个法治化程度更高的市场环境,才能汇聚更高层次的人才、资源和要素,推动广东经济实现更大发展;只有切实保护好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好知识产权,才能促进创业和创新,推动广东经济转型升级;只有牢固树立法律权威,在全社会形成法治信仰,才能构筑文明和谐、长治久安的社会秩序;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预期、有保障、可持续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结合广东实际,着眼于问题和差距,牢牢扭住法治这个关键,就可以实现“法治完善一小步,国家进步一大步”。

  下大气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1月28日,在广东积极配合筹备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正式挂牌。同日,深圳前海法院也挂牌成立。前海法院将以专业化的商事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为特色,这意味着广东承担的又一项司法改革试点落地。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后,中央随即决定在广东等7个省市先行先试,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广东在立法、行政、司法等各项工作中,不断改革创新、奋力推进法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在全国走在前列的成绩。

  自2014年11月中旬,广东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获得中央政法委批复同意以来,我省深圳、佛山、汕头、茂名4个首批试点城市,开始扎实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试点2个月以来,已经在诸多方面取得成绩。

  1月21日,在正式挂牌收案满一个月之际,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案件。该院院长及两位副院长分别担任审判长、审理不同类型的三宗案件,敲响首日开庭的法槌。

  着眼于全局,广东将把珠海横琴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深圳前海法院打造成综合改革示范法院,构架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

  类似这样的改革,在全省各地不断推进和突破。

  十项重点任务推进依法治省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

  《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被寄予了厚望。

  今年年中,广州铁路两级法院将试点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目前仍在修法。此举旨在进一步让“司法去行政化”。全省今年推进依法治省的10项重点任务,也有待一一落到实处。

  “法律要成为社会生活的准绳,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胡春华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是现阶段广东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广东增创发展新优势的迫切要求,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是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让法治贯穿工作始终,增强紧迫感,承担起推进法治建设,堪担历史大任的光荣使命。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遵从并信仰法律,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能推动广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更大的成就。

  南方日报记者 刘冠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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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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