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即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让领导干部不敢不想也不能违法。不断实现良法善治,法治中国便不遥远。
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郝时晋指出,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具有其深刻的历史必然性,它的本质是建立在经济体制现代化、政治体制现代化、社会文明现代化之上的“法的现代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着眼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重要责任,直指一些领导干部在法治意识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从“法制”到“法治”,“依法治国”从学术概念到成为国家的治国方略;从强调法制建设,加强立法工作,到最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路,走了20年。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第一经济大省,广东浓缩了中国国情,是率先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省份。
依法治省是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工程,广东需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争当深化改革开放排头兵的勇气与魄力推动依法治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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