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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群众路线思想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启示

2013-11-01 15:03 来源:南方网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吴松山 

  摘要:城市管理作为与公众联系最为紧密的行政执法部门,近年来却饱受诟病,暴力执法现象屡见不鲜,执法者与执法对象之间的矛盾似乎不可调和,这与创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的社会主义建设蓝图背道而驰,任其发展必将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地位,最终贻误党和人民事业。作为我党取得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的群众路线,能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带来什么启示?这正是本文所探讨的内容。

  关键词:毛泽东 群众路线思想 城市管理

  毛泽东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毛泽东的群众路线思想的形成经历了萌芽、形成、成熟的过程,为民族解放和独立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毛泽东群众路线思想的核心内容

  毛泽东的群众路线思想主要由对待人民群众的立场、观点和正确领导人民群众的方法两个方面构成。

  (一)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

  毛泽东同志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首先,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社会物质财富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延续的基础,没有人民群众的进行创造,人类社会必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人类社会的历史,首先是生产发展的历史,也是物质资料生产者人民群众创造的历史。物质财富的创造,从根本上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其次,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物质财富的创造为精神财富的生产提供了基础和前提,正如古人曰:食必常饱然后求其美,衣必常暖然后求其丽,居必常安然后求其乐。人民不仅为精神文化的产生提供了源泉和物质基础,而且直接参与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的创造。精神财富的创造,推动了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

  在中共七大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就是和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因此,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和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广大人民群众拥护为最高标准。毛泽东还指出:“为群众服务,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毛泽东还强调,关心群众利益,既要注重群众的物质利益,也要注重群众的精神利益,要注重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一切工作都要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排在首位。

  (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一切为了群众”,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群众路线方法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毛泽东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 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 ,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

  “将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与“在群众中坚持下去”是两个统一的,且不可分割的阶段。从认识论上讲,“将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是从实践到认识,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阶段,属于认识过程的第一个飞跃;“在群众中坚持下去”则是从理性认识回到社会实践的阶段,即精神变物质的阶段,属于认识过程的第二个飞跃。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后者是前者的目的和出发点。

  (四)向人民负责

  毛泽东指出:“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这就叫向人民负责”。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一切为了群众,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要切实负起责任来替人民办事,向人民负责,就必须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统一。

  二、现代城市管理的困境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已经成为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近年来,有关城市管理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前有“延安城管踩头事件、城管打死瓜农”,近有“城管与卖甘蔗老人发生冲突,老人突然倒地身亡”,城管执法俨然成为暴力执法的代名词。而暴力执法的结果就是暴力抗法,沈阳小贩夏俊峰杀死城管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城管执法的结症到底在哪里?出处何在?这些都引起了我们的深思。

  (一)执法队伍结构复杂,人员素质不高

  提起城管,人们的脑海中总是会浮现出一幅这样的画面:伴随着小商小贩诚惶诚恐的“城管来了”的喊声,一群身穿制服的城管队员如神兵天降般突然出现在大街小巷,商贩们或挑或提,或奔或跑,闻风而逃,迅速撤离,奔跑不及的则只能自叹倒霉接受处罚。城管执法过程活脱脱是一幅人类社会的“猫捉老鼠”的游戏。更有甚者,城管制服竟然还成为美国“万圣节”的道具,是谁把城管“妖魔化?”追根溯源,还得从城管执法人员自身找原因。

  长期以来,我国城管队伍结构复杂,正式编制员工较少,协管人员数量众多。城管队员来源复杂多样,既有单位筹建初期招聘的社会闲散人员,也有部分退伍军人,素质的参差不齐直接导致了城管形象的与日俱下,城管队员由于其专业程度及自身文化素质较低,严重影响了综合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城管执法频现野蛮执法、暴力冲突

  城管执法频现野蛮执法、暴力冲突,既有执法对象的暴力抗法,也有因暴力执法或粗暴执法引起的冲突,既有个体对抗,也有群体对抗,而群体对抗所带来的社会后果尤其严重,极易造成恶性暴力事件,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坊间流传这样一句话:“公安管坏人,工商管富人,城管管穷人。”城管执法对象绝大部分是进城务工农民、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公众本身就有一种对弱势群体的善意的同情感,一旦城管执法与商贩发生冲突,总是一边倒地站在执法的对立面。

  在暴力执法中,城管执法队员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或法定程序,而强制袭击或虐待执法对象,这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相对暴力执法,在粗暴执法中,城管执法队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遵守法定的程序,只是执法手段存在瑕疵,表面上看合法,实质上粗暴执法的直接结果就是暴力抗法,粗暴执法严重违背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

  (三)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意识淡漠、程度不高

  第一,长期以来,城市资源配置对公众的个人利益并无直接影响,公众并没有意识到自身也是城市管理的一部分,没有以城市主体的身份参与城市管理,有些公众即使参与了城市管理,也仅仅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城市管理者的意识淡漠。

  第二,部分城管执法人员深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将城市管理错误地理解为“为城市管理人民”,而不是“为人民管理城市”,并将城市管理与公共决策过程人为地割裂开,认为决策是城市管理部门的事,公众只需要接受行政决策的结果,即使采取了一些措施鼓励公众参与管理,大多也只是流于形式,对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认识不够。

  第三,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渠道狭窄,方式单一。尽管诸如“听证会”、“公示制”等城市管理方式得以创新运用,但这些实际上更多流于形式,时效性不强。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淡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公众参与的认识不够,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模式单一,最终导致了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程度不高。

  毛泽东群众路线思想的发展仍在继续,并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邓小平同志的“一切以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标准”、“群众路线是党的组织工作中的根本问题”;江泽民同志的“我们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胡锦涛同志的“以人为本”思想、“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群众线”;新一届领导集体的“使人民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等,都透露出毛泽东群众路线的新的时代内涵。作为我党取得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的群众路线,能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带来什么启示?

  三、毛泽东的群众观点对现代城市管理工作的启示

  (一)对人民负责,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城管执法要求执法者具有良好的法律知识、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执法者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执法水平的高低。当前,我国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执法者不懂法,也就谈上不公正执法,粗暴执法、暴力冲突等严重损害执法对象的权利,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因此,要想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必须要站在为人民负责的高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首先,提高城管准入门槛,择优录取,尽量录用那些具有法律知识的人员;其次,加强专业培训,重点培训利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后,加强监督力度,除了行政部门的内部监督外还应该扩大外部监督方式,如开展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等方式,真正将向人民负责落到实处。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性强,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业务精通的良好形象。

  (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手段。

  在行政模式由传统向民主转化的情况下,我国城管执法仍然以行政处罚为主,完全背离了“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宗旨。

  城市管理要以教育为主才能增强公众的城市责任感。在城市管理中,执法对象多数是由于其缺乏对制度的了解,才导致了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的产生,城管执法人员应注重对执法对象的教育,在执法过程中培养公众的社会责任感,配合管理部门的城市管理,广泛吸纳公众参与到城市管理,激发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

  (三)以人为本,“为人民管理城市”,改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环境,妥善处理好执法活动中的各方利益。

  长期以来,由于受到媒体、网络等负面消息影响,城管执法人员在社会公众中的评价不高,这也使得正常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开展比较被动,城管执法要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取得公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了解、信任和支持。首先,可以利用普法宣传日、街头媒体广告牌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使公众能够熟悉了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常识、结果等细节性内容,从舆论上正确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其次,城管执法者应该认识到,因为市民有需求,所以才有市场,有市场才有摊贩。这就要求在城市的建设中不断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的配套。在一些条件欠佳的居民聚居区,可以设立临时摊点,以满足城市市民的生活需要;其次在摊贩引导进入规范地点经营的过程中,要采取人性化管理方式,可以对一些生活困难、失业无固定经济来源的人员进行一定的帮扶,对其进入规范地点经营的管理费等多方面进行照顾,达到对流动经营的有效管理,最终达到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市市容市貌有序管理的目的。

  (本文为作者在“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纪念毛泽东诞辰12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的发言。)

(南方网编辑:郊北)

编辑:莫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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