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同志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就提出,我们搞现代化建设,必须有政治保证。政治保证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没有这个政治保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都不可能成功。
——《在第三期党建理论研究班上的讲话》(1991年7月31日)
现在,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正在不断发展、日益富强。西方敌对势力加紧以各种手段和方式对我国施行“西化”、“分化”的政治战略,企图颠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他们的这种政治图谋是绝不会改变的。这些年来,他们不断利用所谓人权、民主、自由、民族、宗教问题和达赖、台湾问题等向我们发难。他们还与流亡在外的所谓“民运分子”和我国境内的敌对分子相勾结,企图联手行动。我们与国内外各种敌对势力在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上的斗争将是长期的复杂的。这是阶级斗争在我国一定范围内仍然并将长期存在的主要表现。
我们纠正过去一度发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不等于阶级斗争已不存在了,只要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就不能丢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分析的观点与方法。这种观点与方法始终是我们观察社会主义与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复杂政治现象的一把钥匙。在坚持改革开放、加强对外经济文化交流的同时,要十分注意警惕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活动。
——《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2000年6月28日),《论“三个代表”》第61—62页
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整个历史进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根本区别于历史上的封建主义中国和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标志。离开了四项基本原则,中国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国家,就不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根本政治意义。
——《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1年4月2日)
我们进行现代化建设,必须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强的政治保障。古人说,“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四项基本原则就是管我们建设和发展的政治方向、政治保障的,因此我们说它是立国之本。如果动摇了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得不好,那就会在政治方向、政治保障上出问题,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就不能成功。
——《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1年4月2日)
关于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全党同志要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充满信心地为这个伟大事业而不懈奋斗。我们是干社会主义事业的,这应该成为广大党员和干部自觉的思想信念和行动方向,真正人脑入心,做到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风浪都毫不动摇。
——《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1年4月2日)
中国要强盛,中国人民要走向共同富裕,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就必须始终坚持我们已经建立并正在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所决定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等,这些根本的东西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绝不能搞私有化,绝不能搞西方式的多党轮流执政、两院制、三权鼎立,绝不能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
这些都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要求,决定着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前途命运。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牢把握,并在工作中自觉加以贯彻。
——《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1年4月2日)
关于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与稳定。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因此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最根本的制度。
——《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1年4月2日)
关于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要坚持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这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多、底子薄,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多民族的发展中大国,要把十二亿多人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共同目标前进,必须有中国共产党这个核心力量,必须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否则,一盘散沙,四分五裂,不仅建设搞不起来,而且必然陷入混乱的深渊。
这个认识,是总结近代以来中国发展的历程得出的结论,也是总结世界很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的经验教训得出的结论。
——《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1年4月2日)
关于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是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振兴中华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也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
——《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1年4月2日)
这些年来,我国思想政治领域的情况总的是好的,但是也要看到,社会上一些与四项基本原则相违背的思想言论时有出现,甚至党内少数同志也受了这样那样的影响。有的公开鼓吹“全盘西化”,在政治上宣扬取消、削弱共产党的领导,主张西方式的多党制和议会民主;有的在经济上宣扬私有化,主张取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有的在思想文化上提出取消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主张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在价值观上主张极端个人主义;有的歪曲党和人民的奋斗历史,诋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有的公然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鸣冤叫屈,为一九八九年政治风波翻案;有的发表和出版格调低下、宣扬色情暴力、迷信颓废的作品与书籍;有的怀疑和否定改革开放,歪曲、攻击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等。这些言论和观点,不论是哪个方向来的,都是错误的。这些问题虽然不是主流,但是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绝不能让它们泛滥起来。
——《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