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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京泉:老子自然无为思想之辨析与启示
 
 

  “岭南大讲坛·学术论坛”第三十一期

  主讲人:董京泉(中国社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  主持人:吴家清(广东商学院院长)

  时间:6月17日19:30--21:30  地点:广东商学院综合楼408会议室

  主办单位: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社科联  承办单位:广东商学院 网络直播:南方新闻网

  主讲嘉宾简历:董京泉,曾任中央宣传部理论局副局长,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主任、研究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规划与评审专家,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高校的兼职教授。主要著作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简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研究》,《结合论》,《社科研究与理论创新》等。董京泉同志历时八年的研究写成的七十万字的专著《老子道德经新编》,将于今年七、八月份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哲学史学会会长方克立先生在为该书写的《序言》中对这部著作给予很高的评介。

主持人:吴家清(广东商学院院长)

  主持人:各位老师、同学们,晚上好!岭南大讲坛 ·学术论坛第31期在广东商学院举行,这是广东省委宣传部和广东省社科联对我们广东商学院的厚爱和支持。

  首先介绍一下今天到会的演讲嘉宾和领导。中国社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原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副局长、原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主任、研究员董京泉教授。广东省社科联党组副书记张国仪教授。今天到会的还有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普办主任陈杰珍教授、刘正春科长、唐志勇科长。

  今天演讲的嘉宾董京泉教授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副局长、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主任,研究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规划与评审专家,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高校的兼职教授。主要著作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简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研究》、《结合论》、《社科研究与理论创新》等。董京泉同志历时八年的研究写成的七十万字的专著《老子道德经新编》,将于今年七、八月份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哲学史学会会长方克立先生在为该书写的《序言》中对这部著作给予很高的评介。

  在董京泉教授给我们做学术讲演前,先请广东省社科联党组副书记张国仪先生讲话。大家欢迎。

广东省社科联党组副书记张国仪先生致辞。

  张国仪:尊敬的董教授,尊敬的吴院长,各位老师、同学们,晚上好!

  岭南大讲坛是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主办的一个高品位公益性讲坛,也是广东文化大省建设的品牌工程之一。办这个讲坛的宗旨就是要弘扬人文精神、传播和谐文化、普及社科知识、提升社会理性。这一个讲坛从开办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成功地启动了六大系列。

  一个是学术论坛,我们今天晚上就是属于学术论坛系列了,这个系列主要是邀请我国一些学者型的高层领导、有影响的一些学术理论的专家学者,还有海外的一些知名专家学者演讲。演讲的内容是以学术的前沿理论问题、以当前的重大时政热点,以及海外最新的学术资讯为主。这个论坛开讲以来,我们先后邀请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中国著名的哲学家汝新,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张力文院长等到我们这个论坛演讲,听众就像今天晚上一样,主要是知识层次比较高的社科理论工作者、高校师生、科研人员。

  第二个是公众论坛。这是一个面向社会、服务大众的论坛,主要是请省内外一些著名或者知名的专家学者,就公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面向广大市民群众进行带有社科普及性质的公开演讲。这个系列先后安排在中山图书馆,还有广州市的越秀区图书馆开讲,听众热烈。

  第三个是巡回论坛。主要是邀请一些擅长给普通老百姓授课的专家学者做巡回演讲,这一个论坛目前已经在全省多个地级市成功举办,也得到了各地级市机关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比如说董教授今天晚上在商学院讲完,明天又要奔赴肇庆,给肇庆的干部群众开讲。

  除了以上这些系列之外,我们还针对一些爱好文化艺术的朋友开设了艺术论坛,为企业家的朋友开设了企业论坛,为喜爱研究探讨社会科学理论问题的朋友开设了岭南学术论坛。这六个系列的论坛社会反响都非常好,受到了广大社会科学专家、学者和社会大众的欢迎,同时也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以及中宣部的充分肯定。

  今天晚上我们在这里举行的岭南大讲坛·学术论坛第31期,很荣幸邀请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董京泉教授来给我们演讲。董教授演讲的题目是“老子自然无为思想之辨析与启示”,董教授是中宣部一个很老资格的、专门从事理论工作的领导同志,我认识董教授是86、87年,那时他已经是我的领导了,在负责全国的理论工作,当时我在广东省委工作,他在中宣部工作,经常得到董教授对我们工作的指导。关于董教授的经历和著作,刚才吴院长已经做了很详细的介绍,我在这里就不重复了。

  最后我代表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对大家的支持致以谢意,一是衷心感谢董教授在百忙中抽时间给我们做报告。第二是感谢广东商学院、吴院长给予我们岭南大讲坛的大力支持。第三是感谢新闻媒体长期以来给予我们大力的支持。最后还要感谢在座的各位嘉宾、各位听众朋友的热情参与,衷心祝愿我们这个讲座圆满成功。

  主持人:我们这一期学术论坛受到了媒体的重视和支持,南方网进行现场直播,省内其他媒体将做重点报道。下面我们掌声有请董教授给我们做演讲。

主讲人:董京泉(中国社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

  董京泉:尊敬的吴院长、尊敬的张书记,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各位同志,今天我向大家汇报的题目是“老子自然无为思想之辨析与启示”。言归正传之前,我想对老子这个人和《老子》这本书做一个简要的介绍。为什么这样呢?主要是考虑到在座的大多数是商学院的同学,对老子,有一些同志可能没有听说过,所以我简要地做一点介绍。

  老子的名字叫李耳,也叫老聃,他是春秋末年人(距今已经2500多年了),他的原籍在楚国苦县即现在的河南省鹿邑县,他曾长期任周守藏室之史——大概是周王朝国家图书馆和档案馆的馆长。所以他博古通今,是个大学问家。同时他对现实政治也很有研究,是个政治理论家和军事理论家。

  老子与孔子是同时代的人,大约比孔子大二十岁,据史料记载,孔子曾八次向老子请教,所以可以说老子是孔子的老师。

  据司马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有一次孔子从鲁国到周王朝的首都洛阳去,向老子请教关于周礼的学问,当时老子大概也回答了孔子提出的关于周礼的一些问题,然后对孔子说:‘子所言者,其人(制定周礼的人,大概指周公旦)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其时则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对君子来说,政治形势好就可以出山从政,政治形势不利就应当退而做隐士)。吾闻之,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我听说,聪明的商人是不露富的;真正有修养有智慧的人,反而好像愚昧的样子)。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之身(我看你得意洋洋、踌躇满志的样子,这对你是没有什么好处的)。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

  孔子去,谓弟子曰(孔子回去,对他的学生们说):‘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可以用网捕捉它);游者,可以为纶(可以用渔网打捞它);飞者,可以为矰(zeng曾)。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至于龙,我不知该如何是好,它是否真的乘风云而上天?我今天见老子,他就像一条龙啊!因此,在孔子看来,老子是一个虚怀若谷,内德盛美,意志超迈,气度不凡的人,绝非世间凡夫俗子之辈可比。可见孔子对老子是十分敬重的。)

  老子在周王朝管图书多年,后来周王朝发生内乱,王子朝携带图书档案奔楚,使得老子无事可做,失业了。老子要出关隐居,至关(函谷关,散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老子留下五千多字、分上下篇的《道德经》,离开,不知他后来怎么样了)。”老子为我们留下一本书,叫《老子》,也叫《道德经》。《老子》的通行本分上下两篇,共81章,约5600字,文体为哲理诗。其内容包括宇宙本原论、本体论、辩证法、认识论、修身论、治国论、战争观和军事论等。它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源头,是中国古代思想史和古代哲学史上一座彪炳千秋的丰碑。

  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老子不如孔子的名望高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孔子所宣扬的忠孝节义、仁义礼智信等等比较适合历代封建统治者的口味,有利于维护封建帝王们的统治地位,所以有些封建帝王特别推崇孔子,以至于把孔子封为“大成至圣文宣王”这样吓人的头衔(鲁迅语)。而老子则比较站在人民群众的一方,对诸侯王(侯王)多以教训的口气,所以不讨封建统治者们的喜欢,自然也就颇遭冷遇,更不会封赏加爵了。

  现在言归正传。今天我讲的题目是《老子自然无为思想之辨析与启示》。

  “自然”和“无为”是老子哲学中仅次于道和德的重要范畴。在《老子》书中,“自然”概念共出现5次,“无为”概念共出现14次,与自然、无为涵义相近的概念则更多。

  因为老子哲学主要是政治哲学,自然无为思想所涉及的主要是社会政治问题及社会人生问题,因此可以说自然无为思想是老子最重要的思想。但是,长期以来,学术界在对老子的“自然”和“无为”概念或范畴涵义的理解和诠释上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辨析,同时对老子的自然无为思想也需要站在时代的高度加以阐发。今天,我想就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以就教于在座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和各位同志,也力图帮助大家从老子的自然无为思想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关于老子的“自然”思想

  对于老子所说的“自然”,有的学者认为指的是自然界或大自然。比如,有位著名学者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版的一部影响很大的关于研究老子生平和思想的著作(詹剑峰先生在其著作《老子其人其书及其道论》)中这样说:“有人袭取熊十力之说,谓‘自’是‘自己’,‘然’是‘如此’,自然便是自己如此,而又加以曲解,谓《老子》书的自然是‘不加造作’,是人为的对立词,并借此以否定老子之道意味着自然法则,否定老子之‘自然’可指大自然。试问与‘人为’相对立的不是大自然,是什么?” 关于《老子》的译著(翻译类的著作)及外国人研究老子的论著中更是望文生义,把老子所说的“自然”说成是自然界或大自然,并由此大讲老子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和生态平衡的思想。我以为,在翻译类著作中,也应当像对老子的“道”一样,对“自然”和“无为”不是望文生义,而是作音译,然后具体解释其准确的涵义。

  这位学者(詹剑峰先生)认为老子之“自然”可释为“大自然”,并为此反问“与‘人为’相对立的不是大自然,是什么?”我们也可以就此反问一句:“与‘人为’相对立的除了大自然,难道就没有别的什么了吗?”我们知道,作为黑格尔哲学体系基石的“绝对精神”(绝对观念),在黑格尔看来是先天地万物而存在的,而且认为天地万物或大自然是绝对精神的“外化”。显然,在黑格尔哲学中,“绝对精神”也是先于人类而存在的,绝非“人为”的,或者说它是与“人为”相对立的。这种与“人为”相对立的“绝对精神”难道是大自然吗?我们之所以把黑格尔哲学称为客观唯心主义,其原因即在于此。

  事实上,在我国古代,至少在先秦,“自然”并无近现代之自然界或大自然的涵义,古代的训诂学家,例如汉代的郑玄,清代的王引之、俞樾,皆没有将古书上的“自然”解作自然界或大自然的。其实,在我国古代用于表述自然界或大自然的是“天”和“地”。因此,将老子所说的“自然”释为自然界或大自然是不妥的。

  有些学者虽然也指出老子所说的“自然”不是自然界或大自然的意思,但也仅指出自然是“自己如此”,因而并没有把它的涵义讲得很清楚,很透彻,很丰满。

  要搞清老子所说的“自然”的涵义,首先应看看它的字义。自,《说文》曰:“自,鼻也。象鼻形。凡自之属皆从自。”古人认为人之胚胎,鼻先受形,故鼻为人之始。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说:“自,鼻也。……自之通训当为始,即本义之转注。”就是说,“自”的本义是“鼻”,引申义为本始、本初、本性。《广雅•释诂》:“然,成也。” 如《大戴礼•武王践阼)篇》说:“毋曰胡残,其祸将然”,言其祸将成也。可见“自然”即自成之义。如《淮南子•泰族训》:“天地正其通,而物自然。”“物自然”是说物自成也。因此,从字源学上讲,“自然”是指事物的本性、本真面目,事物的自成。

  其次,需看看老子在《道德经》的有关章句中都是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自然”这一概念的。在《老子》中,“自然”一词共出现五次,分别见于十七章、二十三章、二十五章、五十一章和六十四章。

  十七章的全文是:“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之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犹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显然,“犹兮,其贵言”的行为主体是“太上”即实行无为而治的最理想的君王;而“功成事遂”的行为主体是百姓。是说百姓在对“太上”“不知有之”的情况下,自己“功成事遂”的。“百姓皆谓:‘我自然’”即百姓们都说“这是我(们)自己做成功的”。因此,这里的“自然”是“自己做成功的”亦即“自成”之义。

  相反,如果将这里说的“自然”释为自然界或大自然,那么其中的“我”字是名词,自然界或大自然也是名词,两个名词相加,就是“我大自然”,是什么意思呢?显然是不通的。

  二十三章的首句是“希言,自然。”这里的“希言”直接的意思是少说话。可以联想到第十七章的“犹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贵言”与“希言”同义。最高统治者的“希言”或“贵言”就是指少发声教法令(让人民自己做主,自己干)。最高统治者少发声教法令有什么好处呢?有利于百姓们“功成事遂”,也就是自化、自成。所以,这里的“自然”也是自化、自成的意思。以小比大是一样,由此联想到过去农村生产队的时候,队长几乎天天召集社员们开会,不知说多少话,但生产并没有搞好。现在村长几个月都不召集村民们开一次大会,但生产反而比那时搞得好多了。所以统治者或领导者干预过多,不利于人民成就自己的事业,还不如少干预或不干预。

  五十一章:“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爵(通行本“爵”作“命”)而常自然。”意思是说,道和德的地位之所以尊贵,并不是因为有什么人授予它们爵位,而是因为它们对万物(万民)不强制,不主宰,而总是依其自然本性和发展趋势而自化、自成。“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如果其中的“自然”是大自然,就是名词,那么“常自然”就成了副词修饰名词,就如“常书本”、“快茶杯”一样句法不通。

  六十四章:“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 意思是说,所以圣人意欲别人所不意欲的,不珍贵难得的货品;学别人所不学的,挽救众人的过错。以辅助万民的自然发展(实现自化、自成),而对人民不加干涉和强制。

  可见以上四章中的“自然”皆是不借外力而自化、自成之义,亦即事物的本然状态及其过程。

  那么第二十五章的“道法自然”中的“自然”是否也是这个意思呢?是的。这是因为,道是“独立而不改”(二十五章)的,就是说,道是绝然独立无二的,是“自本自根,自古以固存”(《庄子•大宗师》)的,是本性自足的整体。道是最高的实体,而自然则是作为最高实体的“道”所体现的最高的价值或原则。道不依赖于任何外力,也没有任何外力可以左右它,完全是自己成就自己的。这是道的最重要的特性之一。“道法自然”的意思是说,道以自己的样态为依归,或以自己的存在为依据,以自己的内因决定了自身的存在及样态,亦即以“自成”为法则;就道对万物而言,“道法自然”是指道顺应万物的发展变化而不加干涉,以听任万物依其本性而自生、自长、自化、自成为法则,“认同”存在者“自己成为自己那样”,亦即任凭万物按照“自己那样”而存在和发展变化。这也就是道对天地万物包括社会人生所表现的“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的“玄德”之性(五十一章)。王弼说:“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又说,“天道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显然,“万物自相治理”即是物自成的意思。王充说:“天动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则自然也;施气不欲为物,而物自为,此则无为也。” 他们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如果将“自然”释为自然界或大自然,“道法自然”,就成了道效法自然界或大自然,或者道以自然界或大自然为法则,而老子认为作为自然界或大自然的天地是为道所“生”的,反过来道又要效法它或以它为法则,显然也是说不通的。

  综上所述,老子所说的“自然”,是表征宇宙万物包括社会人生的本然状态及其过程的范畴,它所强调的是人与物依据自身的性质和规律而存在和发展变化,亦即不受外在人为的干涉和宰制而独立自主,率性而为(自由),自己成就自己。

  与自然(自己如此)相对立的是“使然”,使然是人为等外力使其如此。自然意味着对外来的一切干扰、操纵、控制和越俎代庖的否定。

  如果说“无为”是老子关于人类生存方式之根本主张的话,那么“自然”(不受外在人为的宰制而独立自主,率性而为,自己成就自己)则是老子关于人生理想的根本主张。

  老子最关注的是人的本性和万民的命运,他以人生命的本真状态与合理的生存状态为“自然”,以对人生命的本真状态与合理的生存状态的无端干涉和宰制为“反自然”。老子提出“自然”这一范畴,主要是针对统治者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对社会人生实施的强行干预和任意宰制,旨在促进个人的自由、独立(首先是个体的意志自由和精神独立)、自主和社会自治的实现,强调统治者要因任人民的自然本性与合理的生存状态实行“无为而治”,“以辅万物之自然”,从而为人民的自由、自主、自为、自化、自成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

  总之,我认为老子所说的“自然”并无近现代所谓自然界或大自然的涵义。而是自己如此(以及本来如此、势当如此),人及事物的本性、本然状态,自己成就自己等意思,因而它与自在、自由、自主、自为、自立、自化、自成、自治相通。老子提出“自然”这一范畴,旨在强调社会个体的自由、自主与社会群体的自治,它所针对的主要是侯王等统治者对人民思想行为的横加干预和无端宰制。因此,老子所说的“自然”的实质是个体自由、自主和社会自治。

  以上讲的是关于老子的“自然”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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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南方网 本网发布时间: 2008-06-18 14: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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