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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更有力举措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2021-03-22 11:26 来源:南方日报 黎明泽

  3月16日,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召开,研究部署2021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会议强调,推动全省“三农”工作再上新水平,奋力书写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广东篇章,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推动我省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采取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要“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制度最能管根本、管长远。应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形成通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常态化良性局面。

  构建“一核多元”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

  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变革和创新,构建“一核多元”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党章明确规定,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这就赋予了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乡村振兴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只有党组织才有足够的号召力、动员力和整合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社会结构发生了剧烈变化,人口构成复杂化,群众需求多样化,治理主体多元化,乡村振兴要解决的问题比以往更多、难度更大,迫切需要定位好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地位,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特别是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和调动多方力量,形成以镇党委为核心、以村党组织为主导、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党群服务中心(站)为平台的乡村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的乡村振兴工作格局。

  健全共建共享共融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

  构建乡村振兴协作机制,理顺农村多元主体关系。在“一核多元”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中,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站)、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种主体职责明确、相互独立。但是相互独立不等于完全相互分割,应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功能,在优化乡村治理结构基础上,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站)、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种主体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相互配合的多元主体协作机制,确保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其他各种组织的效能都能得到充分发挥。其中,乡镇党组织作为党在乡村的战斗堡垒,在乡村振兴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村民委员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主导作用;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是乡村振兴各种项目的重要承接载体;党群服务中心(站)作为政府服务向乡村延伸的重要载体,承担着为村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的职责。通过明确职责、相对独立运行,理顺乡村振兴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种主体工作相互配合、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关系格局,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动力保障。

  健全共建共享共融机制,形成“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不是孤立的主体,党组织功能的发挥是在党组织和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互动中实现的。乡村实际上是一种一元领导、多方参与的治理场域,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功能,并不等于是光看党组织的“独角戏”,还要看乡村各种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的“大合唱”。因此,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应以“区域化”党建为依托,健全共建共享共融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比如,健全“一体化”工作机制,即把乡村振兴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一体化谋划、一体化推进、一体化评估,克服碎片化、割裂式的工作模式弊端,提升乡村振兴效能;完善“共享化”资源整合机制,由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人才、场地、设施、服务乃至活动经费等资源进行统筹,通过制定一定的制度规范,把乡村各种资源组织和盘活起来,减轻资源成本,强化各种治理主体的共同体意识;创新“共融式”联动机制,摒弃闭门搞乡村振兴的理念,打开大门思考乡村振兴的创新之路,深化创新对口式、帮扶式、互促式乡村振兴工作模式。

  为乡村党组织提升领导乡村振兴能力提供全方位“营养来源”

  切实提高乡村党组织班子的治理能力。乡村党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当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可谓“上连天线、下接地气”,在功能发挥上带有综合性的要求。乡村振兴是整体性、系统性振兴,应当强化乡村党组织功能整体性,要加强对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村监委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培训。要在政治素质上下功夫,把乡村党组织政治属性这一根本属性凸显出来、把政治功能这一首要功能发挥出来,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头等位置;要在提升履职能力上着力,不仅要通过政治理论教育、党纪党规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等方式提升政治能力,还要在经济形势、产业发展、专业技能、服务群众等方面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为乡村党组织提升领导乡村振兴能力提供全方位“营养来源”。

  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激发组织活力。近年来广东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少村级党组织都相应进行了升格,一些从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一些从党总支升格为党委。升格后的村级党组织组织体系如何健全、党组织生活如何规范化并提升质量,把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力激发出来,是村级党组织建设亟待破解的难题。要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等制度规定,在如何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自身组织力上下功夫,从实际出发科学设置组织生活内容,创新方式方法,用农村党员听得懂的话语方式开展组织生活,把组织生活打造成为党员接受政治体检、强化政治免疫力的“炼丹炉”。

  加快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模式的现代化转型。乡村振兴是一种从治理结构、治理理念、治理内容到治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这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模式转型提出了新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应从推进乡村振兴的高度和实际出发,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变化,加快从单一的政治领导者向政治领导者和治理引领者二者合一的角色转变,推动党建工作内容从单一化党建向综合性党建转换,并在工作理念、工作对象、工作方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调适,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模式实现从传统到现代转型。比如在工作理念方面,加快从封闭集中向开放民主转变;在工作对象方面,加快从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转变;在工作内容上,加快从过于注重单一的服务向整体领导转变;在工作方式上,加快从偏重于礼治向更加注重法治转变。

  作者系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村级党组织组织力提升研究”(19BDJ009)阶段性成果

编辑: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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