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六届九次全会作出了《中共河北省委六届九次全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的决议》。政府是推动工作落实的责任主体,抓紧抓好健全行政责任体系的工作,是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
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行政伦理建设。政府工作能否落实,目标能否实现,关键在人,关键在于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而加强行政伦理建设则是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的有效途径。加强行政伦理建设,最根本的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
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推动工作落实的全过程,以正确的政绩观指导和检验工作落实的全过程。
健全责任体系,使问责有据可循。强化职能部门责任制,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改革,理顺政府部门间的职能分工,解决职能责任不清的问题;健全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将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时限等要素科学、明确地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具体岗位和承办人员,责任主体明确,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明确到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
总之,要建立和形成行政责任的连续体,明确工作流程、工作程序,确保责任落实环环相扣,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连续化。
加强责任监督,确保责任到位。有效的监督制度是确保责任到位,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要按照省委要求建立领导督导制,实行跟踪问效制,建立督查通报制。此外加强行政责任监督要求建立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制度,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政府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使用财政资金、依法行政以及行政效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必须建立一种下行监督和上行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互配合、互相补充的严密有力的监督网络,从而避免“漏监”、“虚监”现象。
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奖惩力度。要按照省委的要求完善责任追究程序,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实行严格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负责任,工作不落实,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进行严格的问责。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于政府部门存在的执行上级机关决策和部署不力,违反规定进行决策、不认真履行公共行政职责和内部管理职责等问题,政府应根据上级领导机关、人大、政协、司法、监察、审计等机关提出的问责要求或建议,采取适当的形式对部门行政首长予以问责。在追究责任的基础上,要以重要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落实为重点,认真执行考核奖惩制度,切实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