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的提出、确立和完善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从“法制”到“法治”,“依法治国”从学术概念到成为国家的治国方略;从强调法制建设,加强立法工作,到最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路,走了20年。
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意义何在
这有利于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和历史任务,有利于统一思想、凝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法治上的共识,也有利于回应国际社会各种质疑,澄清各种模糊认识,保障依法治国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为何法治建设首要的是走对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郑重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抓住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根本,向国内外明确宣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方向。
依法治国是如何提出的
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可以说是中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理论准备和初步实践阶段。党的十五大正式使“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开始从理论观念上和制度改革上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当前,我省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战略机遇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叠加交织的阶段性特征更加明显,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日趋繁重,各种矛盾和挑战显著增多,法治建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