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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突破

2014-07-14 08:55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刘卓红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可以看到其中许多重要的理论观点都是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推进与创新。其中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思想的提出,标志着我党执政理念的新变化,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国家理论的新推进,是从中国发展进程推进国家制度建设、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理论新形态的一次重大创新。这一思想在当前政治体制建设中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整个理论体系的基础,而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钥匙。当年马克思恩格斯对国家问题作了全面的阐述,然而对于国家与社会之间关联的分析,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没有作出详细的阐述,为后人留下了广阔的研究空间。

  可以说,新中国的国家治理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即从新中国成立的国家统治模式到改革开放后逐步从统治走向管理模式,再到2013年开始推进国家治理新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思想的提出,标志着当代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一次“华丽转身”。“国家治理”的概念包含着国家统治和国家管理的要素,但内涵更丰富,它基于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过程,意味着“多元、协商、共治”,意味着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重塑,意味着在原先侧重于国家管理,到开始明确把社会治理作为执政党执政理念重要内容的时代转变。

  从政治学理论的层面来把握“国家治理”的理念,至少发生了以下的几个转变:权力主体由过去统治的单一主体到治理的多元主体转变;权威的性质由过去统治的强制到推行治理的协商转变;权威的来源由原先的统治源于暴力机器和国家强制性法律到治理来源还包括除法律之外的各种非国家强制的契约转变;权力的运行向度由原先统治的自上而下为主到治理更多的是实行平行治理转变;所涉及的权力范围由原来统治的范围以政府的公权力所及为主要边界到以治理公共领域为主要边界转变。(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政行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辑:郊北)

编辑:莫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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